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1.1监理目标:1.1.1质量目标:合格工程1.1.2投资目标:8500万元1.1.3工期目标:投标工期在国家定额工期的90%-100%(含90%、100%)1.1.4合同管理目标:合同履约率100%。1.1.5安全目标:确保质量、工期、投资最优化的前提下,安全、文明地完成工程的建设。1.2监理工作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监理。1.3监理工作内容1.3.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1.3.2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3.3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1.3.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1.3.5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1.3.6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1.3.7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措施并监督实施;1.3.8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1.3.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1.3.10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1.3.11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业主;1.3.12审查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1.3.13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1.3.14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应书面报告业主并提出建议;1.3.15核查完成的工程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1.3.16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的归档准备工作;1.3.17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1.3.18向业主提交监理档案资料;1.3.19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3.20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2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手段2.1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2.1.1质量控制的目标为:合格工程2.1.2对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目标可行性的论述2.1.2.1对质量目标的理解以最优的质量、最少的投资、最短的工期完成整项工程。2.1.2.2实现质量目标可行性论述依靠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管理、以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手段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积极协调承包方、业主方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齐心协力,实现质量目标是完全可能的。2.1.3事前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2.1.3.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1)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2)审查各级专职质检人员的配备情况。(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4)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3.2审查分包单位资格:(1)审查总包单位填写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2)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宛施工许可证,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等。(3)审查分包单位业绩,必要时进行考察。2.1.3.3检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1)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2)检验施工平面坐标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3)对承包单位的测量报验,进行内业及外业复核。(4)查验水准点、测量控制桩的保护措施,核查结构施工中建筑物垂直度、沉降观测。(5)签认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2.1.3.4材料检验:(1)监督承包商对原材料取样复试,审核复试报告、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2)对新材料和新产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3)必要时,对进场材料抽样复试,并到厂家进行考察。(4)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比单。对搅拌设备、计量装置、现场管理进行检查。2.1.3.5建筑构配件、设备检验:(1)核查供货单位提供的构配件、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的商检证,监督其按规定进行取样复试。(2)参与对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3)进行现场检验,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2.1.3.6检查进场主要施工设备:(1)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2)审查承包单位对需要定期标定的设备(仪器、磅秤等)的标定证明。(3)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月工、料、机动态表》。2.1.3.7要求承包单位报审以下专项工程施工方案:(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3)工程测量方案。(4)独立柱基础施工方。(5)预制构件吊装方案。(6)防水工程施工方案。(7)冬季施工方案。(8)室内外装饰施工方案。(9)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上述方案未上报或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2.1.3.8审查承包单位三级技术交底工作。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部的技术交底;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施工班组对操作工人的技术交底。2.1.4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2.1.4.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对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在订货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申报,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方可订货;2.1.4.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2.1.4.3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2.1.4.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1)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厂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2)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3)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由工程重要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实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均应进行检验;(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6)对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凭证中发现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2.1.4.5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1)对主要装饰材料及建筑配件,应在订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或看样订货;主要设备订货时,要审核设备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对材料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必须充分了解,以便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3)凡用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使用时必须仔细的核对、认证,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有无错误,是否适合工程特点和满足设计要求;(4)新材料应用,必须通过实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的论证,并要符合结构构造的要求;(5)材料认证不合格时,不许用于工程中。2.1.5工程质量事中控制措施和方法2.1.5.1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是巡检和旁站监督。(1)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主要工作时间在施工面上。(2)在巡视过程中,及时纠正发现的施工问题。(3)对发现的较大质量、安全问题,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下发控制质量、安全的《监理通知》。(4)承包单位对《监理通知》要求的事宜,书面回复整改结果,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5)加强夜间施工监督,安排充足人员,跟班监理。要求承包单位夜间施工,必须有值班“五大员”。2.1.5.2验收隐蔽工程:(1)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按规定对隐蔽工程自检,自检合格签字后,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监理部。(2)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核对后,到现场进行检测验收。(3)监理工程师对隐验不合格工程下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责令其整改;整改合格后,进行复验。(4)对隐验合格的工程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准予进行下道工序。2.1.5.3验收分项工程:(1)审查承包单位对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填写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及相关资料。(2)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3)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4)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要求整改或返工。(5)监理工程师对返工或整改后的分项工程重新核检,并按质量评定标准再评定和签认。2.1.5.4验收分部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签认程序):(1)核查承包单位对分部工程进行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核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2)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基础结构,主体结构进行验收。(3)形成基础/主体结构验收意见,签认《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并报质监站备案。2.1.5.5监督检查施工管理:(1)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整理及施工日记的记录情况,确保施工资料及时、真实。(2)定期检查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的养护、试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3)对施工用机械、设备、仪器,注意观察其运转或使用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保修、校正,保障施工质量。(4)检查进场材料的堆放、保管工作。(5)检查承包单位施工防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台帐。2.1.6工程质量事后控制措施和方法2.1.6.1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1)一般质量问题,进行返修弥补。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并对处理结果重新验收,记入质量台帐。(2)一般质量事故,要进行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并合同业主和设计单位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并对处理结果重新验收,记入质量台帐。(3)重大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责令承包单位保护现场,立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4)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归档。(5)总监理工程师以书面报告监理单位及业主。(6)追查监理人员相关责任。2.1.6.2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基本程序):(1)工程达到交验条件,监理部首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状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承包单位限期整改。(2)监督承包单位进行项目功能试验,审阅试验报告单,必要时请业主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部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修改。(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业主方、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5)检查验收结果需要对局部进行整修时,要限期整修。监理人员现场监督,符合要求后再验,直至符合合同要求。(6)检查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由业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并报质量监督站备案。(7)竣工验收完成,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监理单位、业主方盖章后,送承包单位一份。2.2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监理措施2.2.1、沟槽土方施工2.2.1.1.清表1、伐树、除根如果不清除结合面上的草木等有害杂物,沟槽回填后一旦杂物腐烂变质,地基将发生松软和不均匀沉陷等现象,为了预防这种情况,就必须在开挖之前做好伐树、除根和表层土壤处理工作。将管道开挖范围内的树根、草丛全部挖除。可采用人工方法或机械方法。注意的是对草丛等不能用火烧的办法。2、表土处理如基底的表层土系腐植土,则须用挖掘机或人工将其表层土清除换填,并予以分层压实,如发现草碳层、鼠洞裂缝都必须注意处理好,以防造成日后塌陷。耕地上筑填施工之前,预先填平压实,如其中有机质含量和其它杂质较多时,碾压时因弹性过大,不易压实,应换填干土。3..测量放线(1)测量放线工作由专职的测量员负责,严格测设记录和校核建档制度,采用已经校验的仪器。根据设计图纸及交桩记录,核对水准点,建立临时水准点,做好保护工作,并进行闭合复测,消灭累计误差。(2)所有测时控制点施工前均应进行复测,复测精度必须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并进行定期复测。对于施工过程中需增设的临时测量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