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对天赋观念的批判思想述评——基于对洛克《人类理解论》的分析17世纪以来,建立于观察和实验基础上的近代自然科学迅速发展,科学尊重事实、诉诸实践,挑战着传统的理性权威。当时英国经验科学主义学派的大师们主张一切真知都来源于经验,在认识论上属于经验论,相反,当时的经院哲学和欧洲大陆唯理论学派出于各自不同的立场,不相信经验事实,他们或者认为真知来自信仰,或者认为真知来自纯理性,在不同程度上持一种“天赋观念”说,他们坚信至少有一部分知识是人的头脑中固有的。显然,天赋观念论是与经验论原则直接冲突的,在经验论者们看来,“天赋观念”论违背科学,使科学不尊重事实而陷于纯粹的思辨,有碍于科学的发展。因此只有驳倒“天赋观念”论,才能为科学的发展铺平道路,为经验主义认识论的论证奠定基础。洛克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在《人类理解论》的第一卷中,把知识的起源问题,即人的知识是先天固有的还是来源于后天经验的,作为认识论的首要问题提了出来,并通过批判“天赋观念”论,论证了认识来源于经验,也明确了上帝观念的意义;同时,洛克在知识论上创新地提出“天赋能力”,用一种解证的方式证明上帝存在,这反映出他在上帝问题上的革新之处。洛克在认识论上坚持其经验主义是从批判笛卡尔的“天赋观念”开始的,这也是其著作《人类理解论》首先讨论的问题,他主要从“普遍同意”说和“理性发现”说两方面批判有先天“印”在人心中的观念,更进一步批判天赋的上帝观念,明确了上帝观念的意义;在知识论上,洛克并没有将其经验主义坚持到底,而是主张人类具有天赋才具,这是上帝赋予的一种认识能力,并由此论证出上帝存在。一.对天赋观念的批判洛克指出,天赋观念论者的第一个重要论据是“普遍同意”,“人们都普遍地承认,有一些思辨的和实践的原则,是一切人类所一致承认的”,因此是天赋的。他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第一,并不存在人类普遍同意的原则,例如“凡存在者存在”、“一种东西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这两个符合“同一律”和“矛盾律”的思辨原则,它们在一切原则中算是最有权利配称为天赋原则的,而且它们也确被人认为是普遍承认了的公理,但人类大部分根本就不知道它们,更别提普遍同意了;第二,就算有“普遍同意,也并不能证明有什么天赋的东西”,因为人们对自己所同意的那些事物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发生普遍共许,而并不一定是依据天赋的东西才有普遍同意;第三,针对天赋观念论者主张的“天赋观念”天然“印”在人心上,所以人心能产生普遍同意,洛克举例,儿童和白痴分明想不到这些原则,这就足以把普遍同意消灭了;但要说心灵中存有一些原则,但同时心灵又知觉不到或理解它们,那么所谓“印”就没有意义了。此外,洛克还指出,人们对于构成这类命题的“同一性”、“上帝”等等概念的含义彼此之间还争论不休,不能达到统一,如何能有得到全人类普遍同意的所谓天赋原则呢。至于全人类普遍同意的道德原则,那更是没有。洛克用了许多人类学、民族学和历史资料,证明在人类历史上并没有一致的道德原则,世界上的风俗习惯千奇百怪,许多地方的道德风尚往往截然相反,人们的道德原则常因国籍、教育、性格、利益的不一致而互为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由此可见,用人类的普遍同意作为证明天赋观念、天赋原则的论据是站不住脚的。天赋观念论者又提出“一切人类在开始应用理性的时候就可以发现出这些命题、同意这些命题,这就足以证明它们是天赋的”。也就是说要么是,人们运用理性的时候,就立刻知道、立刻观察到这些天生的原则;要么是,人类理性的运用可以帮助人来发现这些原则、确知这些原则。据此,洛克从三个方面来论证:第一,如果这些原则是被理性所发现的,那则不能证明它们是天赋的,因为天赋原则的开启若需要运用理性,则与其说原则天赋,倒不如说理性天赋,正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某些数学上和逻辑上的普遍命题和原理的同意,与理性能力的运用不可分一样,倒只能说明认识是后天的而非先天的;第二,开始运用理性的时候并不就是认识这些公理的时候,在认识公理之前,人们已运用理性很久了,若说原则是天赋的,何以人们在能够开始运用理性到发现天赋原则之间的这段时间里,知觉不到它们呢?这段时间差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天赋性;第三,即使人们认识这些真理、同意这些真理的时候,正是人们开始运用理性的时候,也不足以证明它们是天赋的。拿儿童来举例。天赋观念论者认为,儿童虽不知道普遍原则,可是这些原则仍然潜存在他们心中,等到儿童学会运用理性时,就会把这些潜存的原则发现出来。洛克驳斥说,儿童并不是在开始运用理性时,就立即知道这些原则的,首先要让他们经过一个学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儿童先是知道一些较特殊的原则,然后才知道那些一般的原则。天赋观念论者狡猾地颠倒了认识由特殊到一般的规律,所谓原则,是人们认识了殊例,反省了殊例以后,才总结起来的。除此之外,洛克还批判了上帝观念的天赋性。主要分两个层面:第一,纵然上帝的观念对西方大多数国家来说是天赋的,并且上帝观念是任何道德原则和法律的前提,但是许多国家并不存在上帝的观念,并且不知道宗教,可见这个观念不具普遍性。同时,即使在西方国家,许多人亦没有统一的、清晰明确的神明印象,只是受制于权威、习俗的压力,不敢宣称其无神主张;第二,假设一切人类到处都有一个上帝观念,我们亦不能因此证明那个观念是天赋的。因为首先我们虽然承认有上帝一名,并对它有些模糊意念,可这并不能证明那个意念是人心上自然的印象,正如我们认为火、日、数等名称所代表的观念不是天赋的一样,其次人们的上帝观念来源于交往,他们本来没有这一观念,可是通过与已知这一观念的人们在语言、文字上交往,对上帝观念在心中加深直到普遍接受,与所谓的“天赋”是截然不同的。二.人类的天赋能力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反对有来自上帝的天赋观念,在他批判天赋观念的过程中虽然推断出上帝观念不是天赋的,但上帝的存在是可以论证的,通过充分发挥天赋认识能力,人们可以从对知识的演绎中得出上帝存在。先来看看洛克主张的天赋能力。我们虽然认为洛克在认识论上属于经验主义,但他在认识起源问题上,对“天赋观念”的批判并不彻底,因为他在否定“天赋观念”的同时,说道:“要把各种真理归于自然的印象同天赋的记号,那亦是一样没理由的,因为我们可以看到,自身就有一些能力,能对这些真理得到妥当的确定的知识,一如它们是原始种植在心中的。人们只要运用自己的天赋能力,则不用天赋印象的帮助,就可以得到他们所有的一切知识;不用那一类的原始意念或原则,就可以达到知识的确定性。”从这两段论述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出洛克主张有天赋的认识能力,即理性。那么,为什么洛克在批判天赋观念的同时要主张天赋能力的存在呢?可以从两点来解释:第一,洛克主张人的认识能力是天赋的,是其经验主义认识理论自身的需要。如上文所述所述,洛克批判“天赋观念”说的实质在于否定人心有不来自经验的现成知识,既然观念不是天赋的,那么观念是如何产生的,知识又是如何形成的?作为一个经验论者,洛克要回答这一问题除了承认外部的客观事物外,同时还必须肯定一种先天的能力,否则,认识将无从谈起。所以,在消解了人的认识对象的天赋性,论证了观念、知识都来源于后天经验之后,洛克用天赋的认识能力回答了这个问题,使得人的认识成为可能;第二,洛克对天赋认识能力的肯定,从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时代的精神。我们知道,洛克所处的17、18世纪是一个理性的时代,这一时期的各派哲学或许在某些问题上观点存在分歧,但一致地推崇理性,具体说来,把人的认识能力视为天赋的,崇尚人的理性、人的良知,强调自然之光可以揭示事物的真理,这既是唯理论者的态度,同时也是这一时期包括洛克在内的经验论者们的共同信念。此外,洛克批判天赋观念说,并不是否定“天赋”,表示对上帝的怀疑,否定上帝的存在。而是在于这种天赋观念说还未能把人的理性充分发挥出来,洛克认为,天赋观念与天赋能力相比较,后者更能体现人的主体性,天赋能力的充分发挥与上帝的存在更为一致。客观地讲,天赋观念说与天赋能力说相比,在发挥人的主体性与对人的肯定上,确有其不足之处。在笛卡儿的天赋观念说那里,对人的理性与能力尚有怀疑,尚有借助上帝来对人的理性给以确认。而到了洛克那里,人的理性与能力虽有借助于上帝的一面,但人的理性却企图为上帝的存在给以确证。这是把人的理性与能力进一步肯定与推进。正如洛克在其著作中写道:“上帝虽然没有给予我们以有关他自己的天赋观念,虽然没有在我们心上印了原始的字迹,使我们一读就知道他的存在,可是他既然给了人心以那些天赋官能,因此,他就不曾使他的存在得不到证明;因为我们既有感觉,知觉和理性,因此,我们只要能自己留神,就能明白地证明他的存在。”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洛克热切地信仰着上帝的存在,上帝已经创造了这个世界,已经赋予人类理性(理解力),则人类充分利用天赋能力就能论证出上帝存在。传统上,上帝存在属于信仰问题,洛克却将其归于理性要解决的问题,用解证的方法给出证明,“我们对于自己的实在存在,有一种直觉的知识,对于上帝的实在存在有一种解证的知识”,人们对于自己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凭直觉就可以知道,因为任何东西都不能像我们的存在那样明显,“我们虽然思想,虽然推理,虽然感到苦和乐,可是这些动作果然能比自我的存在更为明显吗?我虽然可以怀疑别的一切东西,可是只有这种怀疑就可以使我们知觉到自己的存在,而不容我来怀疑它。”在确证了人的存在以后,根据我们可以直觉到的“凡事必有原因”或者说“无不能生有”这个原则,人的存在不是凭空产生的,一定有某种实在物产生出人的存在,这种实在物是一切事物的悠久源泉,那么它就一定是全知全能的,没有外在原因的,因此,“根据我们对自己的思考,根据我们在自己组织的内容方面所作的无误的发现,我们的理性就使我们知道这个明显而确定的真理,就是有一位悠久的全知全能的主宰。这位主宰,人们称之为上帝与否,都无关系”,而且我们对于上帝的知识是只要我们肯用心思考就一定能知道的。由此,洛克就为上帝的存在做出了理性的解证,为人以及万物的存在找到了源头,也为他的天赋能力说的理论前提做出了解证。正如他在著作中写道的:“因为有了上帝,我们才能说,后来开始存在的一切其他含灵之物,都是依靠于他的,而且他们的知识的途径或能力的范围,亦不出于他所给予他们的。有了上帝,我们才能说,他不但造了这些东西,而且他还造了宇宙中别的次美的东西——一切无生物——来证成,来建立他的全知、全能和意旨,以及其他一切品德。”分析一下洛克论证上帝存在的方法,可以发现一些牵强之处。首先,洛克的论证依据是“无不能生有”,论证的前提是人的存在,但是从散发着理性之光的人身上并不一定能推出一位全知全能的上帝存在。正如我们从一位高素质的人身上,并不一定就能推出其高素质是来源于先天的基因,而不是后天环境的影响。同样,我们又凭什么认为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来源于上帝,而不是人类长期自然进化、优胜劣汰的结果呢?因此,从人类自身推导上帝的存在并非必然的推论,而是或然的推论;其次,即使这种推论行得通的话,那是把上帝作为因果链条中的第一因。但根据休谟的观点,如果把上帝作为第一因,那就要符合形成因果观念的条件,也就是必须多次观察到两个事件的恒常联结,于是在看见其中一个存在时,便能根据心理习惯推出另一个的存在。但是上帝是单一的、独一无二的实体,根本就没有与它并行的对象,也没有与它种类上相似的对象;所以对它是不可能形成因果观念的。作为第一因的上帝存在也就无法证明;第三,如果联系洛克的知识论,则这种通过人的天赋理性证得上帝的存在的论证方式,似乎陷入了循环论证。因为在洛克的知识论中,我们知识的确然性是来源于人的理性能力,人的理性能力是来源于上帝的创造,而上帝的存在又依赖于理性的证明。这样一来,人的理性无法证明上帝存在与否,所谓的“天赋能力”便缺乏根据,知识的确然性无法保障,洛克建构的知识论体系就岌岌可危了。三.洛克在批判天赋观念中的进步性与局限性总的来说,在认识论上,洛克对于天赋观念的批判基于人人共有的经验,通俗而深刻,与英国经验科学学派反对经院哲学和唯理论者的步调相一致,“对当时盛行的、为经院哲学家们极力鼓吹的赤裸裸的天赋观念论给予了毁灭性的打击,极大地推动了认识论的发展与研究”。但是,洛克并没有真正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