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各企业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管理办法》中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各企业内从事动火作业(焊接、切割、焚烧)、受限空间作业(罐内、锅炉内、下水井内、狭小库房等)、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加(泄)氨作业、清污作业、压力容器管道作业、危险化学品库房内作业、维修危险化学品管路设备作业、高温作业、特重体力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三、相关定义(一)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焚烧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及其他使用明火的作业行为。(三)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是指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四)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管道、容器、槽、罐、塔、炉膛、锅筒、料仓、窨井、下水道、坑(池)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五)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六)压力容器管道压力容器管道是指利用一定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七)危险化学品库房内作业特指在危险化学品库房内进行的维修、安装、搬移作业。(八)危险化学品管路设备危险化学品管路设备是指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九)高温作业特指对高温设备设施进行的安装、检查、维修作业。(十)特重体力作业特指搬运重量超过100公斤(含100公斤)的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物品或维修过程中需搬抬重量超过50公斤(含50公斤)的设备、工件、器具等物品。四、作业要求(一)因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本部门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依次报告并办理审批手续,特殊作业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报审,安全主管部门留档并做情况跟踪;(二)特殊作业人员需要填写《特殊作业许可证》(工作票),严格按照特殊作业审批流程进行申请。待审批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特殊作业许可证》的相关内容进行作业。(三)特殊作业人员填写的《特殊作业许可证》以一式三份,第一联安全主管部门保存,第二联悬挂于作业现场,第三联作业部门保存。(四)节假日需要进行特殊作业时,作业人员按照特殊作业审批流程向本部门带班领导和公司值班人员依次报告并办理审批手续,公司值班人员为审批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作业。(五)夜间(17时至第二日8时)需要进行特殊作业时,作业人员按照特殊作业审批流程向本部门带班领导报告并办理审批手续,代班领导同意后报请企业第一负责人,经企业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六)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七)作业时遇到通讯信号不清、雾大、暴雨、大风、大雪、夜间无照明等恶劣环境均不准作业,如已开始作业必须立即停止。(八)相关方进行特殊作业行为的,必须按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相关方接待部门必须派专人对特殊作业全部过程进行监管。(九)动火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清理现场,作业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十)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监护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应急救援物品。五、特殊作业审批流程图:作业前安全分析判断该项工作的安全条件符合作业人员填写申请表可行不可行安全主管部门审批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安全主管部门判断该项作业准备工作是否齐全开始进行作业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