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冈山风景区与丽江古城管理体制简介管理体制改革是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旅游景区发展中最为重要、最受关注的焦点问题,有什么样的景区管理体制,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经营机制,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景区发展模式。现将目前井冈山风景区与丽江古城目前的管理体制简要介绍如下。井冈山风景区管理体制一、井冈山现行管理体制总体介绍井冈山位于湘赣边界、罗霄山脉中段,山势雄伟险峻,地形复杂。井冈山市面积665平方公里,人口5万余人,辖五乡一镇,一个省属综合垦殖场和一个自然保护区。山地面积为总面积的89%,森林覆盖率高达64%,有“绿色宝库”之称,植物种类有3800多种。井冈山又是天然动物园,动物资源丰富,设立了16.6平方公里的自然保护区。井冈山风景名胜区面积达213.5平方公里,分为茨坪、龙潭、黄洋界、五指峰、笔架山、仙口、桐木岭、湘洲八大景区,有60多处景点,320多处景物景观。自然景观以雄险的山势、奇特的飞瀑、磅礴的云海、瑰丽的日出,烂漫的杜鹃花蜚声中处,人文景观有大量的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建筑物。2011年,井冈山风景区共接待购票游客140万人,门票收入2亿元,旅游总收入50亿元。2005年7月,江西省委、省政府为了加强对井冈山工作2的领导,更好地发展井冈山的旅游事业,提高接待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促进井冈山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成立了中共井冈山管理局工作委员会、井冈山管理局,规格为副厅级。分别为吉安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机关设在井冈山茨坪。井冈山市为隶属于吉安市的县级市。井冈山党工委书记兼任井冈山市委书记,井冈山管理局局长兼任井冈山市市长。二、井冈山管理局机构设置1、井冈山管理局现辖4个行政机构:接待办公室,正处级;旅游管理处,正处级;办公室,副处级;政治处,副处级。2、辖4个事业单位: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处级;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副处级;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处级;门票管理处,副处级。3、下辖2家企业: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一家临时机构井冈山旅游区综合执法办公室。管理局的三位副局长为正处级,分别兼任下辖的三个正处级机构的正职。管理局的内设机构的领导不与井冈山市政府的机构兼职。管理局现有正式干部职工4000多人,党员836人。三、井冈山管理局职能井冈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1、承办重大的接待任务;32、负责井冈山旅游业的统一管理、规划、开发和建设;3、保护井冈山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革命历史遗迹;4、负责景区公共设施建设,审查监督各种建设项目。为整合资源,集中精力抓好旅游工作和景区管理,除上述职能外,其它方面的职能及社会事务原则上由井冈山市承担,井冈山管理局不设独立的一级财政。井冈山市政府不设井冈山管理局已设置的旅游、接待等管理机构,也不再承担相关的职能。四、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介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井冈山市旅游发展总公司、江西省吉安汽车运输实业公司、江西民航空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铁路新龙投资集团公司、湖南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组建的。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12号]文批准,于1999年10月8日在江西省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注册资金人民币3300万元。公司现有总资产为15285万元,净资产为6300万元。随着江西省和吉安市发展“大井冈旅游”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的经营围绕着“井冈山旅游”事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公司是为井冈山旅游提供配套服务的大型化、专业化公司,主营业务是经营旅游服务业,集旅游客运、星级旅店、旅游产品生产与销售、风景名胜管理经营于一体,向海内外宾客提供全方位服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发展。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旅游市场营销和导游队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现有管理人员52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68人,其余4人员均达到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在所有管理人员中,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31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70人。公司下属十个分公司:索道公司、井冈山宾馆、汽运公司、供水公司、交通大厦、旅游服务公司、井冈山中旅社、交通旅行社、游船公司和井冈山旅游观光客运公司。丽江古城管理体制一、丽江古城现行管理体制总体介绍丽江是第二批被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中国向联合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的古城之一。丽江古城坐落在丽江坝中部,丽江古城始建于宋末元初(公元13世纪后期)。古城地处云贵高原,海拔2400余米,全城面积达3.8平方公里,自古就是远近闻名的集市和重镇。古城现有居民6200多户,25000余人。其中,纳西族占总人口绝大多数,有30%的居民仍在从事以铜银器制作、皮毛皮革、纺织、酿造业为主的传统手工业和商业活动。2011年丽江市接待国内外游客达118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46亿元。其中缴纳丽江古城维护费338万人,古维费收入2.7亿元。丽江市、区党委、政府通过不断的探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1998年,设立古城管理所,作为大研镇政府保护管理古城的直属机构;2000年6月,原丽江县政府成立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2002年2月,成立了由地、县主要领导,地、县有关单位和部门,专家学者及古城居民代表组成的市级(原地级)古城管理委员会,及其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0月,5随着形势的发展,依照《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的规定,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把原来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调整充实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2007年10月,进一步明确并理顺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古城区人民政府保护丽江古城的责、权、利关系。2011年结合机构改革,又对管理局的职责与内设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充实了行政编制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二、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的内设机构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内设机构7个,均为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管理科、保护建设科、执法监督监察科、文化保护管理科、招商引资科。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管理局下面的副处级建制的二级局,内设四个业务科室、大队。即综合科、综合执法一大队、综合执法二大队、综合执法三大队。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还挂靠着丽江文化研究会、纳西文化研究会,办公室设在管理局,由管理局领导任秘书长,丽江市退下来的人大、政协领导参与研究工作,管理局负责相关人员经费。三、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世界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为丽江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主要职责为:1、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工作。拟定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编制《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2、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文化部世界文化遗6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约、法律、法规和规章3、负责组织实施丽江古城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4、负责与国内外世界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的汇报、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做好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工作。5、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机构调查、收集、整理、研究丽江古城传统文化,依法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6、依法征收、管理和使用丽江古城维护费。7、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旅游服务管理和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体系和事故应急处理体系。8、负责古城市场准入监管,合理布局古城商业网点。9、经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集中行驶有关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10、按照权属管理丽江古城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11、负责丽江古城招商引资及品牌建设工作。12、承办丽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征收的古城维护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丽江市财政管理。管理局与丽江市政府其他部门领导不兼职。丽江市还设有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要职责为:(一)负责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维修资金的融资工作。7(二)按照权属负责丽江古城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依据市政府、古城管理局下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方案、投资规模,负责审定公司对古城保护、管理、维修、开发投资的发展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及项目。(四)审定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偿还债务方案。(五)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古城工程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六)在丽江古城内开展公共设施管理、房地产业、住宿、餐馆业、旅游业、居民服务、文化艺术、装卸搬运和其服务,开展纺织、服装、体育用品零售等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