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二章监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一节监理机构设置一、本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二级监理机构。二、本项目总监办设1名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2名副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副总监”)。总监办由综合办公室、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质量监察部、中心试验室等职能部门组成。三、本项目总监办下设置四个驻地办。每个驻地办设1名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驻地工程师),驻地办内设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驻地监理试验室等部门。每个驻地办按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分别设置若干个驻地监理组(以下简称“监理组”)。四、本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共设置13个监理组,每个监理组配备1名驻地监理组长和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五、本项目监理组织系统图详见下页(土建工程)。第一监理组第二监理组第三监理组总监办综合办公室室工程监理部中心试验室第一驻地办第二驻地办一期工程监理机构组织框图第一监理组第二监理组第三监理组专家组第三驻地办第一监理组第二监理组第三监理组第四监理组第一监理组第四驻地办第二监理组第三监理组中心试验室主任1人试验检测工程师2人试验员4人中心试验室部长1人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2人桥梁监理工程师2人隧道监理工程师2人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交安设施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绿化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合约、计量和计划工程师2人资料员1人工程监理部总监办组织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1人副总监理工程师(道桥)1人副总监理工程师(隧道)1人主任1人文秘1人数据采集员1人后勤管理员2人司机5人综合办公室专家组第二节监理机构职责一、总监办职责(一)、总则1、制定本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依据、流程、标准、基础管理表单(施工表格和监理表格)、统计、评估、考核、奖惩和记录等管理体系,实现监理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模板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的规范化管理。2、总监办职责与权限(1)、按与业主签订的总监办监理合同执行。(2)、对全线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实施监督管理。(3)、总监办主要负责:统一组织本项目管理监理工作:①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计划;②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③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④审批施工组织计划及总体进度计划、重要工程材料和混合料配比;⑤签发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⑥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⑦协助业主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⑧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二)、施工准备阶段1.准备工作(1)、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附件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基本试验检测能力或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中对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的要求,以试验为主配备常规的试验检测设备(报湖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验收);负责本项目原材料和混合料的标准试验、平行试验和验证试验;负责本项目驻地办抽检和施工单位自检的抽查;(2)、组织总监办监理人员熟悉项目工程监理依据;有误时报业主;(3)、对全线各单位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征地、拆迁相关情况;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计划,并报业主批准;(4)、组织编写并审批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统一本项目监理模式;2.监理工作内容(1)、参加全线设计交底工作,复核合同图纸和设计文件,向业主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2)、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和桥梁、隧道、高边坡、路面、环保、水保等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组织设计;(3)、检查承包人建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4)、参与各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验收;(5)、审核全线控制测量内业,平行复测外业;协调各驻地办的联测工作;(6)、审批并抽查承包人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随机抽查或抽查可疑点,总数不少于驻地办测点数的10%,报业主备案;(7)、制定本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细则,审批驻地办审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报业主和湖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备案;(8)、审核场地占用计划,报业主备案;(9)、组织各合同工程量清单复核,向业主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建立本项目各种原材料、混合料、成品与半成品工程数量和原材料检测、工序抽检台帐;(10)、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11)、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12)、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3)、签发各合同工程开工令,报业主备案;(14)、协调各驻地办之间的工作、各合同段的施工活动。(三)、施工阶段监理1.质量监理(1)审批各承包人的工程分包计划;(2)抽查驻地办的定测复核结果;复测并审批大桥、隧道和路线定测结果;抽查驻地办的量测所有结构物的间距、跨径和对角线形成的专项监理记录;抽查驻地办的土石分界线复核结果;(3)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原材料采购申请;对到场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后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材料使用申请;审批承包人报送的集料、混合料使用申请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标准试验结果,中心试验室进行复核性试验和平行的标准试验;对商品混凝土或混合料进行审查及复核性试验;(4)审查本项目各承包人施工组织和人员配备:(5)审查本项目各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6)审批大桥、隧道、高边坡、路面工程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组织工艺;(7)审批各合同段和大桥、隧道、高边坡、路面单位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8)审批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的申请;(9)抽查驻地办的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工序检查等日常监理和签认及监理记录,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监理质量;工程质量抽检覆盖面为100%,频率应不低于驻地办试验室抽检频率的10%;(10)协助、配合重大和一般质量问题调查,主持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审核驻地办提交的处理方案,报业主审批;(11)抽查驻地办中间交工验收,主持关键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中间交工验收;(12)审查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13)、协调处理承包人与驻地办的质量纠纷;(14)、主持路基基底处理、结构物基础的基底处理、土石分界线确定及其它复杂、有争议问题的现场确认解决。2、施工安全监理(1)、审批全线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评审;(2)、抽查全线承包人分包合同施工安全措施;(3)、抽查全线承包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4)、督促驻地办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对违规作业进行制止、指令整改、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业主;(5)、建立全线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定期检查驻地办和承包人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1)、审批全线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2)、随时抽查驻地办和承包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施工中发现文物时,应要求承包人依法保护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4、费用监理(1)、确定计量、支付的管理依据、流程、标准、表格和模版,编写计量、支付的范例,报业主批准;(2)、建立全线计量与支付台帐,实行动态管理;(3)、主持审查或复查有争议的计量和支付;(4)、审查驻地办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工程量清单和竣工图同步修改等相关计量资料;需要参与现场确认的项目,应由承包人、业主和监理(总监办和驻地办)三方同时到场签认;(5)、对有质量缺陷的工程不影响使用和安全,提出折减后的计量予以支付,并报业主批准;(6)、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并签认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查;(7)、在业主的授权下,抽查承包人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流动安全;(8)、在业主的授权下,监督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5、进度监理(1)、审核全线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业主审批;(2)、审批全线季进度计划;(3)、根据进度计划检查全线工程实际进度,对实际的工程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定期向业主提交分析报告;(4)、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审批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对于工程进度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影响合同工期时,需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由业主审批。6、合同其他事项管理(1)、审核经驻地办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准确性,确认后且资料齐全时,签发工程变更意见,报业主批准;(2)、根据业主批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3)、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申请,报业主批准;(4)、审核计日工,报业主批准;(5)、复查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签发单位工程或合同段暂停令和复工令,报业主备案;(6)、审批承包人的劳务分包合同、分包计划。审查承包人的专业分包合同、分包计划,报业主审批。同业主一起查处非法分包、转包;(7)、审查全线承包人的工程保险投保合同,报业主备案;(8)、提示、协助业主处理承包人合同违约;(9)、在授权范围内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10)、主持召开月、季度监理调度会。参加驻地办主持召开的工地例会和专题工地会议;(11)、考核和评价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依据合同规定,协助业主制定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管理奖惩细则,向业主书面提交奖惩意见;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奖惩细则。(四)、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1、审查全线承包人交工验收申请;2、汇总各驻地办监理资料,主持全线工程质量评定,编制本项目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业主;3、参加业主组织的全线合同工程交工验收;4、签认全线合同工程交工结账证书,报业主批准;5、主持全线完成缺陷修复以及合同规定的遗留工程等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6、审查全线承包人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经业主同意后,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向业主提交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报告;7、审核、签发全线承包人的最后支付证书,报业主批准;8、协助业主完成水土保持、环保、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五)、文件与资料管理1、主持建立健全全线统一的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依据、目标、流程、标准、评估、奖惩、岗位责任和管理体系,并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手段建立文件、资料管理系统;2、建立全线监理管理台帐(1)、收发文记录;(2)、原材料台帐;(3)、外购成品与半成品台帐;(4)、试验台帐;(5)、检测台帐:(6)、合同清单;(7)、变更台帐;(8)、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初次划分、调整与验收评定划分;(9)、停工令台帐;(10)、复工令台帐;(11)、监理档案明细表;(12)、设计图清单;(13)、竣工图清单;(14)、监理照片清单;(15)、文件及资料移交记录;(16)、征地一览表;(17)、拆迁一览表;(18)、施工安全监理台帐;(19)、监理人员管理台帐;(20)、施工人员管理台帐;(21)、环保监理台帐。3、确定本项目监理和施工表格,并建立表格库和填写模版;审批新增监理和施工表格,报业主和湖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审批、备案,并负责调整表格库和填写模板;4、每月检查总监办监理资料、审查驻地办监理资料,抽查承包人施工资料的同步生成、收集、整理、归档、预立卷情况,并与监理费用和工程计量挂钩;5、每月检查总监办监理资料、审查驻地办监理资料,抽查承包人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准确性;并与监理费用和工程计量挂钩;6、根据JTGG10、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主持制定本项目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内容组成、标准和竣工档案编制细则,报业主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二、驻地办职责(一)、总则1、协助总监办制定本项目监理管理制度,落实监理依据、流程、标准、基础标单(施工表格和监理表格)、统计、评估、考核、奖惩和记录等管理体系,实现本合同段监理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模板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的规范化管理。2、驻地办职责与权限(1)按与业主签订的驻地办监理合同执行。(2)受

1 / 4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