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砂石料系统土建结构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中国****开发总公司与“****联营总公司”、“****水电集团公司”签订的“****人工砂开采加工系统”承包合同和“****人工碎石加工系统”承包合同,以及下列主要规范编制而成;《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10-8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5-83);《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J40-7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91);《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1.2本细则仅适用于****人工砂开采加工系统和****人工碎石加工系统的土建工程、基础开挖(包括路基开挖)工程及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1.3在执行本细则时,尚须参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和竣工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2施工过程监理2.1土建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结合的原则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自检结果应报送监理单位审阅。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进行现场抽检。2.2****、****加工系统各车间、堆料场廊道及其他设施的基础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开挖出的基础面能满足基建需要,四周边坡应安全稳定。基础面的高程误差应不大于20cm。2.3对动力机器基础,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设计要求,且在机器基础的范围内,承载能力均一。否则,则必须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使之达到均一,以防不均匀沉陷的发生。2.4凡涉及到要报工程量的开挖工程,都必须有原始地形图,且应提前20d递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要求到现场查看后才能动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动工。2.5对于隐蔽工程的基础,在检查前24h,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掩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而强行掩盖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6单元工程(包括混凝土路面工程)开仓前3d,施工单位应对建筑物边线、模板安装情况进行复核,并将核查结果报监理单位。若监理单位认为必要,可要求施工单位在其监督下进行对照复查。2.7较大仓面(大于250m2)、较重要结构的混凝土浇筑,施工单位应提前3d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2.8混凝土开盘浇筑前4h~8h,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对仓面进行全面检查(基础、模板、钢筋、埋件),在监理单位认可签证后,方可开盘浇筑。对动力机器基础和框架结构的混凝土质量,应予以高度重视,必须做到:(1)施工单位在浇筑现场必须有专职质检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2)振捣要认真、细心,保证钢筋骨架的位置不错动;(3)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混凝土绝对不许入仓;(4)监理单位对动力基础混凝土和框架结构混凝土质量的取样抽检率要求达到100%。2.9标号大于、等于C15的混凝土,必须有经过试验的配料单,并应在开盘前两天报知监理单位,经认证后方可应用。若因故须临时改变配料单,也须经监理单位同意。2.10每次开盘浇筑,混凝土必须按相应配料单拌和。每种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都应做不少于三组的试块,以备试压。施工单位要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试压报告。2.11任何部位的混凝土,在拆模后,若发现有露筋、蜂窝、架空等严重缺陷,应立即通报监理单位,并提出修补措施,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能进行处理。对情况十分严重的缺陷混凝土,必须返工重新浇筑。绝对不许隐瞒缺陷,进行掩饰性处理。2.12二期混凝土或回填性混凝土,在实施浇筑前,亦应征得监理单位的同意。对动力机器基础,要特别做好一期、二期混凝土的结合工作,且二期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2.13钢结构构件或混凝土预制构件,在吊装就位前,必须做详细检查。在确认构件无断裂、无危险性变形后,方可起吊、安装。对那些起吊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变形的构件,要采取临时加固措施。2.1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按月向监理单位报送详细的施工原始记录复制件四份。其内容包括:(1)每种构件、块体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2)混凝土浇筑的起讫时间、方量、养护方式;预制构件的种类,数量及捣制日期;(3)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4)施工中发生的质量缺陷、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5)工程进度情况及其它有关事项。3混凝土开盘浇筑许可证签证程序3.1混凝土预制构件在浇捣制作前,施工单位必须履行严格的自检、复检、终检程序,并把具有自检、复检、终检签证检验单呈报监理单位,经同意签证后,方能开盘。3.2现浇混凝土仓面,施工单位须对基础、模板、钢筋、埋件等,依设备图一一认真清理、校正,经自检、复检签证,并经施工单位质检工程师终检签证后,再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现场复验后,若无异议,签发许可证,方能开盘。4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程序4.1用于工程上的砂石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使用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各部位的混凝土不得使用风化砂。4.2用于工程上的水泥,特别是予制构件、现浇框架、梁、柱、板等用的水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检验合格证。必要时,监理单位可随机抽样检查。运到工地现场的水泥要妥加保管。受潮结块的水泥、贮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均不得用于重要的混凝土结构、构件;若欲用于次要部位的混凝土,也应降低一级标号使用。4.3用于结构上的钢筋、钢材,必须是国家正规钢厂生产、且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这些材料在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予以校验;需要焊接的钢筋、钢构件,应作相应的焊接工艺和焊接质量试验。校验和试验结果须报监理单位。重要构件的焊接,必须由持有考试合格证的电焊工施行。4.4对厂家不明,钢号不清的钢筋、钢材,原则上不得使用。即令经试验合格,此类材料也不得用于重要的承重构件。4.5若须用另一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换原设计图上的钢筋时,在代换过程中,尚须遵守如下原则:(1)等强度代换或以大代小(同钢号);(2)不宜改变原设计的配筋根数;(3)代换后的配筋总截面不得小于原设计截面的2%;(4)预制构件上的吊环,必须用I级热轧钢筋制作,不得其它钢号的钢筋代换。4.6钢筋骨架的加工、绑扎、焊接均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执行,接头搭接长度见表4-1。表4-1钢筋搭接长度表混凝土强度搭接型式钢筋类型C20C25C25绑焊绑焊绑焊Ⅰ级35d30d30d25d25d20dⅡ级45d40d40d35d35d30dⅢ级55d45d50d40d45d35d冷拔低碳钢丝300mm250mm300mm250mm300mm250mm注:①d—钢筋直径;②表中搭接长度为钢筋受拉时之长度。若钢筋受压,搭接长度可酌减,但不得低于表中数值的0.7倍;③结构同一断面,钢筋接头的截面积不得超过该断面处受力钢筋总截面的50%。4.7钢构件的焊接,矫正,安装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83)中的规定。钢柱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连接,位置必须准确,连接必须牢固,柱的不垂直度不得大于5mm。4.8在混凝土浇筑前,对预埋件的位置必须校正,并固定之。特别是地脚螺栓的预埋,更应保证位置的准确,其中心距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2mm。4.9鉴于人工砂石料加工系统各车间的生产环境恶劣,其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应为:(1)对于板、墙、壳中的钢筋,不宜小于35mm;(2)对于梁、柱中的钢筋,不宜小于45mm。为保证上述厚度的实现,应做好相应的混凝土垫块,垫于骨架的底面,侧面。4.10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现场必须有值班的木工、钢筋工,随时矫正模板、钢筋、埋件的位置,以保证结构质量。严禁为方便浇筑而随意移动或割除钢筋的行为。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允许偏差见表4-2。表4-2现浇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轴线位置基础15独立基础10墙、柱、梁8垂直度高度H≤5m8高度H5mH/1000且≤304.11为防止入仓混凝土发生离析现象,混凝土的自由下落高度不得大于2m;若入仓混凝土发生离析,须先行人工调和,再行平仓振捣。4.12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初凝,则不得入仓,应作废料处理。不得给初凝混凝土加水拌和,强行入仓。4.13混凝土浇筑后,应加强养护措施,保证养护时间要求,确保混凝土质量。(1)淋水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2)温度低于5℃,可能出现冰冻时,不得浇水养护。4.14混凝土模板的拆除应遵守下述原则:(1)非承重模板,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且至少在混凝土终凝48h后,方能进行拆除;(2)承重模板,当结构跨度≤3m,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时,可予拆除;当跨度3m时,则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00%设计强度,方能拆除。4.15山场内的混凝土道路工程,浇筑程序须按本细则执行外,还应遵守《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中的规定。为保证路面质量,必须:(1)路面混凝土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40mm;(2)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小于300kg/m3。4.16对已竣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须填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由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视实际情况,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签证后,该工程方能投入使用。5工程量计量及价款支付程序5.1投标书工程量报价表中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支付工程款的最终依据。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支付均须由监理单位认证的、合格的工程量为依据。5.2施工单位,无论是按月申报或是按项目申报的欲付工程款项目,都应是承包合同内的,并必须附有以下材料,以便监理单位审查核定。(1)工程量清单;(2)施工断面(开挖、回填工程);(3)相关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4)详尽的工程量计算式。5.3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工程量,最后还须总监理单位核定,由总监理单位签发支付工程款凭证。5.4对承包合同范围外,且无相应开工令的工程,监理单位将不予认可签证。5.5人工砂石料加工系统单元划分见表5-1。表5-1人工砂石料加工系统单元划分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元工程人工砂石料加工系统1、粗碎车间1、土建工程2、设备安装3、电器安装①一期场平开挖(以同高程平台为单元工程)②边坡开挖(同上)③排水设施(同上)④二期基础开挖(以单项或单台设备为单元工程)⑤基础混凝土系统浇筑(同上)⑥结构混凝土系统浇筑(以独立楼体或廊道为单元工程)⑦设备安装(以单台设备为单元工程)⑧电器安装(以控制室为单元工程)⑨胶带机安装(以一条为单元工程)⑩浆砌石工程(以独立部位为单元工程)2、二破车间3、三破车间4、筛分车间5、制砂车间6、半成品堆场7、成品堆场8、废水处理(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4、混凝土道路工程①路面基础开挖(以混凝土路面分缝长为单元工程)②路面基础回填(同上)③路面混凝土浇筑(同上)④提水设施(同上)5、路涵工程①基础开挖(单项工程为单元工程)②浆砌石(以分缝为单元工程)③风化砂回填碾压(以独立回填区为单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