《狼道》:序言距今约五百万年前,狼起源于新大陆,并在一百五十万年前分化、发展。在人类文明不发达的时期,狼曾是世界上分布最广的野生动物。在中国的主流文化中,狼一直是所有野生动物中最为人类痛恨的种群,它被人仇视,使人恐惧。随着人类的发展强大以及对狼的杀戮,狼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今天只有在美国阿拉斯加、明尼苏达州和加拿大的一些地方生活着相当数量的狼。远古的人类对狼充满了崇敬与膜拜。他们把狼的形象刻在岩洞的石壁上,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很早就认识到狼的优秀品质,许多原始印第安部落还把狼当做他们的图腾,他们尊重狼的勇敢、智慧和坚韧,他们认为狼是最高智慧的神,可以与一切力量抗衡。我国古代的一些游牧民族,如鲜卑、匈奴等,在他们的文化中都对狼有一种原始的崇拜。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人类逐渐对狼产生了深刻的误解,把狼视为贪婪、凶残、忘恩负义的代表。在汉语中,许多关于狼的词语表现了我们这种误解,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由于世界各国文化的巨大差异,对狼产生的仇恨、误解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中国古代以羊为美,把羊视为美好事物的象征,而羊却是狼最喜欢的食物,因此狼自然就被人们当成邪恶、凶残的象征。在欧洲的基督教文化中,羔羊代表着受难的基督,狼以羔羊为猎食对象,自然为所有基督徒所憎恨。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人们把狼描绘成孤独、阴险、狡诈的物种,对血腥食物的高度渴望让它们不择手段、丧心病狂。这是人类武断地把自己的某种行为和思想强加在狼的身上,赋予了狼丑陋的人性。由于这种误解所导致的恐惧、仇恨,人类对狼展开了残酷的捕猎、屠杀。其实,狼的所有行为只不过是一种生存的本能表现,倒是狼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下顽强生存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优秀品质一直被人类忽略。最近,随着对狼研究的深入,许多人的观点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们发现狼本身具备很多独特的品质,认识到狼同别的动物迥然有别,它代表着旺盛的生命力与不羁的野性、自由的天性以及征服世界的战斗性格和勇气,而这正是现在的人们所需要的。我们的社会正在为狼正名,正在逐渐形成了解狼、理解狼、学习狼的热潮。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的角度看,狼和其他物种一样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狼的消失会造成生态的失衡。某国家的森林公园引进了500头驯鹿,几年之后,人们发现优越的自然条件并没有使驯鹿的数量明显增加。相反,驯鹿的体质越来越衰弱,数量也不断减少。经过生物学家的指导,森林公园的管理者引进了十几头狼。由于有狼的追杀,驯鹿开始拼命地奔跑,跑得最慢的驯鹿就成为了狼的食物。在狼的追逐下,驯鹿群的体质大为增强,又经过几年的时间,驯鹿的数量不仅没有因为狼的捕食而减少,反而大量增加。爱尔兰作家阿奎利斯?艾克斯在他的著作《豺狼的微笑》中写到:狼,是陆地上生物中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有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加优秀,以免被狼淘汰。所以,是狼使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状态。没有狼的存在,生态上将出现良莠不齐、传染病丛生的局面,不利于生命稳定、健康、平衡地发展。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族群。广阔无垠的旷野上,一群狼踏着积雪寻找猎物。它们最常用的一种行进方法是单列行进,一匹挨一匹。领头狼的体力消耗最大。作为开路先锋,它在松软的雪地上率先冲开一条小路,以便让后边的狼保存体力。领头狼累了时,便会让到一边,让紧跟在身后的那匹狼接替它的位置。这样它就可以跟队尾,休息一下,养精蓄锐,迎接新的挑战。在夜里,没有哪一种声音比狼群异乎寻常的音乐般嚎叫更阴森、凄楚、可怕而又动听的了。狼嚎的原因也许是为打破一切等级界线提供时间、场合和机会。狼群的社会秩序非常牢固,每个成员都明白自己的作用和地位。我们观察狼群进食时,能看到类似屈膝行礼、鞠躬、哀叫和拥抱的声音及动作——一切都依每个成员在狼群中的地位而定。但是当狼在一起嚎叫时,一切等级界线都消失了,它们仿佛在宣告:“我们是一个整体,但是各个都与众不同,所以最好不要惹我们。”任何听过狼群奇妙合唱的人都会证明,它们的这种信息表达得十分清楚。在狼的身上,我们发现了人类所需要的一切。正如英国动物学家绍?艾利斯所说:“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有情感者,莫过于狼;最具韧性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还是莫过于狼。”狼代表了一种精神,代表了一种哲学。狼,遵守一种道——狼道。龙子民狼尊重每个对手,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对手。狼就像一个智慧的军事家,每次在攻击对手之前,它们绝不会掉以轻心,即使对手只是几只瘦弱的羊。狼群的小心谨慎,是其他动物永远都学不会的,它们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和狩猎的成功,每次捕食都要经过漫长的等待。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它们要忍受饥饿的折磨。但狼群却从不莽撞出击,它们一定要等到完全掌握了对手的实力,在对手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才开始攻击。狼群最害怕的就是人类,尤其是草原上的牧民,所以如果它们能从自然界得到足够的食物,它们一般不会白天去袭击牧民的羊群,因为,牧民手上有它们最害怕的枪,经过许多血的教训之后,狼群已经知道了枪的厉害。狼群一旦对牧民的羊群发动袭击,一般都选在晚上,因为到了晚上,牧民手上的枪就基本上失去了作用。狼群在袭击羊群时,还要顾忌到牧羊犬的数量。牧羊犬相当凶猛,如果狼与之进行一对一的较量,虽然能够获胜,自己也会受伤,所以它们一般都会避免与牧羊犬进行正面交锋。在行动之前,狼群一般通过嚎叫来试探牧羊犬的数量,如果回应的狗吠声音庞大,就证明了牧羊犬数量众多。这时,狼群一般都会放弃袭击计划或者想方设法将牧羊犬引出去,然后才开始攻击羊群。狼一般很少攻击比自己强壮的动物,因为在和这样的对手战斗时,它们即使能够取胜,也会付出一些代价。狼群绝对不希望这样的场景出现,它们总是以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的利益为行动准则的。但狼群也时常袭击马群、麝牛群等这些在形体上比自己强大的动物。虽然对手比自己强壮,但狼群却很少受伤,这正是源于它们的小心谨慎、知己知彼的作战风格。在袭击那些比自己强大的动物时,狼群一般都要跟踪观察好几天,等到这些食草动物们吃了足够多的食物时,它们才开始袭击,因为这时候这些动物根本跑不快,抵抗能力也下降了许多。狼群一般采取驱赶的策略,一旦狼群出现,这些动物立刻四散奔逃,这时狼群就会各自追赶已经盯上的目标,这些目标都是它们在观察时确定的。目标都是对手当中的老弱病残或者有某种比较明显的缺陷的,这样狼群就可以避免捕杀那些强大的对手带来危险。而且狼群一般都采取几只狼围追一个对手的策略,这就更确保了成功和自身的安全。狼并不想做什么兽中之王,狼没有太大的野心,因为它们知道自身的实力和局限,它们对自己有充分的了解,因此它们没有不切实际的想法,它们是最脚踏实地的动物,它们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生存。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谓“知己知彼”,首先是要“知己”,所谓“知己”就是要充分认识自身的实力,对自己有准确的定位,明确自身的优点和缺点,既不自高自大,也不妄自菲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美的人,但是你如果能充分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能够发挥自己的优点,改善自己的缺点,就应该说已经接近完美了。在任何环境之下,你身上的优点和缺点都会对你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决定了别人对你的态度,阻碍或者帮助你实现目标,完成工作。一个优秀的员工,要根据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情况,灵活面对自身的优缺点,也就是说,尽量以优点来面对环境,当工作环境需要你面对自己的缺点时,也不要逃避。需要改正缺点时,要毫不犹豫地去改正。虽然这些做起来很难,但优秀的员工一定会去做,即使结果是失败,也能够在这个过程中受到教益。“知己知彼”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知彼”,所谓“知彼”就是要充分了解自身之外的情况,包括自己的工作、团队、公司、同事、竞争对手等等,凡是能对自身的工作事业产生某种影响的外界因素,都属于“彼”的范畴。一个优秀的员工,必须要对工作的环境和其他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这样他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如果一个人连他所从事的工作都不了解,他怎么可能做出出色的业绩来呢?如果连对手的实力都不了解,又如何能打败对手呢?如果不了解同事的一些工作习惯,那么在团队中,大家又如何能进行合作呢?了解对手才能战胜对手商战中的较量是团队综合实力的较量,不仅比技术、比人才、比市场、比资本,还要比大家对环境的适应、对政策的把握、对竞争对手的了解。总之,任何一个因素都可能对整个战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最重要的就是清楚自身的实力,掌握对手的实力,只有这样才能在适当的时机采取合理的策略,既不延误战机,也不以卵击石、螳臂当车。团队的“知己”就是要了解自身的实力,确定合理的发展规划,不做不切实际的幻想,也不低估自己,既要有远大的目标,也要脚踏实地往前走。团队的“知彼”,就是要充分了解市场的情况,掌握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竞争对手的动向。20世纪70年代初期,阿迪达斯公司在跑鞋制造领域占绝对领先地位。而那时正是跑鞋需求量大幅增长的前夕。在那以后的几年里,参加跑步和散步活动的几十万人,甚至那些并不进行跑步锻炼的数百万人都开始穿跑鞋。因为跑鞋不仅穿着舒适,而且更是健康和年轻的表现,而这也正是大多数人向往的形象。由于美国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越来越关心,以前几百万不参加锻炼的人也加入了跑步者的行列。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参加跑步的人不断增加。据70年代末的不完全统计,有2500万到3000万美国人坚持跑步和散步,还有1000万人在家里或者上街都穿跑鞋。而与此同时,跑鞋制造商的数量也大为增加。原来只有阿迪达斯公司、彪马公司、台格公司三家,美国的耐克公司、布鲁克斯公司、新巴兰斯公司、伊顿尼克公司和康弗斯公司等都陆续加入了跑鞋制造的行业。为了迎合这个庞大的市场需求,各种新杂志也争相问世,而且发行量也不断上升,如《跑步者》、《跑步者世界》和《跑步时代》,他们专门为跑步锻炼者提供相关装备的信息。意大利的阿迪达斯公司是个大型跨国公司,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全球各地市场上都占据领先地位,在美国也不例外。面对美国市场的变化,阿迪达斯公司对跑鞋市场的增长估计不足。这家有着40多年制鞋历史的公司,对于跑鞋市场的繁荣程度和持久性持怀疑态度。在慢跑运动潮流中,阿迪达斯公司的销售量迅速增长,这让公司的领导者产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放松了警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没有积极地开发出更好更新的产品,同时也没有加强宣传促销的活动。但是,这股潮流却给美国许多公司带来了巨额财富。耐克公司迅速崛起,势头直逼阿迪达斯公司。耐克公司生产出比阿迪达斯公司种类更多的产品,开创了鞋形的许多新潮流。耐克公司让各种各样的跑步者感觉到,耐克公司是提供产品类型最全的跑鞋制造商。而且,耐克致力于寻求更轻、更软、更舒适的跑鞋,并使之对穿用者具有保护性。同时还加强了营销力度,把阿迪达斯公司所创的制鞋业营销策略运用得更好,更有效果。阿迪达斯对市场的错误把握和对竞争对手的轻视成就了耐克公司。到1979年初,耐克占领了美国市场的33%,而阿迪达斯则减少到20%。两年之后,耐克的市场份额已经接近50%,而阿迪达斯的市场份额则继续减少,不仅远远低于耐克,甚至连布鲁克斯这样的美国公司也成为令其不安的对手。由此可见,不充分掌握市场动向,不注意竞争对手的发展策略,即使是再强大的团队也会失败,也会被对手挤垮。——最有执行力的团队什么是团队精神?我们是否可以说就是在一个团队里有这样一种氛围:能够不断地释放团队成员潜在的智慧;能够让员工深感被尊重和被重视;鼓励坦诚交流,避免恶性竞争;用多种岗位找到最佳的协作方式;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大家自觉地认同必须担负的责任和愿意为此而共同奉献,无条件地坚决执行团队的任务。耐性获得战机是十足的耐心保证了狼群围猎的胜利。实际上,此时的狼也早已饥肠辘辘,在这种数天之后才能见分晓的煎熬中几乎饿死。耐心,意味着脚踏实地地准备和默默地寻找最恰当的机会,这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过程,是任何个人和团体取得成功所必须的素质。无耐心者,总是等不到最好的时机出现就贸然出击,结果总不能给对手一击致命,让对手逃脱或有反击的机会,并且把自己的实力全部暴露。威尔金斯教授在回忆起他在稀树草原上观察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