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证书根据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称承包人),向(以下称为业主)递交本保证书。业主方针对《凤城市文体景观长廊建设项目文化、体育部分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向承包人支付一笔金额为大写为的工程预付款。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凤城市文体景观长廊建设项目文化、体育部分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方保证收到工程预付款后:1、按施工进度完成施工任务。2、保证工程质量。3、保证资金专款专用。4、保证设备及材料按时进场。5、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承包单位:授权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