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今世界伊斯兰教问题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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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今世界伊斯兰教问题的几点思考近年来伊斯兰教问题成为备受关注的课题,在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著作有:《传统的回归――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肖宪,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当代国际伊斯兰潮》(肖宪,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当代中东政治伊斯兰:观察与思考》(曲洪,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伊斯兰教与世界政治》(金宜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近代伊斯兰教思潮与运动》(吴云贵、周燮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伊斯兰教与冷战后的世界》(东方晓主编,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现代政治与伊斯兰教》(刘靖华、东方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等。还有大量有关这方面的学术论文。这些著述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从国际政治的角度分析伊斯兰教对当代社会的影响,二是从历史演变的角度考察伊斯兰教的发展轨迹、伊斯兰教的变化以及对当今世界的影响。这些研究对于了解、认识和解决当代伊斯兰教诸方面的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笔者在对穆斯林社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就一些具体的、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一、极端主义、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的关系问题今天许多人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来了解伊斯兰教的,在一些报道中,充满恐怖和血腥的爆炸事件及战乱多与伊斯兰教或穆斯林有瓜葛。由此,给人们带来一种错觉:伊斯兰教是一种可怕的宗教。面对这种情形,作为一个研究者应冷静地进行思考。历史上,伊斯兰教曾经有过繁荣时期,穆斯林曾经有过辉煌的时代。但是,1798年拿破仑入侵埃及后,近东、中东等地区成为西方殖民主义掠夺的对象,阿拉伯人成为“西亚病夫”。从那时起到今天,阿拉伯世界一直没有摆脱西方大国的操纵和控制。由此滋生了各种对抗西方的思潮和过激行动,如伊斯兰教激进主义、伊斯兰复兴主义、泛伊斯兰主义以及爆炸、暗杀、绑架、成立各种激进或极端组织等。现实中,穆斯林居住地区多半经济落后、社会动荡、民族冲突频繁。这些因素为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厚实的土壤。今天的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主要针对西方国家及其追随者的恐怖活动。这类恐怖活动多发生于欧、美地区以及欧、美人大量出现的地区,具有反西方主义的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部分西亚人的同情。但它给当事国的社会和当事人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因而任何有良知的人都应坚决反对。二是针对一般主权国家的恐怖活动,如我国新疆的恐怖爆炸、中亚各国的恐怖活动等。这类恐怖活动同样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和对安全的威胁,一旦发生就要严厉打击,以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这两类恐怖活动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差别,但其危害是一样的。恐怖分子十分狡猾,他们的主要手段是:其一,利用伊斯兰教作幌子,进行恐怖活动。众所周知,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中,伊斯兰教都是一种合法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恐怖主义者企图将合法存在的伊斯兰教和他们的恐怖行径联系起来。他们混淆视听、欲盖弥彰,从而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一手段是极其阴险的,由此给伊斯兰教涂上了恐怖的色彩,进而使穆斯林受到了歧视。实际上,伊斯兰教与恐怖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将二者混为一谈,就会伤害穆斯林的宗教感情,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其二,利用伊斯兰教获取政治利益。极端主义者、恐怖主义者常常利用伊斯兰教达到其政治目的,在中亚、新疆更是如此。从历史上看,伊斯兰教与政治确实有着密切的关系。阿拉伯帝国的建立就是以伊斯兰教作为精神武器,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极端主义者、恐怖主义者恰好利用了伊斯兰教与政治的关系,将伊斯兰教与政治合而为一。但伊斯兰教毕竟不等同于政治,将两者分开,解决问题才能有科学的依据。伊斯兰教内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比如违规修建清真寺就应按违章建筑来处理。而借伊斯兰教之名行恐怖活动之实,这已不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此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能容忍的,必须按国家安全法惩处,而不能当成一般的宗教问题来处理。面对极端主义者、恐怖主义者的行径,无论是研究者还是实际部门的工作者,都需要全面了解伊斯兰教,了解穆斯林。尤其是在实际的宗教管理中,如果对伊斯兰教、对穆斯林习俗不了解,对有些问题就会处理失当。这里以“胡子问题”为例。有些宗教管理部门认为“留胡子”就是“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于是就强行剃掉穆斯林的胡须。但只要查一查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言行录“圣训”就会知道,对男性穆斯林而言,留胡须是一种可嘉的行为。胡须并非恐怖分子的标志,不留胡须的恐怖分子亦不在少数。类似的问题还有戴面纱、穿衣服、做礼拜等。对这些具体问题都要具体分析,切不可一刀切。否则,既干涉了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也给恐怖主义者提供了口实。因此,作为研究者,要认清伊斯兰教与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可将二者混为一谈。作为宗教事务管理者,面对复杂的问题要有正确的处理方法。这种方法来自对伊斯兰教和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深刻认识,以及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深刻认识。这样,处理问题就有准确的尺度,才能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极端主义、恐怖主义。二、对伊斯兰教价值精神的重新审视伊斯兰教的价值精神是追求有限与无限的目标,即人今生的幸福和来世的永恒。伊斯兰教认为人有权选择生存方式,并珍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无视与践踏人的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是与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的。极端主义者、恐怖主义者用极其惨烈的手段屠杀无辜,也无视自己的生命,这与伊斯兰教的价值精神是相悖的。众所周知,《古兰经》是伊斯兰教最根本的经典,也是穆斯林行为准则的大法。遵从《古兰经》的规定是每个穆斯林的责任。《古兰经》中的诸多经文谴责了违背伊斯兰教价值精神的行径。如《古兰经》中说:“有人无知地进行有关于真主的争论,并且顺从叛逆的恶魔。凡结交恶魔者,恶魔必定使他迷误,必定把他引入火狱的刑罚。这是给注定了的。”(22:3―4)这就要求人们认清作恶多端的恶魔,认清借伊斯兰教之名行恐怖主义之实的恐怖主义者。《古兰经》又称:“你看看不义者的结局是怎样的。我以他们为召人于火狱的罪魁,复活日,他们将不获援助。在今世我使诅骂追随他们;复活日,他们的面目将变成丑恶的。”(28:40-42)穆斯林是相信来世的,来世得救是穆斯林的终极目标。而借伊斯兰教之名行恐怖主义之实的作恶者是得不到真主的眷顾的。《古兰经》中有关这方面的内容颇多。伊斯兰教的基本价值精神是反击打着伊斯兰教旗号进行恐怖主义活动的有力武器。极端主义者、恐怖主义者往往利用《古兰经》的经文蛊惑虔诚的穆斯林,实际部门的工作者和曾进行过实际调查的学者对此有深切的体会。有些极端分子对《古兰经》的内容较为熟悉,他们用信手拈来的经文作为狡辩的依据。面对这种情形,有些阿訇、毛拉却无言以对。如果阿訇、毛拉对《古兰经》内容相当熟悉,就能以伊斯兰教的基本价值精神加以驳斥,使恐怖主义者在普通的信教者中无立足之地。大家知道,普通虔诚的穆斯林将经文视为金科玉律,用经文驳斥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言论和行径,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对信教者也有较强的说服力,能使他们辨别是非真假。普通穆斯林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主体,他们具有纯朴的宗教感情。但极端主义者、恐怖主义者往往利用这种纯朴的宗教感情来达到其险恶的目的。我们要充分挖掘《古兰经》所蕴涵的精神价值,采用以《古兰经》的价值观反驳极端主义思想和法律宣传相结合的方法,使反恐、反极端主义思想的工作收到更好的效果。前者是从宗教教义上来防止极端思想的渗透,后者是从加强法治意识人手防止极端思想的侵袭。一旦从根本上摧跨极端主义思想的根基,恐怖活动就如一具僵尸,有体无魂,这是根除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祸根的有效途径。三、关于处理好我国伊斯兰教问题的几点思考伊斯兰教无论作为一种宗教信仰还是一种生活方式,都显形或隐形地影响着信仰者的精神世界和价值取向。在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处理好我国的伊斯兰教问题,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思考:1.充分认清伊斯兰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正如前文所言,伊斯兰教和政治有一定的关系,但两者不可等同。从根本上讲,伊斯兰教问题是一个宗教信仰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将两者区别开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许多伊斯兰教问题常常夹杂着政治问题。我们对这种情况要敏锐地加以甄别,以利问题的解决。这样才能打击极少数极端主义者、恐怖主义者,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但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忽视伊斯兰教不等同于政治的问题,把打击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同宗教信仰混为一谈,结果伤及穆斯林的感情,干涉了穆斯林的生活方式。这不仅不利于打击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相反会失去更多的信教群众,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所以在处理上述相关问题时,要建立一种对穆斯林的信任原则,不能因我们自身工作的疏忽,将信教群众有意无意地推向对立面。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不稳定因素困扰着我国的穆斯林地区。出现这种问题时,管理者常常考虑的是对方(主要是信教群众)的“过失”,而绝少反思“自身”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于是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强势”管理,而没有做到参与式管理,结果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使管理者和信教群众形成了对立,“造就”了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生存的土壤和空间,使打击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失去了群众基础。2.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宗教事务管理干部队伍。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是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但该部门一些干部的素质令人担忧,有些干部甚至缺乏最起码的宗教管理法规知识和宗教常识。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学习经费不足、办公条件差等。2000年9月笔者在新疆伊犁地区进行社会调查时发现,有些统战部门连最起码的办公用品都没有,又如何能使工作正常运转呢?有些地区的统战和宗教管理部门也是如此,因而造成了人心涣散、责任心不强。但这些部门又都是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部门,目前较为迫切的任务是要尽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者的政治待遇,加大经费投入,从而充分调动他们对学习宗教管理、处理宗教事务的热情,提高他们的素质,进而让他们管理好宗教事务,确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3.管理宗教事务要把握好“尺度”。宗教管理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情,如何把握好“度”是解决好宗教事务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历史上看,有些统治者因没有把握好处理宗教事务的尺度,结果酿成祸端。如清乾隆年间,苏四十三起义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统治者没有处理好新、旧教派之争。我们要从历史上汲取教训。如果是宗教内部的问题,且未危害到国家的稳定与安全,就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升格,将问题复杂化。另一方面,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同时,要充分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我国的既定政策,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滥用宗教事务管理的权力随意干涉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是不可取的。4.积极发掘伊斯兰教的合理成分。引导信教群众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党和政府大力倡导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一条总的原则。作为宗教事务管理者,应在如何“适应”上要下大力气。笔者认为,伊斯兰教教义中有许多合理成分,如尊老爱幼、热爱和平等,应对这些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挖掘,使之为社会服务。但今天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空泛的议论较多,具体的实践较少。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5.要处理好教派问题。伊斯兰教教派主要有逊尼派、什叶派和苏非派。教派之争过去存在,今天存在,将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教派之争实质上是利益之争,包括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之争。起初,教派之争均是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如“先念后吃”、“先吃后念”、“脱不脱鞋”等。这些都不是信仰问题的根本之争,但对小问题处理不当,就会酿成大问题,甚至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所以面对教派问题要依法慎重处理。6.要加强对国外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研究。处于信息时代的今天,国外的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思想通过网络传入我国。因此,要加强对网络的管理,防止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思想通过网络的渗透。同时,我们要密切关注境外极端主义者、恐怖主义者的活动,增强防范意识。此外,我们还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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