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场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名称:闵浦二桥新建工程编制: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日期:闵浦二桥新建工程第Ⅳ监理组目录一、工程概况二、安全监理依据三、安全监理目标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五、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七、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八、张拉工程安全监理措施九、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措施十、防汛防台安全监理措施十一、安全监理内业管理一.概况闵浦二桥新建工程北起闵行沪闵路东川路以北,沿沪闵路向南跨越黄浦江后,沿奉贤区沪杭公路西闸路以南落地。本工程设计范围总长4.788Km(K0+962.599—5+751.021),公路桥梁设计范围总长4210.615m(K1+170.126—K5+380.741),其中引桥长3793.965m(闵行侧引桥长2005.824m,奉贤侧引桥长1788.141m),轨道交通与公路叠合段长度3225.615m(K1+735.126—K4+960.741)。本工程的参建单位:工程名称:闵浦二桥新建工程工程地址:闵浦二桥奉贤侧引桥工地建设单位:上海市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上海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浦桥监理公司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二.安全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7.《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8.《关于加强钢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5)第078文9.《关于加强大桥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沪市政建(2003)559号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14.《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1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17.《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建建(2002)0369号1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吊装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沪安监监二(2002)第87号19.《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沪建安质检(2003)第137号。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1.《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22.其它相关现行的行政法规、法令、标准、规范等23.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设计图纸及上级文件24.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三.安全监理目标1.安全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火灾和水灾事故,无管理事故,控制一般事故。2.创“市文明工地”3.创“市安全标化工地”4.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五.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工作;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责任到人;5.审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逐级交底包括:○1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交底;○2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的施工班组长交底;○3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若未经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人员鉴发安全指令通知整改。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资格(如:三类人员持证情况);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9.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检查;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2.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1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14.对须实施旁站监理的专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15.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16.检查现场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及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17.协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19.按时报送安全监理工作月报;20.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1.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文明检查和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不定期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工程,进行必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3.对施工现场采取旁站、跟踪、抽检等方式进行安全监控,及时掌握安全目标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平面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以“安全监理联系单”或“安全监理指令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消项;对重大事故苗子要召开专题现场会议并做出备忘录。4.施工中加强对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管道及施工围护结构,位移及沉降监测,这是安全工作的重点。5.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与文明施工列入工地会议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意见。6.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起到警示作用。7.安全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及时向安监站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七.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贯彻国务院颁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技术标准,贯彻上海市有关文件决定。安全监理人员须自身定位准确,依照上级和业主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安全监理不是生产的组织指挥者,是在施工方自检的基础上实施监督管理,起到提示作用。施工方决不能以安全监理的检查代替自检。安全监理工作以程序审查监督为主,现场巡视检查为辅,按照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规范、文明工地标准,规划和管理工地现场。1.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A.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施组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审核,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执行。B.检查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制度和电气消防措施。C.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劳动局关于电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对电气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进行检查。D.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程实施,输电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箱电缆(线)必须按规定架设,不得随意乱拉,各类电箱必须使用市政局规定的标准电箱,不能使用铁制电箱,且符合容量要求。总电箱和分电箱要放置适当位置,并要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工作接地”、“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开关箱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E.要求施工单位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维修,并作工作记录,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F.施工单位专业电工应对搁置久重新作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G.要求施工单位电焊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并佩带好必要的防护用品;电焊机应安装“二次降压漏电保护器”并做重复接地,符合要求方准使用。H.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或使用安全电箱,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生活设施金属体必须有明显的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I.各类机械、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运行,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节假日或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J.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K.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摘应有专人负责。L.电工作业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M.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N.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O.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P.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地,单相回路的开关照明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小太阳”灯具。Q.现场用电及有电设备必须有安全用电警示牌,并配备电气消防器材。R.督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及时归档。2.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控制要点A.要求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进行报验,监理对机械的检验证明、性能等资料进行审查。总承包单位应对进入现场施工机械进行完好率及安全技术验收,如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有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合格须将有关合格标志牌固定在设备的显著位置,明确责任人,并有安全操作规程牌,监理检查后方准于使用。B.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C.大、中型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围护工作,密切关注环境气候的影响,遇台风、雷雨、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施工并做好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D.施工前施工单位须确认机械行走地基平整坚实,以防止倾覆。E.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F.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G.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H.挖掘机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1m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I.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J.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K.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74“圆股钢丝绳”标准,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机动起重设备用钢丝绳使用安全系数为5~6倍。钢丝绳打结时,应立即纠正使用。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L.移动式机械的电源导线(或临时电源)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俗称橡皮软线),其中必须有一根专用的接地(接零)线。电源导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M.现场施工负责人应消除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3.吊装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A.吊装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方可上岗。起吊指挥和挂钩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审查。B.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进行审查,监理重点审查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应急预案。须经专家组评审的吊装施工专项方案须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C.起重吊装重量在50吨及以上的,督促施工单位到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