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升降机监理工作要点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0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公布)。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16日,建市【2006】248号)。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008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8、《设备安装工程》(DGJ32/J46-2006)。9、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07年9月12日,苏建管质【2008】87号)。10、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管质【2011】847号)。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13、《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266:2009)。1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1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9、《安全帽》(GB2811-2007)。20、《安全带》(GB5725-2009)。21、《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指标》(JGJ184-2009)。2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3、《施工组织设计》。24、《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25、《建筑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4.1.6(强制性条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升降机不得安装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2、超过由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4.2.10(强制性条文)安装作业时必须将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作。当导轨架或附墙架上有人员作业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5.2.2(强制性条文)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施工单位需准备的资料安装前需提供资料:编号: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进行安装前备案);安装中使用前需提供资料:编号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安装后第15项、第16项、第17项;使用中:第18项、第19项、第20项、第21项、第22、第23项、第24项拆卸前:第25项第1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第2项、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第3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第4项、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第5项、施工升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必须有)、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并已在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备案证明文件。第6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第7项、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第8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第9项、使用单位制定的施工升降机安全应急预案。第10项、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对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面或其他下部悬空结构上的施工升降机,应对基础支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第11项、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安装作业人员在交底书上签字。第12项、防坠安全器的有效期(应在一年有效标定期内使用)。第13项、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且经调试后,安装单位应按本规程附录B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第14项、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C进行)。第15项、检验检测机构(有相应资质的)监督检验报告(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第16项、使用登记备案(使用单位应自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资料、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第17项、使用单位应对施工升降机司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资料应留存备查)。第18项、监督检查记录(使用单位应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并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第19项、定期进行保养记录(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施工升降机定期进行保养,使用单位应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安排足够的设备保养、维修时间)。第20项、交接班记录表(实行多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应按本规程附录D填写交接班记录表)。第21项、施工升降机每日使用前检查表。第22项、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表(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每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本规程附录F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第23项、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记录(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每3个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第24项、经过大雨、大雪、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检查记录(经过大雨、大雪、台风等恶劣天气后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有效后方能使用)。第25项、拆除登记备案。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1、审核施工升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备案证明等文件;2、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4、监督安装单位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5、监督检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方案监理单位审核要点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4、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面图;5、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重量;6、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7、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与拆卸工具及仪器;8、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9、安全技术措施;10、安全应急预案。监理巡视检查重点内容1、防坠安全器(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应在一年有效标定期内使用,(强制性条文)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2、超载保护装置(施工升降机应安装超载保护装置。超载保护装置在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10%前应能中止吊笼启动,在齿轮齿条式载人施工升降机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90%时应能给出报警信号)。3、附墙架附着点的建筑结构(附墙架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满足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4、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水平距离、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和导轨架与主体结构间水平距离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5、基础预埋件、连接构件的设计、制作(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6、保养工作(安装前应做好施工升降机的保养工作)。7、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8、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作业范围应设置警戒线及明显的警示标志。9、进人现场的安装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10、安装作业中应统一指挥,明确分工。11、危险部位安装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12、当指挥信号传递困难时,应使用对讲机等通信工具进行指挥。13、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或风速大于13m/s(六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安装作业。14、传递工具或器材不得采用投掷的方式。15、在吊笼顶部作业前应确保吊笼顶部护栏齐全完好。16、当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17、严禁超载使用安装吊杆。18、层站应为独立受力体系,不得搭设在施工升降机附墙架的立杆上。19、接高导轨架标准节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附墙连接。20、每次加节完毕后,应对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垂直度进行校正,且应按规定及时重新设置行程限位和极限限位,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运行。21、连接件和连接件之间的防松防脱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得用其他物件代替。22、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应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扭矩值。23、安装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24、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25、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无证操作。26、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施工升降机。27、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额定乘员数标牌应置于吊笼醒目位置。28、严禁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或额定乘员数的情况下使用施工升降机。29、当电源电压值与施工升降机额定电压值的偏差超过士5%,或供电总功率小于施工升降机的规定值时,不得使用施工升降机。30、应在施工升降机作业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在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31、当建筑物超过2层时,施工升降机地面通道上方应搭设防护棚。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应设置双层防护棚。32、使用单位应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并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33、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施工升降机顶部风速大于20m/s或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不得使用施工升降机。34、(强制性条文)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35、在施工升降机基础周边水平距离5m以内,不得开挖井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36、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内不得有障碍物。37、不得利用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横竖支撑、层站等牵拉或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等。38、施工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时,应在运行通道四周搭设封闭屏障。39、安装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在全行程装设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40、夜间施工时作业区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41、施工升降机不得使用脱皮、裸露的电线、电缆。42、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应保持干燥整洁。43、各层站通道区域不得有物品长期堆放。44、施工升降机司机严禁酒后作业。45、工作时间内司机不应与其他人员闲谈,不应有妨碍施工升降机运行的行为。46、工作时间内司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升降机。当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应将施工升降机停到最底层,关闭电源并锁好吊笼门。47、操作手动开关的施工升降机时,不得利用机电联锁开动或停止施工升降机。48、层门门栓宜设置在靠施工升降机一侧,且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未经施工升降机司机许可,不得启闭层门。49、施工升降机专用开关箱应设置在导轨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配电容量应满足施工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50、施工升降机使用过程中,运载物料的尺寸不应超过吊笼的界限。51、散状物料运载时应装入容器、进行捆绑或使用织物袋包装,堆放时应使载荷分布均匀。52、运载溶化沥青、强酸、强碱、溶液、易燃物品或其他特殊物料时,应由相关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