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西工程模板坍塌事故2005年9月5日晚10时10分左右,北京西西工程4#地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架在浇注接近完成时发生整体垮塌,酿成死亡8人、伤21人的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工程概况北京西单北大街西侧综合改造建设工程,位于西单北大街西侧,南起西单路口。其中4号地项目东临西单北大街,地上部分由商业、办公、餐饮娱乐及酒店四个主要部分功能组成。4号工地的开发商为中冶新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方为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中冶新奥与二十二冶同属于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二十二冶承包西西工程的4号地工程后,把工程分包给四川省博大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四川博大把工程再分包给混凝土工、钢筋工等施工队。该工程原计划为北京市长城杯,争创鲁班奖。工程事故外立面倒塌现场事故发生时间和基本信息2005年9月5日晚10时10分,西西工程4号地综合楼工地发生满堂脚手架倒塌事故,事发时现场共有47名工人施工,3名工人当场死亡,22名工人受伤,另有4名工人下落不明。6日凌晨一名工人因抢救无效死亡,6日下午,搜救人员又在现场找到2名遇难工人遗体,9日失踪的2名工人的遗体已经找到。至此,此次事故死亡人数增至8人。司法介入庭审现场事后清理大楼中心,本应为钢筋、钢管、木板等搭建成的立体网状结构,已塌陷为一个废墟似的大坑,像被一个大旋涡吸了下去。中心南面数百平方米的钢筋网,断裂后悬挂在半空,像一面巨大的黑瀑布。半米多厚的顶板水泥平铺下来,落在地面上。或粗或细的钢管、木板等,如堆积着的火柴棒,或埋或插,杂在一起。共有8批,每批约百人进轮班清理。建设主管部门处罚通报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表示,西西工程4#地项目工地、造成8死21伤的坍塌事故,是由于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在模板施工中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未履行审批手续就违章指挥施工,最终导致这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对该工程实施监理时,不按法规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作出以下处理。1.建设部给予二十二冶降低一级施工企业资质。2.建设部对北京希地环球公司降低一级建设监理资质。3.河北省建设厅对二十二冶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处理。4.取消二十二冶在北京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12个月。5.责成立即对其在北京市所属的施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6.取消北京希地环球公司在北京市投标资格12个月7.对二十二冶总经理王秀峰处以10万元罚款。北京西单工地坍塌案终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终审宣判,李乐俊、杨国俊和胡钢成分别是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筑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北京西单北大街西西4号地工程项目部土建工程师、项目部总工和项目部经理,在该方案尚未批准的情况下,便要求劳务队按该方案搭设模板支架;杨国俊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存在问题,但其对违反工作程序的施工搭建行为未采取措施,从而使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胡钢成在模板支架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方书面批准且支架搭建工程未经监理方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违反程序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终审判处李乐俊有期徒刑四年,杨国俊、胡钢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吕大卫和吴亚君分别是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驻4号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员,吕大卫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默许项目部进行模板支架施工;吴亚君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施工方已进行混凝土浇筑的情况下,不予制止,判吕大卫、吴亚君有期徒刑三年。安全事故统计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为公共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已经超过6500亿元,约占整个GDP的6%(本数据只是被曝光的,还有相当多的事故被私了)。其实,事故造成的不仅仅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对生命安全的威胁。血淋淋的教训让人警示,金钱有价,生命无价!综合大部分案例分析原因1、成本和工期是最大的影响因素。效益不好的、业主抠门的或业主在工期上及其不“客观”的项目,安全必然让位于钱。所以方案再有针对性也白做,根本没有钱和时间去实施。。2、施工部门不落实方案和交底。现实情况中,经常遇到施工部门以“方案无针对性,方案不考虑工人操作方便、方案不符合工人操作习惯”等等理由拒绝接受方案。这些因素是很难分清界限的,你可以说操作上不便,甚至说工人不会这样操作,但安全并不能让位于方便和所谓的习惯,除非违背习惯更可能出事。另外工人、施工管理员的水平也应达到一定要求,没有水平的人应退出工程,而不是以牺牲安全的代价去适应他们。3、施工部门不按照方案做是有人撑腰的。因为成本、工期、工作方式等原因拒绝接受方案,常常会得逞,而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根本无发言权,因为上级领导常常变相支持或默认施工部门,原因自然是各自的利益均得到满足。项目经理省了钱,提前交付房子;施工部门省心省力,成本控制在施工预算中。一旦有事,可以各种言语将责任推向技术,“西单事故报道”中已充分展示了施工部门向技术部门推责任的方式。这就是国家认识到不处理领导层是不会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的。4、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冒险违章作业。作业人员不带或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对可能遇到或发生的危险估计不足等等。5、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方案不全面,安全交底无针对性。反思1、我们施工有无方案,方案有无针对性,是否落实按方案进行施工。2、是否有交底,交底有无针对性,是否按交底进行施工。3、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是否合格,不合格是否使用。4、是否对进场钢管和扣件进行验收,验收是否合格,不合格是否使用。5、我们应吸取别人的教训,还是让别人吸取我们的教训。6、我们是否存在侥幸心理。以上值得我们思考。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二)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的安全操作规程。(三)加强脚手架构配件材质的检查,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大量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建筑构配件流入施工现场。因安全防护用具及构配件不合格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有很大比例。因此,施工企业必须从进货的关口把住产品质量关,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有效的合格产品,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还要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达不到安全防护要求的用具及构配件不得继续使用。“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类似这样的口号、标语、条幅,在建筑工地并不陌生。然而,“安全”两字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空中似乎并不能保佑建筑工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从国家到地方,从企业到个人,不可谓不详;有关处罚手段,从降低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到记录在不良信用档案,不可谓不严。有人锒铛入狱,有人倾家荡产,然而,究竟是什么原因在政府三令五申、在法网恢恢无情、在生命不可承受之痛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呢?值得我们思考……(四)认真做好脚手架使用中的安全检查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五)脚手架验收检查1.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3.装饰阶段重新验收4.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5.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