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乡村公路道排工程监理规划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大冶市乡村公路道排工程1.2工程地点:1.3工作目标:1.3.1工期目标:1.3.2.质量目标:1.3.3.投资目标:1.3.4.安全生产目标:1.4工程技术指标和要求:1.4.1工程的主要技术、质量参数(要求):a)路面抗滑标准:b)路基底面土基回弹模量:c)道路平面上的停车视距:d)路面排水设计重现期:e)土路基压实度:(按重型击实标准)F)路面基层:基层材料:压实度(重型压实标准):g)弯沉值:土路基顶层:1.4.2道路工程:路面排水设计重现期:地震基本烈度为度,按度设防;路槽地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路面混凝土结构设计年限年。I)基础处理:J)边坡与护坡:二、监理服务范围、内容2.1监理服务的范围2.1.1服务范围:设计文件图纸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或变更的项目内容;2.1.2对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阶段对其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实施动态的目标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协调好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各方的关系,努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2.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全部职责范围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2.2监理业务主要内容进行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及合同、技术资料、数据管理以及现场施工协调、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主要内容有:2.2.1按合同要求,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审批承包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审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2.2.2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规格和质量,同时对由业主采购的材料质量进行把关;2.2.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一级网络计划,核查二级网络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2.2.4协调招标人、设计、承包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2.2.5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检查和督促工程的进度和施工质量,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做好隐蔽工程签证,审核工程计量计价,验收分部、分项工程;2.2.6针对本工程特点,委托具有试验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独立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2.2.7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负责搞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接受并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2.2.8根据监理工作需要及业主要求,坚持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加强同业主的联系,并按业主要求填认真填写监理月度考核表及请款报告;2.2.9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内的留用人员与业主协商后确定,由留用的监理人员负责做好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三、监理工作目标强化质量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建设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达到优良标准是本工程监理的总体目标。3.1工期控制目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工期为天;加强交通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协调好系统内外的各方面关系,力求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期目标。3.2质量控制目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协调、管理工作,以质量控制为重点,贯穿于施工过程的每一分项当中,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3.3投资控制目标:按照招标文件本施工监理标段投资万元,主要项目工程量计量控制在1%以内,工程总造价误差控制在1%以内。在施工中强化工程量的计量和审核,建立防虚报制度,加强支付管理,确保在投资控制目标范围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3.4文明施工目标:贯彻“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加强交通组织协调,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确保达到文明施工优良工地。3.5安全生产目标:一般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较高目标:无伤亡事故。四、监理依据4.1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4.2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机构规定》4.3国家和武汉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水泥》(GB/T3183-9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JGJ33-86)《普通混凝用砂质量标淮及试验方法》(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试验方法》(JGJ53-92)《建筑工程冬期施工技术规程》(JGJ104-97)《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DBJ08-227-9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4.4合同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设合同。4.5设计文件规划红线图;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书/变更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指定的国家标准设计图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4.6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变更要求等五、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及岗位配备计划5.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总监总监代表测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道路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信息管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见证取样员监理员监理员试验检测工程师六、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6.1进驻现场监理人员分为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现场各监理人员职责分述如下:6.1.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6.1.2总监代表的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和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规范规定总监不得委托的工作除外)。6.1.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11、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2、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6.1.4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试验工作,制定有关的制度、规定和方法、组织试验人员的专业学习和交流;2、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还应对承包单位的工地现场试验室和固定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素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3、编制、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一的报表格式,对各种试验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并妥善进行整理、上报、保存;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单位的试验、测试、测量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承包单位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5、协助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复核承包单位所做的重要配合比试验,坚持经常性抽查其它有关试验;6、参加工程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工作;7、参加工程项目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8、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工作。6.1.5造价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查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审核承包单位所报工程材料用量、机械设备进出场、工程量清单等;2、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完工的数量和价值;3、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4、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省或市、地方)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和其它事项价格的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造价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后,计算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签认;5、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同意下达变更通知;6、对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6.1.6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认真核对设计图纸,做好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方面的工作。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3、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检测资料及竣工资料。4、按合同文件要求控制各种材料的质量。5、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检验,初审中间交工证书。6、协助造价工程师审核工程量,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延期及变更提出处理意见。7、协助总监及相关单位作好施工安全管理,交通组织、协调工作。6.1.7监理员的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6.2监理人员守则凡从事工程建设监理的人员除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外,还必须遵守如下:1、熟悉并正确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相关法规、规范、标准;2、公正、诚信、科学、服务、高效、秉公办事,认真处理各方争议,忠于职守,不仅维护建设单位(业主方)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更要维护国家利益;3、应按照监理合同规定对业主方和投标人负责,不得与被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发生经营性业务关系,监理业务不得转让;4、必须坚持科学态度,正确及时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用科学依据和数据说话,对自己提出的建议和判断负责,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签证通知;5、对不符合设计规范的图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机构配件,对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要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并记录在案;6、不允许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方)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论文时,若引用监理工程师项目需保密的有关资料,需征得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7、监理人员应熟悉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