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韶关市杨溪水电站工程厂房砼工程施工。1.2本细则范围内的全部作业必须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SL38-92)》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2单项工程开工申请2.1厂房砼工程开工前30开,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其报送的图纸和文件(一式4份)应详细说明单项工程的工程概况、施工方法与浇筑程序、施工进度、原材料品质与供应计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质量控制与温控措施、安全措施等。2.2上述文件和图纸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签署。2.3上述文件和图纸经监理部审查后,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除非施工单位接到的签署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3原材料检验3.1施工单位必须在单元工程施工前10天向监理部提交一份本单元所用材料(包括水泥、钢筋、外加剂、止水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施工单位试验室的检验报告及必要的说明。(试验室应有资格证书,有关仪器应经计量认证)。3.2对于进场的每一批水泥,试验室必须进行复验。必要时需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检查项目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必要时还应增加稠度、细度、比重、水化热。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时,使用前应重新检验。3.3对于外加剂,必须按《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SD108-83)》进行质量检验。当贮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期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3.4对于进场的每一批钢筋,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和焊接工艺试验。3.5对于金属止水片和塑料止水片,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拉伸试验和试焊,并将试焊样品送监理部确认。3.6对于所使用的粗细骨料必须经过监理部批准,并按国家建工总局标准《JGJ53-79》进行力学性能检验。3.7对于新产品,应经过试验论证,并报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方可采用。3.8监理部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有关试验项目或增加试验数量,有权要求有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试验,为此施工单位不应拒绝或追加费用。4复核放样成果单位工程首仓开仓前5天,施工单位应对浇筑仓位边线、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确认。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5、基面验收单元工程在打锚筋和立模之前12小时内,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会同设代组进行基面验收,并进行质量评定。基面验收内容包括:仓面有无松动岩石、浮碴、杂物、积水,岩面是否洁净、平整等验收合格后填写基面清理《单元工程工序质量(中间产品)评定表》。验收不合格的基面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处理后按上述程序重新报验。6开仓前验收6.1单元工程混凝土浇筑开仓之前12小时内,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开仓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的项目包括模板、钢筋、止水及伸缩缝、预埋件安装质量等,具体内容如下:(1)模板工程,检查模板形状、尺寸位置是否正确,模板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模板表面是否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2)钢筋工程,检查钢筋(包括锚筋)种类、钢号、直径、安装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尺寸,钢筋表面是否有泥土、铁锈等有害物质,焊接(或绑扎)接头长度、位置和焊接质量。(3)止水及伸缩缝,检查止水及伸缩缝的结构形式、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止水片(带)的架设位置是否准确、牢固可靠,止水片是否有破坏,表面是否平直、洁净,焊接或粘接质量和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填充沥青是否饱满密实等。6.2验收合格后填写模板、钢筋、止水及伸缩缝的《单元工程工序质量(中间产品)评定表》,并签发《开仓证》。6.3验收不合格的部位,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并做记录。处理后按上述程序重新报验。6.4只有得到监理工程师签署《开仓证》方可开始浇筑作业。7施工记录7.1施工单位每班施工员必须如实做好以下施工记录,如监理工程师需要查阅核实时不得拒绝。(1)混凝土拌和站:原材料品种、配合量、温度,混凝土拌和时间,加料顺序,混凝土标号,供应部位,检查和取样的项目、次数,拌和混凝土总量,天气、气温等。(2)混凝土浇筑地点:开仓时间、收仓时间、浇筑时的天气、气温、浇筑顺序、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因故停仓时间、现场取样项目、次数等。(3)混凝土拆模时间,表面质量缺陷情况及尺寸、修补措施。(4)混凝土开始及终止养护时间,养护方法等。(5)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措施。7.2施工记录应采用表格形式。7.3施工单位应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时按单元工程向监理部报送施工记录复印件,以作为单元工程评定和竣工验收资料。8现场检查和取样8.1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建立三级质量检查制度,按下列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取样。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和取样。检查和试验结果(一份)在单元工程结束时报监理部复查。8.2砂石骨料检查(1)在筛分场每班应检查一次,检查项目有:各级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砂子细度模数等。(2)在拌和场应检查砂子、小石的含水量,砂子的细度模数,以及骨料的含泥量、超逊径。砂子、小石的含水率变化每班应检查二次。在气温变化超过5℃、雨后、砂石储料条件突变等情况下,每两小时应检查一次,并按实际含水量调整配合比。砂子的细度模数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如超出±0.2%时,则需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每班应检查一次。此外,单项工程施工前应对砂石骨料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检查。8.3现场掺用混合材,每使用100~200t,应抽样检查其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掺混合材的标准水泥砂浆强度等。对于细度和需水量比,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连续10个样品中,其个别样品的细度与平均值相差应不大于10~15%。8.4现场掺用的减水剂浓缩物,以5t为一取样单位,加气剂以200kg为一取样单位。对配制的外加剂溶液浓度,每班至少应检查一次。8.5在混凝土拌和站应经常检查各种原材料的配合量,每班至少三次,衡器应定期校正。8.6对混凝土拌和均匀性检查:(1)应经常检查拌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每班至少抽查二次;(2)根据具体情况,对一盘混凝土按出料先后各取一次试样,每个试样不少于30kg,测定砂浆容量,其差值应不大于30kg/m3。用洗分析法测定粗骨料在混凝土中所占的百分数,其差值不应大于10%。8.7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查,每班在机口进行4次,在仓面应进行2次。此外,在取样成型时,应同时测定坍落度。混凝土的坍落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8.8对混凝土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检查资料,以及混凝土试验成果,如水泥标号、砂子细度、砂石表面含水量、混凝土的坍落度和含气量、实测水灰比、混凝土强度等,应采用质量管理图等方法及时进行统计分析。8.9现场混凝土质量检验以抗压强度为主,必要时检验砼的其它性能指示(按设计要求)。8.10混凝土试件应在拌和机口和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并以机口为主。8.11在混凝土施工期间,各项试验结果应及时整理,并按单元工程报监理部,作为单元评定和竣工验收资料。如根据试验发现混凝土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9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在单元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进行日常巡视、观察、检查,施工单位有解释、配合的义务。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作好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如第二次检查发现仍存在相同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暂停施工,直至将原因查明为止。有关问题列举如下:(1)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2)未按有关施工规范施工;(3)施工记录不真实;(4)试验取样不具有代表性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10设计变更和修改涉及需要变更或修改设计的问题,如基面高程和桩号与设计不符,钢筋代换等,必须在施工前8小时报告监理工程师,会同设代组处理。施工单位不得自行更改设计。11拆模与缺陷处理拆模期限,除已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外,应遵守《SDJ207-82》第2.6.1条规定。拆模如发现质量缺陷,如棱角损坏、止水片位置偏差、蜂窝、麻面、凸凹不平等,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好记录后,才能处理。施工单位不得自行覆盖。12养护及保护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应采取覆盖草袋、洒水等养护措施,使混凝土表面经常保持湿润状态。养护时间应不少于28天。所有混凝土工程在最终验收前,除上述规定的养护外,都必须由施工单位加以维护和保护。浇筑块的棱角和突出部份及止水设施不得破坏。13混凝土浇筑质量评定13.1混凝土浇筑质量评定应以现场观察检查和取样试验结果为依据,其项目包括:(1)保证项目:①混凝土配合比及搅拌质量;②混凝土原材料质量;③抗压强度保证率及离差系数。(2)基本项目:①入仓混凝土坍落度;②入仓混凝土铺层厚度;③混凝土振捣质量;④脱模(拆模)后质量;⑤养护质量。13.2混凝土浇筑质量应分别在浇筑过程中、拆模后和28天后进行检查并填写此工序《单元工程工序质量(中间产品)评定表》。14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在单元工程浇筑28天后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质量评定时应有以下资料:(1)原材料检验和试验资料;(2)施工记录;(3)施工检查和取样试验成果;(4)各工序(包括基面清理、模板钢筋、止水及伸缩缝、混凝土浇筑)质量评定表。验收合格后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作为工程结算和竣工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