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买卖协议书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一、甲方将自己的摩托车一辆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金额为元(人民币小写¥)。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12年10月7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12年10月7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三、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该车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证明人:身份证号码:签定时间:201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