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环节查验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较少或杜绝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或运输过程中的各类事故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严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四、职责1、在开具提货单据前开票单位负责对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有关资质的真验,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具提货单。开标单位应建立查验安全责任制,并做好查验记录。2、装卸危险化学品前,发货单位负责查验运输车辆的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子装载危险化学品。发货单位应建立查验安全责任制,并做好查验记录。五、具体内容1、进货方应对承送资质进行审核、确认,对其《道路危险赁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等有效证件复印并进行备案,并签订运输合同,并要求提倒相关资质证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还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压力容器和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或者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2、发货单位对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必须安装闭火器,驾驶员均必须持有与车辆种类相符的。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危化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证,并将行驶证押在门卫处,驾驶员及押区员必须俱戴安全帽,穿防静电工作服,未穿防静电工作服佩、来戴安全相、穿范鞋的门正不得放行、检查完毕后对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安全告知,并姜求驾驶员及押远员都在《危险化学吊车辆进入厂区安全须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方可予以放行,3、门工需对驾驶员及押运员是否携带打火机、手机等违禁品进行检查。并要求其将违崇品锁进箱柜。4、装卸危险化学品前,由车间岗位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要求停车熄火交出钥匙,连接接地线、并采取防止车辆异常移动的措施。对罐车进行装卸车前最后的安全检查,车辆必须保带符合安全规定的阻火器并保持关闭状态,随车灭火器处于完好状态,糟车罐体外观无损,危化品车辆标志灯、安全告示牌;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如无问题则可以进行装卸操作。5.车间岗位人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全程在场:驾驶员及押运员必须至少保持一人清醒,坐在驾驶前座或在车外等待,管理好自已车辆的设施,配合岗位人员完成卸车.驾驶员及押运员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拖鞋:驾驶员及押运员不得操作现场的任何阀门,所有的现场设施设备操作由车间岗位人员完成;车辆上的阀门等由驾驶员及押运员操作(原料岗人员必须在场监督)。6、装卸工作完毕后,现场人员与驾驶员及押运员各自完成各自需要完成的收尾处理工作:车间岗位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管线连接是否断开,接地线是否断开,车辆防滑块是否取出等:检查无误后,车间岗位人员将车辆钥匙和槽车出门单交给槽车驾驶员,并要求槽车按照指定路线至物流车辆出入口,六、装卸场所设施要求1装卸场地和堆放场地应平坦、坚固,并有良好的挂水设施。2装卸场地和堆放场地应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3装卸场地和堆放场地应设置消防和防护设施。4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应有专用的装卸场地,仓库和制定的装卸线路、搬运设备。七、装卸作业安全管理1危险化学品装卸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发货单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装载过程中,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不得脱岗、离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装(以运输车辆的核准装载为准)、混装、错装。3装载完毕,发货单位人员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岗位。4在运输线路附近装卸时,应事先征取保卫部的批准,不得占用运输线路和消防通道,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妨碍行车安全或教护需要。八、对危货品的装卸环节作业应严格执行《危货品销售、发货(充装)安全生产责任制》。九、附则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十、执行时间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