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用电事故,能迅速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应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国水电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水电集团公司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铁道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京沪高铁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临时用电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各工区(局)、作业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的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1事故类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事故多出现电气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雨季为多发期。2.2危害程度分析2由于临时用电的线路、设备处于经常移动状态,容易造成电击伤亡事故和火灾伤亡事故,并可能造成数人伤亡。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机构中国水电集团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见图13.2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组建应急抢险队。指挥领导小组由项目部总经理任组长,副组长由项目部主管安全和工程的副总经工区(局)应急办公室项目部应急监测组项目部事故调查组项目部专家咨询组项目部应急指挥部工区(局)应急指挥部项目部应急办公室工区(局)安全环保部工区(局)综合管理部工区(局)工程管理部工区(局)物资设备部工区(局)财务资金部工区(局)技术质量部作业处(队)图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3理担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由其项目部的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等部门主任以及各工区(局)主要领导人组成。各工区(局)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指挥本工区(局)发生临时用电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成员名单为:组长:杨忠电话:13911733023副组长:副总经理:王成电话15853826509副总经理:刘延超电话15853820039副总经理:蒋宗全电话15853820018副总经理:午向阳电话15853821965副总经理:赵同生电话15853820076副总经理:姜永军电话15006787777安全总监:钱志望电话15853821936工区(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工区(局)主任担任。工区(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各工区(局)主管安全、工程的副主任担任。并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成员电话向所属施工单位公布。各工区(局)及所属作业处(队)也要成立应急抢险队。3.3应急值班室及电话项目部、各工区(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下设通信联络组、技术支持组、施工抢修组、物资设备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项目部、工区(局)应急办4公室主任由相应单位的安全环保部主任担任,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通信联络组:由项目部、工区(局)、作业处安全环保部和工程部组成。技术支持组:由项目部、工区(局)、作业处工程部和计划合同部组成。安全保卫组:由项目部、工区(局)、作业处安全环保部组成。施工抢险组:项目部、工区(局)、作业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应作业施工队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物资设备组:由项目部、工区(局)、作业处物资设备部组成。医疗救治组:由项目部、工区(局)、作业处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组成。后勤保障组:由项目部、工区(局)、作业处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组成。3.4职责3.4.1项目部、工区(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项目经理部、工区(局)的临时用电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项目经理部、工区(局)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部署;审查批准临电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工作指令。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制度;督察下属各参建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好应急防护和救援知识教育宣传工作。3.4.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及各相关部门岗位职责51、组长职责(1)组长、常务副组长对项目的临时用电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对事故现场的组织进行领导和决策。(2)实施场外应急计划,确定抢险组织机构,指挥人员、设备、物资的调配,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直接领导控制。(3)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决定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或社会救援机构帮助。(4)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并与领导小组成员共同指挥现场人员的撤离和机械设备转移等。2、副组长职责(1)发生安全事故后,在组长领导下积极进行抢险救援工作,按照组长的分工,负责分管的救援抢险人员组织、物资调配、安全保卫以及技术支持组织落实等工作。(2)积极与上级相关单位、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按照组长的安排,落实请求社会救援机构的支援抢险人员、物资调配、安全保卫、或技术支持等。(3)协调项目部、工区(局)、作业处相关部门,落实现场人员抢救、撤离,机械设备转移、物资调配、安全保卫和救援技术方案支持工作。3、通讯联络组职责(1)通讯联络组在接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有关领导,确保与最高领导者和外部的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2)确保通讯设施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64、技术支持组(1)技术支持组提出施工抢险避免事故扩大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对工程损失进行评估。(2)指导施工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措施。(3)对应急方案和措施进行现场补充,表明事故重点部位,为外部救援机构提供有关信息资料。5、安全保卫组(1)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维护抢险救护的正常进行,保护物资、设备财产安全。(2)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引导救援车辆、人员的进入。(3)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后,封闭现场,协助公安、安监、保险部门取证调查。6、施工抢险组(1)负责抢险队伍、抢险物资、抢险机械设备的组织协调,按照应急方案和措施进行施工抢险、控制事故的扩大。(2)组织抢救事故受伤害人员、转移物资机械设备。(3)抢险结束后,确认人员、设备、材料安全后,撤离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安排事故现场正常生产工作。7、物资设备组负责抢险物资设备的供应和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8、医疗救治组(1)在外部救援机构没有到达前,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抢救。(2)负责事故受伤人员场外的运送和护理工作。(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机构。79、后勤保障组(1)为应急领导小组各组抢救人员提供防护、救护用品以及生活物资供应。(2)负责救援车辆的安排管理。3.5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岗位职责,各工区(局)、作业处在制定本单位的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抢险预案时,明确小组分工,落实到人。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临时用电事故主要有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电气设备火灾事故主要是电气设备过热和电火花、电弧引起的。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选用不合理;铁磁材料在交变磁场作用下;电气设备在轴向运转摩擦产生发热;电气设备接触不良导体;照明灯具等在使用过程中都会产生热量引起火灾。触电事故包括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两种。电击事故是人体直接接触及正常运行的带电体、以及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人体触及意外带电设备所发生的。电伤事故是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所造成的伤害。触电事故主要有三类,施工碰触电、工地随意拖拉电线、现场照明不使用安全电压。项目部、工区(局)应对各自施工环境的临电情况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对于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4.2预警行动1、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工区(局)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8时采取措施并向项目部、工区(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2、工区(局)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现场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3、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时,工区(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上报集团项目部,并将信息通报给各相关部门。5信息报告程序5.1应急报告的内容各级单位向上一级报告说明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影响范围和影响人数。(3)事故严重程度、事态控制的情况。(4)目前是否有人员伤亡以及伤亡情况伤害程度等。(5)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救援人员、设备、物资情况;急需的救援队伍,救援设备、物资等。5.2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1、现场发现火灾或人员触电事故时,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由现场负责人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并按照通讯联系电话报告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安全环保部24小时值班电话,报告现场事故发生的情况。2、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临时用电事件发生9后,各工区(局)要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项目部、监理组、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项目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1小时内向业主、集团公司总部报告。3、发生一般(Ⅳ级)临时用电事件后,工区(局)要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项目部、监理组、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项目部在接到报告后应派人员指导事故救援,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后续处置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4小时内向业主、集团公司总部报告。4、紧急事件出现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保证24小时通讯通畅。相应应急处理组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5、与其他相关机构(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3。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按照《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划分,临时用电事故划分为四级事故。6.2响应程序6.2.1专职安全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发现临时用电火灾和触电事故,应立即报告作业队队长,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同时简要报告工区(局)主要领导,并做好现场人员的稳定工作,记录事故现场的有关情况。6.2.2作业队队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本队的相关人员赶赴10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并同时向工区(局)应急救援主要领导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6.2.3工区(局)应急救援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区(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本工区(局)通过内部资源调配完成应急行动。6.2.4工区(局)主要领导、工区(局)安全环保部按照触电人员或火灾情况,立即报项目部指挥长和安全环保部。Ⅳ级以上事故项目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下达命令,指示相临工区(局)配合。相临工区(局)及时提供抢险队伍、物资、车辆、生活保障等支持,使临时用电事故得到尽快处置。6.3应急处置措施6.3.1应急管理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应急管理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加强对各工区(局)的施工项目点的临时用电方案或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监督检查,以使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布局合理,用电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按照临时用电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检查各工区(局)临时用电的管理和检查。2、工区(局)对所属作业处的应急管理工区(局)在工点开始施工前,工区(局)工程部督促、检查作业处、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合理布置线路和各种设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经工区(局)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工区(局)安全环保部加强对现场临时用电的监督管理,并经常11对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以防止人身触电和电气火灾的发生。对可能发生事故的临时用电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