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2009年度危桥改造工程监理规划东营市龙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九年八月二十日目录一、总则1、工程项目概况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4、文件依据5、规范、规程依据6、监理组织机构7、项目监理工作基本程序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二、进度控制1、进度控制的主要原则2、工程进度控制措施三、工程质量控制1、开工前的质量控制工作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3、工程质量检验4、工程质量评定5、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工程投资控制1、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原则2、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3、工程计量4、付款申请和审查5、工程投资控制措施五、合同管理1、工程变更2、索赔管理3、违约管理4、争议的解决六、监理组织协调1、监理组织协调的内容2、协调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七、信息管理1、建立监理信息管理体系2、规范各类监理文件3、通知与联络4、文件的传递5、监理日志、报告与会议纪要6、档案资料管理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措施九、工程验收与移交附:项目部组成人员东营区2009年度危桥改造工程监理大纲东营区2009年度危桥改造工程,包括全区范围内的25座便民桥的维修和新建项目。根据《东营区2009年度危桥改造工程监理合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监理规划。我公司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编制《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采取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的监理措施,并随时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以上监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建设总目标的最优实现。一、总则1.工程项目概况东营区2009年度危桥改造工程,位于东营区全境,共计25座桥梁工程,涉及全区9个乡镇、办事处。主要任务是对年久失修的危桥进行修复改造,对群众急需迫切要求的新建部分新桥。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2.1计划工期:69天。2.2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全面满足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2.3造价目标:通过发挥监理人员的工程实践经验和技术优势,以承包合同价为基础,采取有效的工程计量和支付手段,努力促使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费用范围内。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合同确定的监理工作范围为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内容为:3.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3.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和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3.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3.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3.5组织和参加设计交底,核查工程设计文件,签发工程设计图纸。3.6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3.7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3.8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的要求。当遇意外情况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3.9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3.10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期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的付款申请,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3.11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3.12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3.13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3.14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3.15其他相关工作。4.文件依据4.1东营区2009年度危桥改造工程设计文件;4.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4.3发包人与我中心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4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5.规范、规程依据5.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S9-85);5.2《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5.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5.4《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试行(SDJ249—88);5.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5.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试行);5.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5.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5.10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布的其他有关现行规范、规程。6.监理组织机构6.1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部辅助工作人员组成,是监理单位派驻工程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监理业务的组织实施。详见监理组织机构框图。6.2项目监理部工作原则项目监理部的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和“公正、公平、独立、自主”的工作原则开展监理工作。监理部依照业主单位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工程承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充分运用监理的职责和技能,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6.3监理部机构成员岗位职责6.3.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合同所承担的业务及监理机构负领导责任,是监理部的第一责任人。其具体职责是:(1)主持编制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3)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4)组织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5)组织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8)签发工程项目开工令(通知)、暂停施工通知、返工通知和复工通知。(9)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13)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组织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14)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监理工作大事记。(15)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16)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7)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6.3.2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承担相应专业(项目)的具体监理任务,是相应工程专业(项目)及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职责是:(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和指示。(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15)填写监理日志。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6.3.3监理员的职责(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艺等实施过程情况。(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记录。(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7项目监理工作基本程序7.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和责权。7.2依据监理合同,组织潍坊市虞河下游水污染治理工程水利工程清淤部分项目监理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它工作人员,由监理中心行文公布。7.3做好监理准备工作。收集并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7.4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7.5开工令下达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监理工作交底。7.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和基础清理监理实施细则》、《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7.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如下:7.7.1单元工程或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表7-1)7.7.2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表7-2)7.7.3进度控制监理程序图(表7-3)7.7.4工程款支付监理程序图(表7-4)7.7.5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表7-5)7.7.6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表7-6)7.8检查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7.9参加各阶段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7.10结清监理费用。7.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7.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8.1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与手段(见下表)表8.1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与手段8.1.1巡视和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跟踪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予以纠正。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通过旁站监理保证工程质量8.1.2测量监理工程师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的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的轴线、尺寸和高程;在工程完工时进行验收测量,以确定是否符合验收标准。8.1.3检验和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土方填筑及混凝土等项目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检验和试验取得数据后进行。不允许采用经验、目测或感觉评价质量。8.1.4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充分利用合同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正确执行监理程序,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合同8.1.5发布指令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需要时及时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8.1.6召开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召开工地会议讨论决定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可邀请业主或有关人员参加。在会上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具有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