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指导性流程图1、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其他类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含建设用地批准书)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在审查设计方案时,由自然资源部门就以下事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审批;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3、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6、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的审批)项目策划生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取水许可审批;排污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用地供地审查(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审查;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新建、改建、扩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项目批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与考古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建设工程验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同意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因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由供水部门征求自然资源部门意见〕;燃气设施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审批;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备注:1、不在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介服务事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2、各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属于基本审批流程特定事项的前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3、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热力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招标文件备案;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不(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应招标工程不招标的审批)。区域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等相关部门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要求。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海域使用权许可(海域使用权申请许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永久性占用征收林地;临时占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项目占用林地);进入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港口岸线使用审批;不(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不宜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风景名胜区内事项许可(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可能涉及的与基本流程同步进行的审批事项审批基本流程附件2、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含建设用地批准书)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项目策划生成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取水许可审批;排污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用地供地审查(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审查;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新建、改建、扩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项目批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与考古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建设工程验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同意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因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由供水部门征求自然资源部门意见〕;燃气设施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审批;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备注:1、不在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介服务事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2、各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属于基本审批流程特定事项的前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3、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热力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第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招标文件备案;不(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应招标工程不招标的审批)。区域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等相关部门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要求。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海域使用权许可(海域使用权申请许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永久性占用征收林地;临时占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项目占用林地);进入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港口岸线使用审批;不(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不宜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风景名胜区内事项许可(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要求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在审查设计方案时,由自然资源部门就以下事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审批;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3、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6、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的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基本流程可能涉及的与基本流程同步进行的审批事项3、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含建设用地批准书)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策划生成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取水许可审批;排污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用地供地审查(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审查;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第一、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新建、改建、扩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项目批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与考古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第三、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建设工程验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同意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因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由供水部门征求自然资源部门意见〕;燃气设施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审批;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备注:1、不在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介服务事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2、各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