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竣工预验收管理程序: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相关单位评定完成后,确定预验收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评估报告中应强调勘察、观测结论,符合强制性标准等字样。具体管理程序如下:(一)、工作流程图施工承包单位自检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承包单位)审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现场检查质量文件报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报验申请表》予以初确认验收(监理单位)是否整改(承包单位)本单位工程的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均完成(竣工预验收流程图)(二)、竣工预验收内容及程序:1、验收内容:内部预验(承包单位)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准备(承包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承包单位)审核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现场检查是否合格文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指示整改否否补充完善是是签署竣工验收申请—预验完成(监理单位)组织工程验收(建设单位)(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内容: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A、检查各分部工程中所含子分部工程是否齐全;B、检查个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是否完善,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有质量控制资料的评价,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规定的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检项目的检测记录,以及分部、子分部观感质量的评价等;C、检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验收人员是否是规定的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并进行了评价和签认。(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如果资料能保证该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可认为是完整。否则,不能判定为完整。(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这种检测(检验)应由施工单位来检测,检测过程中可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监督检测工作,达到要求后,并形成检测记录签字认可。(5)、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目的主要是综合检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工程使用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这项抽查多数还是复查性的和验证性的,但主要功能抽检项目的进行,不要损坏建筑成品。(6)、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A、内容:按有关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有关内容综合掌握,给出好、一般、差的评价。B、要求:建筑物外檐全部看到,对建筑物的重要部位、项目及有代表性的房间、部位、设备、项目都应检查到,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竣工预验收程序:(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5)、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工程实体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3、验收组织:检验批,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参加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参加分部工程验收。至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建设设备安装工程以及一些使用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应按设计和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4、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峻工初验,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各种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等。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关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承包单位补充,核实及改正;(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施工记录及其他文件)对照进行检查。(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工程项目的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指令承包单位进行处理。(4)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予以签认并上报建设单位,同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内容:A、工程项目建设概况;B、监理的主要控制工作及成效;C、质量评估:a、分部工程质量情况;b、质量控制资料核查;c、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d、观感质量验收;D、评估结论附件:1、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6、特种设备(消防、电梯、人防等)验收形成的检测报告及使用许可证;7、参加验收单位形成的会签表及会议纪要。十、竣工结算管理程序:1、资料整编要求:(1)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另委托项目所涉及到的价款签字齐全,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2)所涉及到的合同外价款按编号,每份签证后附一份结算;(3)所涉及到的现场签证,应在其后附相应的凭证资料或附图。2、施工单位申报结算书,首页必须注明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内容;3、施工单位申报结算书,第二页是工程造价结算汇总一览表,总包单位应从三方面写清楚:(1)招标项目:A、施工合同内的工程造价;B、施工合同外的工程造价。(2)在发包范围内的总体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分别编制结算在明细表内;(3)另委托项目分别编制结算书。4、施工单位是分包单位:申报结算书(1)合同内工程造价;(2)合同外工程造价;(3)另委托项目。5、编制合同外价款时,要以每份施工图纪要、现场签证单和工程设计变更单,分别编制结算书与其一一对应。6、最后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标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答疑纪要、现场签证单和工程设计变更单附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