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5线德令哈至小柴旦湖高速公路工程总监办安全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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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5线德令哈至小柴旦湖高速公路工程总监办安全监理交底山西晋达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安全工作目标.................................................................................1第二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1第三章安全监理组织机构设置.................................................................2第四章安全工作内容.................................................................................3第五章安全工作制度.................................................................................5一、安全检查..............................................................................................5二、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6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四、安全资料管理制度............................................................................10第六章风险点识别...................................................................................11第七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交底.......................................16第一节明挖法施工监理交底.................................................................16第二节脚手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19第三节模板施工安全监理交底.............................................................21第四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交底.............................................22第八章消防保卫工作安全监理交底.......................................................23第九章环境和文明施工监理交底...........................................................25安全监理交底第一章安全工作目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实施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加强自身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不良环境状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整改,完成施工安全计划目标的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频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第二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一.已签定的施工合同与监理委托合同;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JTJ076-95);三.国道315线德小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四.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管理程序等有关资料和规定;五.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第三章安全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机构框图山西晋达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G315线德小高速总监办组长:李超副组长:王进华A标安全监理:仇生辉B标安全监理:丁磊C标安全监理:李明强第四章安全工作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工作1施工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需要时)。3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上岗证。5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6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7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8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9有重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监理据此编制针对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0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内容包括:a.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b.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c.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d.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e.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强制性标准要求f.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内容。11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12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13项目经理、总工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合法资格,应与投标文件相一致。有相应等级的安全员证书。14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应合法有效。二、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1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应齐全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6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检查7发现严重违规事故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8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重点监督检查9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作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10竣工验收阶段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三、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措施1组织措施:落实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的任务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2技术措施:提出多种不同的技术方案,对各种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选择最优的技术方案进行实施。3经济措施:建立奖惩制度,控制效果与经济挂钩4合同措施:施工安全控制要以合同为依据,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对每一项合同做出分析第五章安全工作制度一、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识别和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强防护,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工伤和工程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1安全检查类型总监办将与承包人一道组织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专业(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职工代表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巡查。对承包人各种类型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承包人在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应将自检落实情况及时报监理销项。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3安全检查办法1)听取情况介绍:检查、听取被检查工程项目的单位领导汇报和介绍劳动保护、工作与生活中所进行的教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差距等情况。2)查阅有关图、表、制度、会议记录、纪要、教育和对自查、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措施与落实情况等。3)调查核实检查出的问题,向知情员工询问情况。4)安全检查表法(SCL)。5)仪器检查法。4检查处理原则1)所有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要建立通知、整改、复查、销项制度;2)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监督解决。如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解决期限。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监控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和可能造成重大设备损失的紧急险情,应立即指令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检查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立即警告、予以纠正并视情节做出处理;二、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事故分类1)人身伤亡事故:因施工造成施工现场人员或周边人员的人身伤害。2)急性中毒事故:施工现场存在的有毒物质侵入人体造成的伤害。3)设备毁坏事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毁坏。4)工程事故:工程(围护)结构损坏、坍塌。5)火灾事故:施工现场发生火灾。6)公众环境事故:因施工造成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桥梁发生倾斜、损坏、倒塌的事故。7)自然灾害事故:因洪涝、地震、气候、疫情等自然灾害对施工现场造成的事故。2事故等级1)险肇事故:指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和直接损失,对社会公众安全不会造成影响,施工单位可以控制并在短时间内能够处理完毕的安全突发事件。2)一般事故:没有造成重伤和死亡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尚未对社会公众安全造成影响,且施工单位有能力处理和控制的事故。3)较大事故:造成重伤1至3人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于道路施工原因导致对地面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或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造成重大隐患,需要组织社会力量紧急抢险的事故。4)重大事故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造成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由于道路施工原因导致对地面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严重损坏或各类燃气、热力、上下水等重要管线发生断裂危及社会公众安全的事故。3事故报告施工现场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时限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同时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驻地监理报告。4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抢救遇险人员、保障事故现场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及时采取措施,组织进行抢险。必要时,向公安、消防、交管、医疗、交通、市政、电信、热力、煤气等有关方面报警或请求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发展,或引起连带事故的发生,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像。5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发生险肇、一般或较大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监理人员应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工程事故、公众环境事故等,由建设单位进行组织调查,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6事故处理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执行,总监办对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后,被要求停工整改的施工现场,在完成整改后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总监办复查验收。事故发生单位填写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中安全监控水平,消除事故隐患,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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