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1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建立健全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众源绿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和程序,提高项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及附近居民的人身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发生环境、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和保护生态环境。2014年,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并经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6108002014025,对全厂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4号、2015年4月16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陕环发〔2012〕126号)等文件要求,从众源绿能自身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目标出发,本次在前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编制《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众源绿能一旦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可按照本预案提出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污染防治措施和操作方法,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影响及其他损失,以实现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2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1.2编制依据1.2.1法律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5年8月29日);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月28日);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5年4月24日);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⑺《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1.2.2法规依据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4月16日);⑵《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⑶《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324号);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⑸《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4号,2014年4月11日);⑹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陕环发[2012]126号,2012年9月17日);⑺《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规定》(陕环发〔2011〕69号);⑻《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胡二邦主编);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4日);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⑾《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⑿《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2010年10月15日)。1.2.3技术规范及相关资料⑴2011年4月,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编制完成的《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⑵2011年6月7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政环发[2011]139号“关于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⑶2012年10月,《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竣工环境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4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陕西省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⑷2015年3月,《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陕西省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⑸2012年11月16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政环发[2012]275号“关于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⑹2015年5月8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政环发[2015]134号“关于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⑺2014年12月,《陕西省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陕西浩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⑻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1.3事件分级1.3.1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附件1中对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具体内容见表1.3-1。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5表1.3-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级别名称符合条件Ⅰ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②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④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⑤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⑥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⑦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Ⅱ级重大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②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④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⑤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⑥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⑦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Ⅲ级较大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②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④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⑤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⑥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⑦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Ⅳ级一般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②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④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⑤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⑥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备注: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3.2等级确定依据《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规定》的分级标准,并结合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6众源绿能运营过程中涉及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化学品、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对存在的环境污染风险源进行分析,确定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发生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据此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从长宁管道4号阀室输至工艺站场的管线)环境污染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引起的突发性破坏事件,事件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是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中毒窒息、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监测、处置及污染事故处理的人员组织、可能受影响区域人员的通知、疏散等。具体包括:⑴因安全生产事故而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⑵因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⑶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废物在产生、储存、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⑷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⑸影响饮用水源地质的严重污染事件;⑹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5工作原则众源绿能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及其相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贯彻始终、统一指挥、快速反映的方针,切实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高效处置”的原则,具体如下: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7⑴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积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工作。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⑵科学应对、高效处置建立科学规范的众源绿能管理规章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和专职人员技能培训,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利用先进的监视、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及装备,充分发挥公司及集团公司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处置重特大事件的科技含量和指挥水平。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事件应急救援与事件防范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众源绿能安全生产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厂区的安全保障能力。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体制,落实应急职责,施行应急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机构的作用。⑷充分准备,强化培训高度重视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有关人员的环保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8知识教育,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发挥好众源绿能各级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真正做到科学应对,高效处置。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92企业概况2.1企业基本情况2.1.1企业简介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定边县众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绿能燃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组建而成。2011年4月,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编制完成了《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6月7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以榆政环发[2011]139号文件“关于定边县天然气存储调峰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天然气10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80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5万元,占总投资的0.86%。一期工程于2012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