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镇发〔2010〕101号中共关索镇委员会关索镇人民政府二O一0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府发[2004]25号)、《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关岭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2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3、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村委会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三)适用范围镇境内发生和可能发生一般级别以上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二、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关索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是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应对全镇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以上护林防火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2、镇护林防火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书记邹德美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大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武装部部长李超、镇政法委书记彭仕荣同志担任,成员由镇派出所、林业站、土管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镇医院、教育办公室及各村(社区)负责人组成。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一般级别以上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处置森林火灾中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组织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设备、救援物资及时到位,科学、有效地对森林火灾进行处置。应急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组、1个扑火队。一是现场指挥组。组长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指定参加扑火的有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制定现场扑火紧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3合理安排扑火力量,确定最佳扑火时间、扑火方法,实现“打早、打小”的目的;在火灾扑灭后,确定火场留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二是物资供应组。组长由镇纪委书记、后勤组长金开虎担任。主要职责:根据应急指挥部提出的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抓火物资、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及时供应。三是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担任。主要职责:组织、管理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务人员,一旦人员受伤,必须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四是扑火队。扑火队由各护林员及镇属部门人员组成,共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主力梯队,由林业站及24名护林员组成,队长由林业站长担任;第二梯队为增援梯队,由镇属各部门干部职工组成,队长由武装部长担任;第三梯队为预备梯队,人员根据火情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队长由村支书担任。4、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主要职责:负责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镇党委、人民政府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联系镇林业局森林防火办、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三、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1、各村护林员要通过对辖区内重点防护地段的巡逻,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或通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告后及时将信息报到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2、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收集、处理、研判各村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反馈,以便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准确判断森林火险、4火情发展态势,科学组织防火救灾。四、森林火灾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1、根据森林火灾发生面积、因灾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具体灾害级别标准详见下表。灾害级别划分级别特别重大(Ⅰ)因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因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重大(Ⅱ)因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较大(Ⅲ)因火灾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一般(Ⅳ)因火灾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申请启动省级预案;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申请启动市、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镇启动本预案处置。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可申请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提高应急响应级别。2、发生跨区域森林火灾时,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二)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1、先期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和事发地村(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少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森林防火机构。并及时落实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2、一般森林火灾发生后,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及成5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即成立。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现场处置工作。4、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情监测和火场天气预报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综合协调、兵力部署、扑火指挥、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火情监测、火案查处等。5、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任务。察看火灾现场;听取事发地村(社区)处置报告情况;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三)扩大应急当一般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请镇党委、政府决定。当火势特别严重,镇内难以控制时需县政府协助处置的,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县政府或县林业局报告,请求协助本镇应急处置或扩大应急。(四)扑救程序1、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预案》后,各工作组和扑火队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位,并履行好各自职责。2、应急指挥部下达出动命令,就近调动主力梯队赶赴火灾现场,也可根据情况,就近调动增援梯队和部分预备梯队力量赶赴火场,现场指挥组必须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火情和组织扑救。3、在主力梯队80%的队员到达火场,火势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再调动其余主力梯队和部分增授梯队力量。4、在主力梯队、增援梯队全部调往火场,火势还无法得到控制,并有酿成火灾的危险,急需补充大量人员的情况下,由应急指挥部调动预备梯队力量及时前往扑救。65、在预备梯队大部分力量到达火场,火灾仍无法得到控制,由镇应急指挥部请求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调动县扑火人员增援。6、对燃烧时间超过夜间10小时很难扑灭的森林火灾,由应急指挥部决定扑救人员是否撤离,未经应急指挥部下令,扑救人员不得擅自离岗。7、森林火灾扑灭后,由现场指挥组安排足够的人员留守火场,消灭余火。留守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清理余火,待余火彻底清除后继续监守4小时,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的情况下方可撤离。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五、扑火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一)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坚决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二)扑救森林火灾时,各扑火队要时刻保持通讯联系。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老人和儿童参加扑火。各扑火队队长要做好扑火人员的统计,并向现场指挥组组长及镇应急指挥部准确报告本队人数;扑火队撤离火灾现场时要清点人数,发现少人,要立即报告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搜寻。(三)各参加扑火单位、部门要组织扑火队员进行扑火安全培训。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扑火队员要注意火场地形条件,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扑火时要选好避火安全区和撤离路线,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和呼救。(四)扑火队员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部的调遣,一经调遣,各单位和部门的扑火队员必须全部出动,并听从现场指挥组的指挥,严禁单独行动。对不服从调遣及指挥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五)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各村、部门负责人、扑火队员及干部职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村和部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外出的,须经镇森林7火灾扑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同意;扑火队员因特殊情况外出的,须经镇森林防火办主要负责人同意。六、附则1、《关索镇201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管理、实施,遇有重要情况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同意后,镇人民政府发布生效。2、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常用联络电话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金开虎指挥长、镇长13585302638成洪武副指挥长、副镇长13595317103李超副指挥长、政法委书记13885323633阳汝辉副指挥长、武装部长、副镇长、民兵队长13595301782侯明德专业防为应急分队队长13595318879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0853-7223365中共关索镇委员会关索镇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林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通知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索镇党政办公室2010年12月24日印(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