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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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号CS-ZY-JL-08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部门监理部发布日期2006年10月01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01日版本2.1页码1/19编制审核批准文件受控号更改记录更改版次页码对应条款更改前更改后更改依据2.1全部全部全部内容全部内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转换策划报告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界定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二、编写依据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⒌福建省、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4年版施工安全部分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⒏《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⒐《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⒑《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⒒《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⒓《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⒕《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DBJ13-34-2000)⒖《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16.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章等17.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05号)18.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9.《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质建安[2001]第70号20.批准的监理规划21.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22.批准的安全专项方案。三、职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其它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对大型工程项目,或工程总量不大,但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及对中型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对小型工程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安全监理。四、总则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该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依据性文件,在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和项目监理规划指导和规范下,结合[工程监理管理程序]和本细则的内容开展监理工作。4.1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监理工作。4.2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不能免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五、安全监理的内容5.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4)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5)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6)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10)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11)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5.2对于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单独编制安全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核。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4特种设备施工;○5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6m以上的边坡施工;○7人工挖(扩)孔桩施工;○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5.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施工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总监不予签认,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六、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6.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许可证书》;(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人配备等;(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6.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6.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1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3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4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5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土方工程:○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3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4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5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6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7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脚手架:○1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2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3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4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5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3)模板施工:○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2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3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3)高处作业:○1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3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4)交叉作业:○1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3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齐全完整。5)塔式起重机:○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2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3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4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5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6)临时用电:○1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2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3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4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5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6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7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7)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3)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4)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5)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措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6)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7)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3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4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4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1)设计必须符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和有较为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有土方工程、脚手架、高处作业、安全网、井架、电梯、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场内运输及人行通道、排水、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控制,防火、防毒、防雷等,临街、临人行通道、民房的防护隔离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高层脚手架等,此外还应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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