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公民权利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第1课时公民基本权利教学目标1、知识体系目标: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2、素质能力目标:提高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认识能力,能认识和辨别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增强法律观念,养成崇尚法律的思维习惯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3、价值取向目标: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结合教材32页运用你的经验思考:从小云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出他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小云上学,体现她享有受教育权;妈妈当选人大代表,体现她享有被选举权;爸爸妈妈上班,体现他们享有劳动权;爷爷奶奶领取养老金,体现他们享有物质帮助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1.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探究与分享1.思考: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具备的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的意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政治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治自由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内容: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监督权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真实举报受保护诬告陷害要担责(一)举报内容歪曲事实如何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举报人担心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办?请不用担心!为了保护举报人,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对泄露秘密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知识点小结:人身自由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乡政府的行为是否违法?你认为严某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P35:严某通过网络检举乡政府违法占用村民承包地。次日一大早,乡政府工作人员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的严某强行带到乡政府“教育”了一整天。【提示】违法;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均受到了侵犯。探究与分享(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人身自由(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思考:(1)于欢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欢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于欢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欢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也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案例回放——于欢故意伤害案【提示】(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犯。要学会依法维权,而又不侵犯他人权利。上述行为是否合法?请简要说说理由。生活中会有这样的现象:未经同意,老师拆看学生的信件,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领导检查下级的信件。拆看信件者均认为自己有教育或管理的权利。【提示】不合法;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链接生活(1)财产权。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2)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3)物质帮助权。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探究与分享P37:警察小郑为追赶街头抢包飞奔的男子,临时借用路人的摩托车。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提示】财产权下列哪些行为是公民依法享有财产权?⑴小王领取工资,去游戏室打游戏。⑵赵超买股票获得股息。⑶张亮把自己的积蓄以高出银行利息10倍的方式借给急需要用钱的吴能。⑷警察借用他人汽车,造成损坏,按市场价给以赔偿。【提示】⑴⑵⑷是公民依法享有财产权1)平等就业的权利;2)选择职业的权利;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休息休假的权利;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9)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1)受教育权。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2)文化权利。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2.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文化教育权利?探究与分享1)从三名同学的对话中,你得到了哪些信息?P37—38:2016年8月,教育部发布《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6)》。其中提到: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三位同学对此发表各自的看法……【提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领取生活补助费等。国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努力实现教育公平。2)请你和同学讨论:国家为什么要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提示】①因为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②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③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④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探究与分享国家通过各种方式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鼓励和帮助公民进行科学文化活动。其意义是什么?国家对公民的科学文化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可以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培养人才,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等。此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课堂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