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包括哪些内容?其检验周期是如何确定的?答: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1)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2)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其检验周期为:a、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b、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c、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2、什么情况下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周期应当缩短?答:首次全面检验一般为投用三年后进行。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25一,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2)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3)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4)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6)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7)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8)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f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12)搪玻璃设备。3、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全面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1)非金属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2)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一(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全面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3)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构)备案。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一)用焊接方法更换受压元件的;(二)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三)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四)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应当于更换衬里前进行);(五)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六)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七)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5、什么是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主要检查哪些内容,如何进行?答: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6、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主要内容如下:(1)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2)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3)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4)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7、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主要有以下内容:(1)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3)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4)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5)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6)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7)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8)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9)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10)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11)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1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8、检查时,安全附件装置发现哪些情况时,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答:(一)压力表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1)选型错误;(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3)封印损坏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限:(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者压力表指针松动;(5)指针扭曲断裂或者外壳腐蚀严重;(6)通旋塞或者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者锁紧装置损坏。(二)液位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1)超过规定的检定、检修期限(2)玻璃板(管)有裂纹、破碎;(3)阀件固死;(4)出现假液位;(5)液位计指示模糊不清;(6)选型错误;(7)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损坏。(三)安全阀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1)选型错误;(2)超过校验有效期;(3)铅封损坏;(4)安全阀泄漏。(四)爆破片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1)爆破片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2)爆破片安装方向错误的;(3)爆破片装置标定的爆破压力、温度和运行要求不符的;(4)使用中超过标定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5)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的压力表有压力显示或者截止阀打开后有气体漏出的;(6)爆破片装置泄漏的。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或者爆破片与安全阀并联使用的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查时,如果发现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未处于全开状态或者铅封损坏时,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则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9、年度检查的结论有哪些?答: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做出下述结论:(1)允许运行,系指未发现或者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2)监督运行,系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结论中应当注明监督运行需解决的问题及完成期限;(3)暂停运行,仅指安全附件的问题逾期仍未解决的情况。问题解决并且经过确认后,允许恢复运行;(4)停止运行,系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应当停止运行或者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做进一步检验。年度检验查一般不对压力容器安全器安全状况等级进行评定,但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应当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按本规则第五章的规定进行评定,适当降低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10、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必须审查的资料有哪些?答:(1)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低温度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检验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3)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4)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5)使用登记证;其中以下资料为首次检验为非必检项目:(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9)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11、全面检验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答:检验前准备、全面检验、缺陷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和出具检验报告等,检验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工作。12、全面检验的项目有哪些?答:检验的具体项目包括宏观(外观、结构以及几何尺寸)、保温层隔热层衬里、壁厚、表面缺陷、埋藏缺陷、材质、紧固件、强度、安全附件、气密性以及其他必要的项目。13、宏观检查主要内容有哪些?答:主要是检查外观、结构及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容器安全使用的要求。外观检查:(1)容器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等部位的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以肉眼或者5~10倍放大镜检查裂纹;(2)内外表面的腐蚀和机械损伤;(3)紧固螺栓;(4)支承或者支座,大型容器基础的下沉、倾斜、开裂;(5)排放(疏水、排污)装置;(6)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7)多层包扎、热套容器的泄放孔。上述检查项目以发现容器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缺陷为重点,对于内部无法进入的容器应当采用内窥镜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检查。结构检查:(1)筒体与封头的连接;(2)开孔及补强;(3)角接;(4)搭接;(5)布置不合理的焊缝;(6)封头(端盖);(7)支座或者支承;(8)法兰;(9)排污口。上述检查项目仅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几何尺寸:(1)纵、环焊缝对口错边量、棱角度;(2)焊缝余高、角焊缝的焊缝厚度和焊脚尺寸;(3)同一断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4)封头表面凹凸量、直边高度和直边部位的纵向皱折;(5)不等厚板(锻)件对接接头未进行削薄或者堆焊过渡的两侧厚度差;(6)直立压力器和球形压力容器支柱的铅垂度。上述检查项目仅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只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14、检验时对于外保温层的拆除是如何规定的?答:外保温层一般应当拆除,拆除的部位、比例由检验人员确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不拆除保温层。4(1)外表面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2)外部环境没有水浸入或者跑冷;(3)对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抽查,未发现裂纹等缺陷;(4)壁温在露点以上;(5)有类似的成功使用经验。15、如何对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补充检查?(1)、夹层上装有真空测试装置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测试夹层的真空度。其合格指标为:(a)未装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怪真空度应当低于65Pa,多层绝热夹层真空度应当低于40Pa。(b)装有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真空度应当低于10Pa,多层绝热夹层真空度应当低于0.2Pa。(2)、夹层上未装真空测试装置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检查容器日蒸发率的变化情况,进行容器日蒸发率测量。实测日蒸发率指标小于2倍额定日蒸发率指标为合格。16、测厚时如何确定测厚位置?答:测定位置应当有代表性,有足够的测定点数。测定后标图记录,对异常测厚点做详细标记。厚度测定点的位置,一般应当选择以下部位:(1)液位经常波动的部位;(2)易受腐蚀、冲蚀的部位;(3)制造成型时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易产生变形及磨损的部位;(4)表面缺陷检查时,发现的可疑部位;(5)接管部位。17、哪些情况下对于压力容器的内表面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容器内表面对接焊缝进行磁粉或者渗透检测,检测长度不少于每条对接焊缝长度的20%:(1)首次进行全面检验的第三类压力容器;(2)盛装介质有明显应力腐蚀倾向的压力容器(3)Cr-Mo钢制压力容器;(4)标准抗拉强度下限бb≥540Mpa钢制压力容器。18、哪些情况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射线或者超声检测?答: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进行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抽查,必要时相互复验:(1)使用过程中补焊过的部位;(2)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的部位;(3)错边量和棱角度超过制造标准要求的焊缝部位;(4)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5)承受交变载荷设备的焊接接头和其他应力集中部位;(6)有衬里或者因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表面检查的外表面焊接接头;(7)用户要求或者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已进行过此项检查的,再次检验时,如果无异常情况,一般不再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