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划拨1、转让人:开发区管委会属于兰溪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并不是独立的一级行政机关,需要根据兰溪市政府的授权和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所以是否有权转让看其职责中是否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国家级开发区的管理条例和授权文件一般会授予管委会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2、拟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归属,既然是公路排水和污水管网,属于市政设施,此类管网的所有权在项目建成后一般属于政府所有,授权污水处理和排水的企业运营。所以需要向兰溪方面确认一下管网的所有权归属方。3、划拨属于无偿划转,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法律规定方面,国资委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对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进行约束,并规定了无偿划转的批准程序。政府无偿划转资产实际上是资产注入,属于国有资产内部的无偿转移,没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也不涉及损害债权人利益,法律风险相对可控。(注:开发区的融资平台在发行债券时,一般会在公告中会涉及管委会注资和资产划拨,所以管委会进行经营性资产的划拨是有大量案例的)4、资产评估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整体企业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或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产权划转,可不进行资产评估。综上,如果能够明确开发区的职责中包含国资管理职能,本次项目的租赁物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政府文件,将资产划入承租人鸿业建设有限公司是可行的。如果不能获得,稳妥的做法还是由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兰溪市国资委批复。唯一的问题在于污水管道及排水管网属于市政设施,不属于经营性资产。另,鉴于管委会本身系划出方,资产清点不能自身审批,而且租赁项目本就会对租赁物进行资产评估,所以还是建议委托评估公司对划转资产进行评估。具体条文: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适用本办法。第七条划转双方应当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尚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八条划出方应当就无偿划转事项通知本企业(单位)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第九条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第十条划转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无偿划转事项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批准后,划转协议生效。划转协议生效以前,划转双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第十一条划转双方应当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及划转协议,进行账务调整,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第三章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准第十二条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第十三条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其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和主管部门分别批准。第十四条下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上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下级政府和上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分别批准。第十五条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第十九条下列无偿划转事项,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被划转企业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次)的审计报告或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直接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一)由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本级国资监管机构其他所出资企业的;(二)由上级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在上、下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无偿划转;(三)由划入、划出方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在互不隶属的政府的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无偿划转;(四)由政府决定的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其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国资监管机构持有的;(五)其他由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重组需要决定的无偿划转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