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部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一、总则(一)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确保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在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在不改变相对权重的前提下,可对不带“*”的考核内容适当增减或细化。(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标准体例,结合本地区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制定其他技术等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以及自查自评、考核评价。公路工程中交安、机电、绿化、房建等合同段以及水运工程中的道路、堆场、房建等合同段可参照本标准,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二、考核评价程序-2-(一)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平安工地建设,在合同段开工后、交工验收前,每月应当按照本标准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自评结果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开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向监理、建设单位申报。(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半年应当按照本标准对项目全部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自身安全管理行为进行自我评价。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对审核记录及结论负责,同时将审核结果报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按照本标准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建设单位。(三)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结合年度安全督查计划,每年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情况,抽查一定比例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具体抽查比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0%。三、考核评价方法-3-(一)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包括安全生产条件核查(附表1)、施工、监理、建设等从业单位考核评价(附表2至附表5)两方面。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包括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附表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附表1.2)两部分。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包括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附表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附表3)两部分。其中施工现场考核评价,由通用部分(附表3.1)、专业部分(公路工程为附表3.2,水运工程为附表3.3)两部分组成。(二)考核评价采取扣分制,扣分上限为各考核项总赋分值。其中,标记“*”的考核项目为必须考核的指标项。(三)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率=符合项/(符合项+基本符合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开工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满足合同约定的基础条件,不得有不符合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项,是指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合同约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基本符合项,是指该项安全生产条件总体满足,但在满足程度上还需要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由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两部分组成,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需按施工进度分阶段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确认;这部分的-4-安全生产条件是动态的,在计算这部分安全生产条件时,要结合施工单位进场报验单情况予以逐项确认统计,在监理、建设单位批复意见中明确要求修改、完善的,应视为基本符合项。根据考核期内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程度,在当期施工单位考核评价总分的基础上扣除相应分数(内插法)。当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率在60%以下,视情节扣除10-30分;当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率在60%(含)-85%之间,视情节扣除5-10分;当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率超过85%(含)以上的,则不扣分。(四)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数=(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分数×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数×0.6)-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程度的扣分值1.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分数=(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数=(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3.1和表3.2,水运工程为表3.1和表3.3。(五)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分数=(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六)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分数=(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七)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数=[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分数-5-×0.2+Σ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分数/监理单位个数×0.2+Σ(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数×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0.6]。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建设单位在本年度考核周期内考核结果累计的平均值计算。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查发现平安工地建设流于形式、考核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合格等情况,应当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整改、重新考核,并在信息系统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应当通报批评,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和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未有效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施工作业,应当责令停工整改、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安全生产信用不良记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四、考核评价结果(一)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考核评价分数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二)施工单位考核评价结果即为施工合同段考核评价结果,监理单位考核评价结果即为监理合同段考核评价结果。以施工总承包、PPP模式等方式组织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工作的,按照项目管理机构内部岗位定位及分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管理考核评价。(三)所有的施工、监理合同段考核评价结果均合格,-6-工程项目总体考核评价结果方为合格。(四)施工、监理合同段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该施工、监理合同段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复评,复评仍不合格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应当全部停工整改,并及时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对已经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未及时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合同段,直接评为不合格。(五)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合格,负有直接责任的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六)项目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停工整改2次以上,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约谈项目法人及企业法人、或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或者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明显安全管理漏洞、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反复存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扣5-15分。附表:1.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1.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生产-7-条件核查表2.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3.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通用部分)考核评价表3.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公路部分)考核评价表3.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水运部分)考核评价表4.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5.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8-附表1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表1.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项目名称:序号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内容需附资料评判标准核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存在问题说明(可另附页)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备,施工图设计依法审批,施工工期合理。附施工图审批文件复印件。符合:项目建设程序完备、依法审批、工期符合设计要求。基本符合:项目建设程序齐全,但审批时间有滞后现象。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批。2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载明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标准等要求。附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相关内容的复印件。符合: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的安全管理要素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所对应的内容相一致。基本符合: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的安全管理要素不缺项,但三个文件之间所对应的内容不尽一致。不符合: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的安全管理要素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缺失。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资质证书有效。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符合: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资质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施工单位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资质证书,或已过期失效,或资质证书范围不符合要求。-9-4建设单位分别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附安全生产协议书复印件。符合:建设单位按要求与施工、监理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合同双方权力义务责任明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基本符合:建设单位按要求与监理、施工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但合同双方权力义务责任不明确或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不明确。不符合:建设单位未按要求与施工、监理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协议。5建设单位设立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监理单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附组织机构图、部门(岗位)设置文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人员任命文件等。符合: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配足了专职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机构有成立文件,岗位责任明确,人员有任命文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基本符合: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了专职人员,但岗位任命文件缺失或滞后、或岗位责任不够清晰。不符合: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设立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监理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未按合同条件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或未获得考核证书。6建设单位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编制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附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符合:按规定开展了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编制了评估报告,评估程序规范、评估深度符合实际,可指导后期施工。基本符合:按规定开展了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编制了评估报告,评估程序合理,但评估深度不足,对后期施工缺乏指导意义。不符合:未按规定开展项目总体风险评估,或评估结论不合理,无法运用到后期施工中。-10-7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经监理审批。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符合: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经监理审批通过。基本符合: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经监理审核通过,但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中存在较多需要改进完善之处。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未考虑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方案未经监理审批通过。8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项目综合应急预案。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符合:按规定编制了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各项应急管理要素齐全、应急程序合理、应急资源充足、应急指挥机制完备。基本符合:按规定编制了项目综合应急预案,但部分应急管理要素不齐全、应急程序欠合理,应急资源不充分,应急指挥机制待改进。不符合:未按规定编制项目综合应急预案。9施工单位临时场站、驻地选址等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定组织了验收。附验收材料。符合:施工单位临时场站、驻地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项目部根据企业规定组织了验收。不符合:项目部未根据企业规定组织验收或验收发现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符合项基本符合项符合率=符合项/(符合项+基本符合项)=建设单位(盖章):核查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