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会议保密工作方案基本内容第一条?明确会议保密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会议保密工作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会议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保密管理;二是会议通信设备、办公设备、扩音设备等进行保密技术检查和管理;三是与会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第二条?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明确具体的会议保密事项及其密级。第三条?明确会议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个环节保密工作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第四条?规定与会人员(主待人、组织者、会议代表、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保密纪律或保密守则。第五条?明确分阶段的保密工作任务,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第六条?规定供会议使用的各种电子设备的保密技术标准及其保障措施。第七条?预备非正常情况下发生保密问题的应急补救措施。第八条?明确规定对泄密问题和在保密工作方面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意见。第二章会议筹备阶段工作第一条?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会议场所。一般应在内部符合涉密要求的场所召开,也可以选择具备良好保密环境,软件和硬件均符合保密要求的宾馆、饭店等,涉密会议一般不应在接待境外人员的宾馆、饭店召开。第二条?对参与组织和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明确会议工作人员的保密纪律、责任和义务,确定会议保密工作的责任人。第三条?做好涉密会议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起草、印制分发和保管等环节中的保密工作。第四条?对会议住地、会场及其他活动场所的保密环境和将要提供会议使用的通信、办公、扩音设备的保密性能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制定与会人员必须遵守的保密纪律。第三章会议期间保密工作第一条?以口头或者文字的方式向与会人员宣布会议保密纪律或者保密守则,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第二条?清理或者控制无关人员,设立警戒范围,开会期间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会场,检查核对进入会场的人员身份。第三条?巡视会议场所、住地,检查有无违反保密规定、保密纪律的行为和泄密隐患。第四条?在大会或者讨论结束时,对会场和代表住地进行检查,防止遗留会议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第五条?休会期间,需要集中保管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由会议工作人员负责收回。第六条?对会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状况进行技术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四章会议结束后保密工作第一条?凡是注明“会后收回”或者不能让与会人员自带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收回。第二条?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明确要求与会人员回单位后及时交单位保密室保管,不得人人留存,并向与会者单位发出会议秘密清单,要求单位依照清单如数收回会议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第三条?明确规定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的传达、阅读范围。第四条?不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如需要发给与会者单位的,由会议主办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者机要通信寄发。第五条?在撤离会议驻地前,要对会议驻地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文件资料遗留在会议驻地。第六条?由会议主办单位对会议保密工作进行总结。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