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场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本工程有关建设文件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规范》及各种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5、《合肥市政务区绿野新居工程监理规划》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单位:3、设计单位:4、勘察单位:5、施工单位:6、监督单位:7、监理单位:工程地点:结构类型:地下室及裙楼基础:预应力锚杆桩加筏板基础、主楼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加筏板基础;主体结构:主楼结构为:劲性钢筋砼结构(SRC)。框架核心筒;裙楼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质量目标:按施工合同约定“合格”。2.2工程概况:使用功能:3.使用功能:集商业、办公和酒店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的超高层建筑。地下二、三层为设备用房和停车库;地下一层为商场和后勤用房。地上一~五层为商业百货,南侧和本南侧设主要出入口6~7层为餐饮,局部8层是KTV等娱乐功能。主楼的9~18层为酒店式办公空间(SOHO);20~42层为公寓式酒店,主楼的12层和27层分别按消防的避难层设置(建筑装饰待二次装修设计定)。1.建筑类别安全: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一级.2.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Ⅰ级。3.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类别等级:酒店式办公空间和公寓式酒店为I类、商业为II类4.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桩级设计等级:甲级5.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等级:地下室一层、主楼和裙楼1~8层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其余均为标准设防类(丙类)。结构单元抗震等级地下室地下3层~地下2层(-5.300以下),框架、剪力墙均为三级地下1层(-5.300~0.050),框架为三级、剪力墙均为二级主楼地下3层~地下2层(-5.300以下)框架、剪力墙均为三级地下1层~地上8层(-5.300~41.250)框架、剪力墙均为一级9层及以上(41.250以上)框架、剪力墙均为二级裙楼地下3层~地下2层(-5.300以下)框架、剪力墙均为三级地下1层~地上8层(-5.300~36.650)框架为三级、剪力墙为二级9层及以上(36.650以上)框架为二级、剪力墙为一级6.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7.建筑占地面积:13900.00m28.总建筑面积:144412.00m2[其中:地上主楼建筑面积:77000.30m2、裙楼建筑面积:3900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28411.70m2(含地下人防2070.4)m2]。三、项目部安全监理职责某广场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管理办法;2、根据安全监理责任制的要求和工程项目具体特点,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明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3、主持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规划应作为项目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程序和控制措施,并审批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查总包单位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文件(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怔以及“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和投入保证体系,并提出审查意见。工程开工前,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有关安全监督手续和领取施工许可证;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提出审查意见;6、检查和督促项目监理人员落实安全监理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或停止其工作,并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7、定期主持监理工作会议,把安全监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8、主持整理工程安全监理资料,按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价意见;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监理职责。某广场工程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本专业安全监理承担监理责任;2、编制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时,应针对工程特点、周遍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的监理员的工作,督促监理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4、审查施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审查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落实;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发生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及时予以审查,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5、督促总包单位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动态管理;6、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违章作业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进行复查签署意见;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7、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其他安全监理工作。某广场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责任;2、担任旁站监理工作和隐蔽工程见证,参加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付使用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自检、验收和安检人员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的建立和完善自检系统;3、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4、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5、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其它安全监理工作。四、基坑桩支护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基坑支护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基坑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1)基坑桩支护施工方案1、督促承包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并监督如下要求实施: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3、本工程基础工程施工具有的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1、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2、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3、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2)临边防护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或超过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2、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3)坑壁支护根据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作业上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及采取确保安全支护方式。原状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方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五、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1)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1、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3、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4、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2)立杆基础1、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3、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设有排水措施,(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1、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连墙杆依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4)脚手板与防护栏杆1、脚手架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2、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竹脚手板应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须是穿钉牢固,无残缺竹片的;木脚手板应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桦木等)无腐朽、劈裂板;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如有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3、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设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遇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满铺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4、脚手架的外侧面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