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考培指导基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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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考培指导基础方案中联集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一月目录一、培训主体、培训对象与培训目标……………………………1二、培训组织实施…………………………………………………3三、考核与认证……………………………………………………7四、检查监督与质量保障………………………………………10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和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要求,根据《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规定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培训,特制定《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考培指导基础方案》。一、培训主体、培训对象与培训目标1、培训主体中联集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全国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教育部公示后确定成为试点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基于此,由中联集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成立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全国培训中心、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全国考核认证管理中心,与试点院校紧密合作实施证书培训与考核;试点院校需结合实际制订本校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具体的培训与考核工作。2、培训对应院校内专业学校类型对应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秘、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社会保障事务、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等专业。高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管理、税务、工商企业管理、文秘等专业。应用型本科学校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税收学等专业。23、培训报名条件(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考核:①财经类及管理类(含财务会计类、工商企业管理类、财经商贸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在校学生。②从事财税会计、企业管理、财经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考核。①财经类及管理类(含财务会计类、工商企业管理类等)相关专业高职及以上在校生且取得初级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证书的。②取得初级智能财税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财税会计及相关工作两年以上(需由其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③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读人员。(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考核①财经类及管理类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读人员且取得中级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证书的。②取得中级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证书并从事财税会计及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需由其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4、培训目标会计相关专业的学生在接受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相应等级培训后能够熟练掌握财税岗位(群)相应技能,具备相应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财经专业服务领域内的会计、审计、税3务岗位(群)、及行业企业会计岗位(群)的具体工作,培养能够从事会计、审计、税务等财经专业服务工作以及企业管理特别是财税管理、财经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二、培训组织实施1、培训准备阶段(1)培训相关软硬件环境条件准备全国培训中心准备事项全国培训中心为试点院校免费提供用于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在线学习平台、实训平台软件等,平台具有普适性和兼容性。试点院校准备事项试点院校准备实践教学场地,能满足100人进行相关知识学习及实践操作。教学场地需安装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的软件及平台,相关硬件环境条件配置如下:仪器设备名称描述数量学生用电脑高性能台式计算机(参考配置:I7处理器,3.4G主频;32GDDR3内存,最大支持32G内存;2G独立显卡或以上;其他标配)100多媒体设备投影机(含幕布)、中控台、中控一体机1扫描仪24位彩色,扫描速度:25ppm/50ipm(彩色灰度300dpi,黑白600dpi,A4纵向),扫描范围:A4(210mm*297mm)104服务器及配套机柜、交换机系统服务器或服务器组配置要求(2*四核XEONE5或以上处理器;32GECC或以上内存;硬盘4T或以上;机架式机箱;其他标配)1网络设备采用千兆网线1基础办公设施空调两台、装修、室内文化布置等1(2)试点院校师资培训试点院校推荐2-4名专业骨干教师,由全国培训中心对其进行为期2周的上岗资格培训。参加上岗资格培训的院校教师修完指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获得由全国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和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3)组织学生报名以初级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证书培训为例,由全国培训中心与试点院校首先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培训时长、培训周期,然后向相关专业发放培训通知,组织学生报名,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培训,并最终确定每期培训人数。2、培训实施阶段全国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培训共计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课程(实训课程)主要内容如下:(1)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培训培训业务类型序号培训内容(工作领域)培训时间(学时)智能财税基础业务(社会共1中小微企业发票代理开具402中小微企业票据整理制单3中小微企业财税规范性审核5享初级代理实务)4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申报5一般纳税人税收申报智能财税基础业务(社会共享初级外包服务)1票据外包服务562财务核算外包服务3纳税申报外包服务4工资及社保外包服务智能财税基础业务(社会共享初级企业管家与秘书)1企业设立、变更和信息公示402资金管理3税务管理4人力资源与五险一金5资质证照业务6企业秘书(2)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培训培训业务类型序号培训内容(工作领域)培训时间(学时)智能财税运营(社会共享中级代理实务)1财务代理合同确认及初始化信息获取402财务数据审核3特殊业务智能制单4会计主管岗位操作5财务预警及税务咨询智能财税运营(社会共享中级外包服务)1智能化财税平台环境构建562固定资产业务外包3薪酬业务外包4财务核算外包5合并报表外包6票据外包与费用报销外包7税务外包8智能财税执行6智能财税运营(社会共享中级企业管家与秘书)1创业计划辅导402组织设立变更及注销3企业内部控制4财税及人力综合服务5证照办理业务及产权服务6政策咨询及秘书服务(3)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培训培训业务类型序号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学时)智能财税管理1财务分析和风险管控962企业内控咨询与设计3特殊行业应收账款管理4金融企业表外业务的财务外包服务5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服务6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7征信业务管理8数据金融服务9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优化与策划10存货管理11固定资产管理培训建议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结合培训内容及各培训机构实际情况,以初级为例,培训时间建议3周,共计136个学时,对应学分8.5分。其中先导课程建议安排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基础、税收学或企业纳税实务、企业财务会计、会计实务、会计信息系统应用等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培训认证分为两个阶段,其中试点阶段,按照相关管理办法,7各培训试点完成培训内容,即可参加的全国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考试,通过考试后由全国考核认证管理中心颁发相对应等级证书。试点阶段结束后,拟采用线上和线下混合式培训模式,平台记录学生学习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动态的评价,全面推进考试考核方法改革,同时专业教师通过建立线上评价和线下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模式。即将平时培训考核与全国统一认证考核两部分相结合形式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两部分成绩按照一定权重比例计入总成绩,达到认证标准的,由全国考核认证管理中心颁发相对应等级证书。三、考核与认证1、考核认证相关软硬件环境条件准备(1)全国考核认证中心准备事项由全国考核认证中心提供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全国统一考核服务平台。(2)试点院校准备事项试点院校的考核站点应当配置考试服务器、考试计算机、备用计算机、不间断电源、局域网络等无纸化考试必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要求。有条件的可配备签到相关设备,如身份识别设备、摄像头等,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适当的视频监控设备。82、配备人员组织考核(1)全国考核认证中心人员全国考核认证中心配备审核人员与监考人员。(2)试点院校人员试点院校配备考核站点负责人、网络技术人员和机房管理员3、组织学生统一参加考核学生通过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全国统一考核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网址登陆网址后,通过系统注册完成报名。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全国考核认证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统一颁发。证书信息可在教育专设1+X平台进行查询。四、检查监督与质量保障1、检查与监督(1)依据《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认证考核管理办法》,对试点院校举办的培训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2)在试点院校向学生、教师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监督违规行为。2、质量保障(1)培训效果调查采取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关注的工作机制,并通过电话咨询、走访查问等方式,对试点院校参加培训的学生进9行抽样调查,每次抽样调查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10%。(2)培训效果评估通过各种形式获得培训反馈后,综合评估培训效果:发放《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培训学员满意度调查表》,从培训基础设施、讲师、课程、服务等方面搜集反馈信息,形成评估报告;重点关注学员培训后技能证书考试通过率;依据评估报告,逐步改进、落实有关培训环节与流程;持续更新培训教材、改进培训模式、改善培训方法;引进企业适用性过程效果测评,上岗跟踪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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