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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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8)第一,威胁的内容不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比较广泛,既包括实施暴力行为,如伤害、杀害,还包括揭发隐私、破坏名誉、毁坏财产等;而抢劫罪威胁内容分限于对被害人从身实施暴力行为。第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所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本人,予可以是他们的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而抢劫罪的威胁所侵害的对象只能是贩运勿所有人、保管人本人。第三,威胁的方式不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方式可以是直接向被害人口头或者书面提出,也可以是通过第三人间接提出,没有特别的限定;而抢劫罪的威胁只能当场直接身被害人口头提出。第四,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时间不同。敲诈勒索罪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财物,也可以限期交出;抢劫罪则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第五,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敲诈勒索罪是如果被害人不交出财物,要在将来将威胁的内容付诸实施。而抢劫罪是如果被害人不交出财物,则当场实施暴力。第六,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性利益,如财产继承权;而抢劫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动产。第七,威胁的程度不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行为以使被害人产生畏惧、交出财物为限,被害人尚有相当的意志自由,还有一定的延缓余地;而抢劫罪的威胁,是使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现实的威胁,没有延缓的余地。第八,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而抢劫罪的构成则无此要求。2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问。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物款,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经费,也包括临时调拨的专款物,还包括其他由国家、集体或者人民群众募捐的用于上述用途的特定款物等。2、在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做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3、主观上不同,挪用公款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公款,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用,却挪作他用。偷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答:偷税罪与抗税罪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方面:(1)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前者侵犯的是税收征管制度;后者在侵犯税收征管制度的同时,还侵犯了税收征管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行为不同。前者表现为以欺骗、隐瞒的方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后者则只能由自然人构成。(4)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前者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后者则无情节严重的要求。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答:集资诈骗罪与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非法占有集资款为目的;后者则以非法募集公众资金为目的。(2)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以集资之名行诈骗之实,即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后者则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且不以使用欺诈手段为要件。(3)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前者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侵犯的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简述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主要区别。答:二者区分的关键是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故意伤害罪之犯罪故意的内容是损毁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杀人罪之犯罪故意的内容是剥夺他人的生命。简述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主要区别。答:(1)犯罪客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等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犯罪对象不同。对于诬告陷害罪的犯罪对象,法律未作限制性的规定;而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诬告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的行为;报复陷害罪则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4)犯罪主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为目的;报复陷害罪则是以报复陷害他人为目的。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第一,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第二,伪证罪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行为人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而诬告陷害罪则发生在立案侦查之前,而且往往可能是引起立案侦查的原因。第三,伪证罪是对与刑事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而诬告陷害罪则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第四,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第五,伪证罪的主观上既可以是意图陷害他人,也可能是意图为他人开脱罪责,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则是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简述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答:1)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特殊主体,而后者是一般主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关键。(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即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后者则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产。简述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答:(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财产。简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答:(1)主体的范围不完全相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暂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有归还的意图,而贪污罪的犯罪目的是永久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在具体行为方式上,挪用公款罪一般不存在做假帐、虚报帐目等行为,而贪污罪则往往需要做假帐、虚报帐目。、(4)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挪用公款罪的客体只是暂时侵犯公款的使用权(即部分所有权),而贪污罪则是永久地侵犯公共财物的全部所有权。简述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答:(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不构成挪用公款罪。、(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属于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简述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答:(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受贿罪的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2)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而贪污罪则是非法占有本人主管、经营或者经手的公共财物。(3)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贪污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不同。受贿罪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只是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只有在索贿时才同时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贪污罪则是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简述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答:(1)犯罪主体不同。索贿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敲诈勒索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索他人的财物,是区分索贿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3)犯罪客体不同。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利。简述生产、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答:(1)违反的规章制度不同。前者违反的是一般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后者违反的是有关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2)发生的场合不同。前者发生在一般生产作业过程中;后者则发生在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据此,凡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应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定罪处罚。试述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归渎职罪的范畴;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归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范畴。(2)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前种犯罪对象只能是国家秘密;后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国家秘密和情报。(3)行为表现不同。前罪只是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后罪表现为向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4)构成犯罪的法定情节不同。前罪要求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能成立犯罪;后罪无情节要求。(5)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后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试述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答案:(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后者是一般主体。(2)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前者的故意既可以是使无罪受到不应有的追究,也可以是使有罪者逃避刑事追究;后者的故意仅限于无罪的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使无罪的人受到追诉,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或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后者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作虚报告发的行为。(4)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司法工人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可能侵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后者则主要侵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人秩序。试述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的主要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后者则是一般主体。(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前者主观故意的内容既包括使无罪、罪轻的人受到不应有的追究,也包括使有罪、罪重的人逃避应受的惩罚;后者主观故意的内容只限于使有罪、罪重的人逃避应受的惩罚。(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自己直接经办或主管案件的职权之便作枉法追诉或枉法裁判;后者则是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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