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2×150MW工程监理部监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2×150MW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山东诚信监理公司阳城电厂工程监理部二00八年六月批准:审核:编写:目录1、目的和作用···································12、编制依据·····································13、工程概况及特点·······························14、安全监理目标·································2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26、安全监理职责·································37、安全监理工作原则·····························38、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49、安全检查和例会制度···························610、安全管理程序································611、土建专业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812、机务专业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113、电气专业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614、焊接专业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91、目的和作用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违章行为及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标准要求,保证该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1.2本细则作为阳城电厂施工安全监理的指导性文件,具体规定了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的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等。2、编制依据2.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2.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发布)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8]23号)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168#-20032.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02#-20072.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91#-20082.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9《阳城电厂筹建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2.10《监理大纲》、《监理规划》3、工程概况及特点工程名称及概况:山东济矿鲁能煤电有限公司阳城电厂工程2×150MW机组,该工程由济矿集团投资兴建。本期建设规模为2×150MW超高压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480t/h超高压中间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预留扩建条件;燃煤为阳城煤矿的煤矸石、煤泥、洗中煤、原煤次煤等资源,属典型的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的坑口电厂。燃料资源充足,运输环节和环境污染小。本期工程的建设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具有投资省、建设周期短、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好等优越性。设计单位为中南电力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山东电建二公司负责施工。4、安全监理目标杜绝恶性人身、机械、设备事故,杜绝死亡事故,以“零违章来保证零事故”,努力实现“事故的零目标”。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6、安全监理职责6.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部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者,在本项目监理范围内对安全监理负责,并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6.2副总监理工程师协作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本项目监理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定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检查施工机械安全状态安全监理总结继续施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日常现场巡回检查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风险源区域重点检查作好安全记录⒈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⒉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⒈进场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⒉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和控制装置⒊垂直运输设备拆装作业的安全措施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⒋安全体系及人员到岗⒈临时用电是否规范⒉排水系统是否畅通⒊消防设施是否齐全⒋易然易爆物品的安全防护措施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⒍出入口及高危作业区域的警示标识⒎现场防雷电措施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通知整改不整改整改复验指令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停工不整改报告上级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单位总监不在位时接受总监委托,负责委托授权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6.3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做好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参与业主和电厂安全委员会的安全检查活动;组织监理部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安全科的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巡视及重点部位施工环节的安全跟踪、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定期、不定期总结安全工作;负责承包商提报的施工方案中安全保证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部分的审查,提出意见及建议。6.4专业监理工程师是该专业安全监理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是安全监理的直接责任者。6.5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查承建商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资料文件,提出安全监理意见。6.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常进行现场安全巡视检查,不放过任何危及安全的违章和隐患。6.7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6.8各专业监理师应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和健康保护。7、安全监理工作原则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7.2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7.3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厂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承包合同为依据,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项目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7.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遵守“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7.5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7.6安全生产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督,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7.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监理人员发现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不准继续施工。8、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8.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8.1.1协助建设单位成立安全委员会。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或承诺)书。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协议。8.1.2审查承包商(包括分包商)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安全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原件)等。审查原材料、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原件)。8.1.3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职责等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完备;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8.1.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保障是否具体、明确、到位。8.1.5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原件),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8.1.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应参与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8.1.7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8.1.8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8.1.9在会审施工图纸时,发现不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提出。8.1.10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医疗和急救条件及是否有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8.1.11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8.2施工展开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8.2.1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工作情况。8.2.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作业。8.2.3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有违章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8.2.4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须原件),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8.2.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各级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专业分队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8.2.6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防火、防洪、防雷、防寒防冻、防暑、防坠落物、文明施工等的有效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8.2.7在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8.2.8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等作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8.2.9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正确使用,及时投入并必须用于安全措施上。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该费用的或挪作他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并向建设单位报告。8.2.10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跟踪控制。8.2.11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移交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8.2.1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部门)报告;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9、安全检查和例会制度9.1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参与业主方或安委会组织的定期、不定期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专项检查等,每项检查都必须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口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9.2安全检查主要内容9.2.1查自身。检查监理部内部的安全工作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监理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是否有保障。9.2.2查管理。检查承建商及主要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运转是否正常,各项目安全工作是否落到实处。9.2.3查隐患。检查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是否有违纪违章现象,安全设施、标识是否健全,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机械伤害、防污染等公共安全保护设施是否符合现场规定和实际要求;查现场施工状况,抽查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消防设施等是否经过定期检验合格。9.2.4查结果。检查承建商对安全问题的处理整改是否落实,对事故的处理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9.3项目监理部每月召开一次有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行会议,总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