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606—2005《卷烟》系列国家标准总述《卷烟》国家标准历程:第一版:1985年颁布《卷烟》国家标准;(简称85版)第二版:1996年颁布、1997年实施《卷烟》系列国家标准;(简称96版)第三版:2005年颁布、2006年实施《卷烟》国家系列标准。(简称05版)修订的背景1、烟草行业的迅猛发展;2、《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签署;3、降焦减害工作的推进;4、卷烟新材料使用;5、新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6、“中式卷烟”概念提出。主要思想强化的部分指标:涉及到公众以及消费者的安全、健康问题,主要是指焦油、烟碱以及一氧化碳。弱化的部分指标:对消费者在利益方面不构成影响主要的因素方面进行了弱化,弱化的部分比如烟支圆周、长度、硬度等方面。删除的部分指标:指由原料方面带来的,在工业生产上所不能努力做到的方面,比如象烟草化学方面的总糖、总氮、总植物碱等方面,就不列入新国标的要求。GB5606—2005《卷烟》国标内容GB/T5606.1-2004卷烟第1部分:抽样GB5606.2-2005卷烟第2部分:包装标识GB5606.3-2005卷烟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GB5606.4-2005卷烟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GB5606.5-2005卷烟第5部分:主流烟气GB5606.6-2005卷烟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国家标准GB/T5606.1—2004(代替GB/T5606.1—1996)卷烟第1部分:抽样工业检验全数检验:对要检验的一批产品全部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对这批产品的质量作出某种判断。(局限性)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出一部分样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对这批产品的质量作出某种判断。(风险性)抽样检验分计量检验和计数检验。卷烟质量的抽样检验采用计数检验。卷烟抽样检验要求:1、强调样品抽样的随机性,即均匀性、代表性,严格规定样品的形成过程和抽样报告的要求等。2、确定“检查批”的概念,即在规定时间内生产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价类、同一商品条码的卷烟。一、术语和定义:1、随机抽样:每次抽取时,批中所有单位产品被抽取的可能性都相同的抽样方法。(均匀性、代表性)2、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单位产品必须满足在规定时间内生产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价类、同一商品条码卷烟。3、样品单位:批中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产品(1个样品单位为1条-10盒-200支)。4、盒:卷烟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装入若干支(通常为20支)卷烟,分为软盒、硬盒及其他三种。5、条:卷烟盒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装入若干盒(通常为10盒)卷烟,硬包装称为条盒,软包装称为条包。6、箱:卷烟条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装入若干条(通常为50条)卷烟。烟支盒条箱7、抽样点:抽取样品单位的地点。8、实验室样品:为送往实验室供检验或试验而制备的样品。9、试样:由实验室样品制得的样品,并从它取得的试料。10、试料:用以进行检验或观测所取的一定量的试样。送往抽取用于样品单位实验室样品试样试料1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各项指标的全面检验,以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标准和达到设计要求。12、出厂检验:对正式生产的产品在出厂时应进行的最终检验,以评定已通过型式检验的产品在出厂时是否具有型式检验中确认的质量,是否达到良好的质量特性的要求。13、监督检验:由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组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测试、检验和评判。二、抽样要求:1、检查批确定:在规定时间内生产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价类、同一商品条码的卷烟为一批。2、样品及样品单位的确定:以1条(10盒、200支)卷烟为样品单位,当1条卷烟不是10盒(200支)包装(如一些特殊包装)时,应调整样品单位以达到抽样要求的卷烟数量。型式检验和监督检验时,实验室样品由5个样品单位组成;出厂检验、单项或部分项目检验时,实验室样品应满足试样制备所需数量的要求,并由不低于3个样品单位组成。3、抽样地点及人员抽样地点—根据每次抽样检验的目的而定,监督检验是在商业库还是在工业仓库进行,一般根据任务要求确定;型式检验也是根据检验的目的而定;出厂检验的抽样是在工业仓库进行。抽样人员—由检验任务委托单位或指定的检验机构派遣持有抽样通知书的专业人员完成。抽样人员在抽样点抽样时,应由该抽样点的代表陪同,除非有其他的规定要求由质检机构人员单独完成抽样工作。4、抽样记录及封条(1)、抽样封条:××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封样条抽样人:年月日(2)、抽样记录表:抽样人在表上签字,抽样表一式三份。一份为抽样人员保留,便于对样品抽取中的信息进行分析;一份随样品包装,作为对样品的确认;第三份交抽样点备案,作为抽样依据。分析;一份随样品包装,作为对样品的确认;第三份交抽样点备案,作为抽样依据。三、抽样程序及样品制备:检查批抽样5箱(卷烟箱及箱装标识试样)送实验室5条(条包装标识条包装检验试样)感官试样盒包装和盒装及卷制试样烟气试样物理检测试样水份试样(2盒)(10盒)(15盒)(13或16盒)(2盒)盒包装标识和盒包装(10盒)烟支外观(200支)熄火长度圆周质量吸阻硬度含末率总通风率端部落丝量1030303030302030100支支支支支支支支支注:本标准需要样品数42盒~45盒,其中主流烟气15盒;感官质量2盒;外在质量单机28盒,测试台(仅包括质量、圆周、吸阻)25盒,其中盒包装、盒装、外观(包括爆口、空头、漏气)为10盒,含水率2盒,物测检测包括熄火、含末量、长度、圆周、质量、吸阻、硬度、通风率、端部落丝综合测试台为13盒(单机16盒)。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国家标准GB5606.2—2005(代替GB/T5606.2—1996)卷烟第2部分:包装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国家标准GB5606.2—2005卷烟第2部分:包装标识·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一、定义:(2个)1、警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八条中规定的“吸烟有害健康”的句子。2、包装标识:包装体上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标识的统称。包装标识可以用文字、数字、图案以及其他形式表示。二、技术要求该《卷烟》国标采用了检验分类的方法,即卷烟检验分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同时考虑到突出重要的技术指标,适当化次要指标的原则.《卷烟第2部分:包装标识》标准中质量缺陷分为A、B两类。1、通用技术要求(1)、卷烟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包装标识所使用的中文文字应符合规范汉字的要求,各类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在使用汉字的同时可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属于A类质量缺陷)。(2)、卷烟包装体上应注明省(市)名称和企业名称或直接注明企业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企业的名称。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合作生产的卷烟产品包装上,应当注明具有该卷烟产品商标所有权企业,亦可同时标注产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属于A类质量缺陷)。(3)、获得国家认可的质量标志的产品,可以在有效期内标注质量标志(属于B类质量缺陷)。(4)、在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不得使用“保健”、“疗效”、“安全”、“环保”等卷烟成分的功效说明,以及“淡味”、“柔和”等卷烟品质说明(属于B类质量缺陷)。(5)、商品条码应符合GB12904的要求,能够准确识读(属于A类质量缺陷)。(6)、各类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属于B类质量缺陷)。10000支GB5606——2005生产许可证编号:牌号长度(滤嘴长+烟支长)mm×圆周mm价类吉林·延吉卷烟厂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795号(长×宽×高)mm生产日期:商品条码:安全标志箱的技术要求:箱体上应明确注明12项内容(属于B类质量缺陷):对于采用包装膜包装的卷烟产品,如果不便于在包装膜上印刷相应内容,应附上符合标准要求的说明,不得随意缺项。条盒的技术要求条、盒应注明以下9项内容:商标及注册标记、企业名称、卷烟数量(支)、商品条码、焦油量、烟气烟碱量、烟气一氧化碳量、警句。其中:焦油量表示为××mg或×mg;烟气烟碱量表示为×.×mg;烟气一氧化碳量表示为××mg或×mg。(属于A类质量缺陷)警句:吸烟有害健康焦油量:××mg或×mg烟气烟碱量:×.×mg烟气一氧化碳量:××mg或×mg(属于B类质量缺陷)注册标记商标(牌号)200支企业名称:商标条形码:对于卷烟条装采用包装膜的形式以及条包上注明的内容由生产企业自定,但条装条形码必须在包装上进行标识,可以采用另附说明的形式或直接印刷在包装膜上,但必须清晰显示其条码。三、包装标识的检验方法试样的制备:按GB/T5606.1—2004标准进行。试验方法:试验按YC/T28.1《卷烟物理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包装》进行。注意事项:(1)、包装体上的汉字应采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但不包括作为注册商标的汉字。(2)、卷烟数量、卷烟规格、包装体规格、焦油量、烟气烟碱量、烟气一氧化碳量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3)、对包装标识,除了有量化要求的指标采用钢尺测量外,其他性质的技术要求均采用目测检验。四、检验规则(1)、卷烟包装标识考核百分制表示①、包装标识出现任何一个A类质量缺陷项,得分为0分;②、用100分减去各项目出现了B类质量缺陷的箱、条、盒的数目乘以单位扣分值的差值为包装标识的最后得分,得负分时以零分计。包装体箱条盒B类质量缺陷项单位扣分值555(2)、批卷烟不合格判定:若出现任何一个A类质量缺陷项,则判该批卷烟不合格。(共5项)(1)、卷烟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包装标识所使用的中文文字应符合规范汉字的要求,各类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在使用汉字的同时可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2)、卷烟包装体上应注明省(市)名称和企业名称或直接注明企业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企业的名称。(3)、商品条码应符合GB12904的要求,能够准确识读。(4)、焦油量,表示为××mg或×mg;烟气烟碱量,表示为×.×mg;烟气一氧化碳量,表示为××mg或×mg;标注应与背景色对比明显,其中文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5)、应注明警句,且中文警句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国家标准GB5606.3—2005(代替GB5606.3—1996)卷烟第2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国家标准GB5606.3—2005(代替GB5606.3—1996)卷烟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术语和定义卷烟产品的分类卷烟包装要求卷烟卷制质量要求包装与卷制质量检验包装与卷制质量检验规则贮运根据包装、卷制质量缺陷对最终卷烟产品使用和内外在质量的影响程度,本部标准将其分为A、B、C3类质量缺陷。A类质量缺陷项:对消费者健康有影响或严重影响使用的缺陷确定为严重质量缺陷。B类质量缺陷项:对产品质量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使用的缺陷定为较严重的质量缺陷。C类质量缺陷项:将其他一般性缺陷定为一般质量缺陷。一、术语和定义(8个)吸阻、硬度、含末率、空头、爆口、熄火、总通风率、端部落丝量。总通风率:滤嘴通风率与纸通风率之和。(通风率是未点燃卷烟通过外包纸吸入空气量与通过卷烟的总气流量的百分比。总通风是由从卷烟纸吸入的空气和从滤咀接装纸吸入的空气两部分组成的。)端部落丝量: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数量的试样在翻转过程中从试样端部掉落的烟丝量,以毫克/支表示。(无嘴卷烟应除2)二、产品的分类卷烟按卷制方式分为滤嘴卷烟和无嘴卷烟。三、卷烟包装要求卷烟包装质量缺陷分为A、B、C类。A类为严重质量缺陷:卷烟包装中出现对消费者利益有损害的缺陷确定为严重质量缺陷。B类为较严重质量缺陷:卷烟包装中箱、条、盒破损且可能影响卷烟条盒、甚至卷烟质量的缺陷确定为较严重质量缺陷。C类为一般质量缺陷:卷烟包装中出现的包装体破损影响外在质量,但不影响抽吸的一般质量缺陷确定为一般质量缺陷。质量部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