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考核试题1、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哪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答案:设区的市级依据:《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2、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在出席座谈会时可以穿着律师袍吗?答案:不可以,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依据:《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第四条,律师出庭着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3、公开谴责属于茂名市律师协会的处分种类吗?答案:属于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第九条规定,律师协会对会员违规行为作出的行业处分种类有:(一)训诫;(二)通报批评;(三)公开谴责;(四)取消会员资格。4、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应由哪一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答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5、律师与委托人明确解除委托关系后,律师能否仍以被委托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答案:不能依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六十三条,律师在委托权限内完成了受托的法律事务,应及时告知委托人。律师与委托人明确解除委托关系后,律师不得再以被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6、律师的委托人要求了解案件办理的具体情况,此时律师正确的做法是:答案:及时给予答复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7、律师已经知道当事人已经委托两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还可以再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吗?答案:不行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律师明知当事人已经委托两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不得再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8、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受委托后三日以内,向办案机关提交什么材料及告知什么信息?答案:接受委托告知函,告知委托事项、承办律师及联系方式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受委托后三日以内,向办案机关提交接受委托告知函,告知委托事项、承办律师及联系方式。9、律师承办业务,如果需要变更委托事项、权限,应当怎么做?答案: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和授权。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三十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需要变更委托事项、权限的,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和授权。10、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情形?答案: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三十三条,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11、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借手机给犯罪嫌疑人和家属通话吗?可以替家属传递物品、文件吗?答案:不可以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监管场所规定、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下列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12、律师个人出版图书时可以使用律师协会标识、会徽来宣传自己吗?答案:不能依据:《律师协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协会标识、律师协会会徽及律师徽章不得用于以下方面:(一)不得用于任何以营利为目的商标、商业广告;(二)律师出庭徽章不得用于平时佩带;(三)不得用于与律师职业无关的任何个人活动;(四)其他不适于使用的场所。13、律师代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婚姻、继承案件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这两个说法都正确吗?答案:第一个说法不正确,第二个说法正确,两者都不可以实现风险代理收费。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14、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均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简要说明。答案:错误,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15、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百分之几?答案:百分之三十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16、律师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几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答案: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一条,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17、刘律师接受涉嫌抢夺的犯罪嫌疑人张三的妻子委托,担任张三的辩护律师。在会见时,刘律师发现张三正是一个月前抢夺刘律师手机的人。此时刘律师正确的做法是?答案:解除委托,不能办理与本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依据:《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18、律师对在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均应当保密,这句话正确吗,为什么?答:不正确,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19、律师可以同时在几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答案:一个。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20、哪一机关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答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本行政区域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二)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21、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的律师广告,应当符合什么什么要求?答案: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的律师广告应当注明律师个人所任职的执业机构名称,应当载明律师执业证号。依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律师广告可以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也可以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布。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的律师广告应当注明律师个人所任职的执业机构名称,应当载明律师执业证号。22、哪个机构负责律师行业处分相关规则的制定及对各级律师协会处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答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立的纪律委员会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第十九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律师行业处分相关规则的制定及对各级律师协会处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23、某律师因工作过于繁忙,自行将法律援助案件转交给其他人员办理,该行为知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答案:不正确,未经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同意,禁止擅自将法律援助案件转交其他人员办理。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律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或者未经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擅自将法律援助案件转交其他人员办理。24、某律师为扩展案源,经常向他人宣传其是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事实上某律师办案水平也的确很高,那张律师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答案:不正确,律师不得宣传自己是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依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三十二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声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25、律师事务所从业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案:律师事务所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26、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存在哪些情形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将其辞退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答案: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可以将其辞退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27、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携带哪些材料?答案: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据:《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28、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均不受法律追究,这句话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不正确,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依据:《律师法》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29、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均应当予以保密。这句话正确吗,为什么?答案:不正确,有例外。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依据:《律师法》第三十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30、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否则将由哪个部门对其进行处罚?答案: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处罚。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31、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否则将会受到哪些处罚?答案: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依据:《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32、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