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北京地汇华商置业有限公司研发楼装修工程监理规划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地汇华商置业有限公司研发楼装修工程项目监理部2014年12月1日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目录一、工程项目概况…………………………………………………….二、监理工作依据…………………………………………………….三、监理范围和目标………………………………………………….四、工程进度控制…………………………………………………….五、工程质量控制…………………………………………………….六、工程造价控制…………………………………………………….七、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八、合同其他事项管理……………………………………………….九、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十、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一览表……………………………………十一、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一、工程项目概况(一)工程项目特征1.工程名称:北京地汇华商置业有限公司研发楼装修工程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丽泽东二路2号院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东二路2号院2号楼。总建筑面积:17806平方米,其中地上八层共14080平方米,地下一层共3405平方米。附属工程32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面积2799平方米。办公楼室外前,后院区面积:4491平方米。4.结构形式:A座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B座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采用筏板基础。5.工程计划工期:190日历天6.工程概算:万元人民币7.工程图纸设计单位:北京清尚环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资金来源:自筹9.工程性质:办公用房10.工程特点:本工程A座地下一层,地上八层,为高层民用建筑,属于一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装饰设计防火等级(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固定家具B2级,窗帘B1级,其他装饰材料B1级。装饰耐火等级为一级。在原有办公楼的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主系统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装修改造。A座、B座地下一层室内局部区域,A座地上一层至八层,前后园区改造及大门改造。(二)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单位名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等)。建设单位:北京地汇华商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北京清尚环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深圳市城建环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监理工作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O1-41-2002)、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发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二)国家有关的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法规。(三)本工程招标文件。(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合同、设计文件。(五)北京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及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监理规程等)。(六)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与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供应商签订的设备供应合同。(七)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八)委托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九)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三、监理范围和目标(一)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监理服务的范围:按项目进行阶段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按分部分项包括:全部建筑、结构、电气(强电、弱电)、节能、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梯、内装修工程监理;按监理工作内容分包括:对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控制、对合同及资料的管理以及项目建设各方在本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工作协调。监理工作的内容:从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到工程保修期之间的全部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除应按标准条件中的约定承担监理人应承担的义务、享有的权利及应负的责任外,项目监理部还须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所述内容对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理服务工作。1、针对设计的监理工作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1)在工程施工前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尽快修改完成。(2)负责做好开工之后的设计管理工作,定期对设计图纸质量和出图进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并随时督促设计单位按计划高质量地提供设计图纸。(3)负责做好对各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提供的专业设计的确认、签字及盖章等工作。2、质量控制(1)审查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部分项目工种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提出意见并督促实施。(2)审查与确认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质保体系。(3)审核施工图纸并提供图纸修改意见,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核查开工条件。(4)根据委托人与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中的有关要求,督促、检查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对违反上述规范、规程要求者,责令其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后,还应监督其及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5)核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合同中所要求型号、规格以及质量标准,在订货前根据需要及可能,应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6)对使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进行核定,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有权责成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并指定检验单位)对其质量进行再检验,检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支付,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用于工程。(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对各阶段、各重点部位施工中存在的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应主动组织各施工方认真分析,找出解决方法并监督施工方落实实施,并做好实施效果的再复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认真检查、签认各项隐蔽工程,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签认,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不得进行下道工序。(8)督促各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及时进行施工试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工作。(9)审核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鉴定书,对工程进行质量认定。(10)凡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与工程承包人未曾固定价格的材料与设备,在订货前,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提出样品、相关部门安全、质量认证等情况向项目监理部报告,经项目监理部与委托人及设计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11)及时验收已完成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对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责成工程承包人停工整改、反工。(1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或事故处理,并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13)督促、检查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并付诸实施。(14)督促并检查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按规定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整齐全。并督促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归档,达到北京市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同时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15)组织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期验收,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签署意见,督促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及时向政府质量监督站申报。(16)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卫生设施,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改进。3、进度控制(1)采取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组织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按照规定的工期,实现整体工程竣工,如期交付使用。(2)认真审定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提出的方案,提出修正意见,并根据合同规定工期目标,核实整个施工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由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或总进度计划)。(3)根据上述经审核同意并执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总承包人或材料设备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供应人及各专业分包人提交的年、季、月进度计划并监控其执行。同时应随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必要的指示。(4)在符合总进度计划前提下,协调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制定并落实每一个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项目监理部按此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有任何问题,随时查清原因,记录在案,以便分清责任。(5)审核委托人、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对于可能影响进度的情况,及时提出补救措施并签发相应指令。(6)除日常协调处理施工进度存在的问题外,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工程进度协调会。(7)及时分析进度障碍,调整总控制进度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补救措施并签发相应指令以确保工程如期完工。4、投资控制(1)对工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所有经济问题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1)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包括工程量的计算和单价的审核。2)审核所有承包人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的招标文件草稿并提供意见。3)参加委托人直接或指定招标项目的答疑会,对疑问卷回复提供专业意见4)参加委托人直接或指定招标项目的经济标评审工作,并提供意见。5)计算并复核各分包工程的所有工程量,审核所有总分包合同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草稿并提供意见。6)估算各种材料、设备采购的供货数量并就其单价进行询价工作,同时提供书面意见。7)拆改与返工工程量的现场签认。对于可能出现的拆改与返工项目进行现场核对,对未拆改前的工程现状情况必须进行文字和照片记录。8)计算并审核经济洽商或变更项目,对每一份洽商的费用增减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委托人。此项工作应在项目发生后的15日内完成。9)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索赔事项提出预防措施,对已发生的索赔事项,按有关规定程序收集、整理资料,审核索赔事项,并做出专业性的回复意见。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10)编制本工程项目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和控制各施工方的执行情况。11)计算并审核包括所有项目的工程预算,并提供专业意见。(1)工地一切设计、施工的变更或修改要通过项目监理部确认。对涉及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增加造价或延长工期的事宜,项目监理部须取得委托人同意才可执行。(2)作好监理日志,正确记载每日工程动态,进行文字和照片记录。(3)积极地向委托人推荐已成熟,行之有效,不降低工程标准的科技成果,促使工程进度加快,降低成本。5、竣工、保修控制(1)根据委托人与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议定的时间和数量,督促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完成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全部竣工档案的整理工作,按时向委托人提交。(2)协助委托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保修合同及保修终止合同。(3)按照北京市建委规定或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保修项目及时间(以委托人认为较严格者为准),负责检查工程状况,定期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分清责任,督促工程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履行保修职责。(4)委托人在保修期内发现房屋在使用中有任何问题,将通知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项目监理部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36小时内到现场协调解决,并应促使所有问题得到完满解决。(5)项目监理部应负责保修期内的可能发生的任何工程维修费用结算的审核工作,并在必要时参加与施工方的费用洽谈。6、合同管理(1)应委托人要求参与和组织各施工方及主要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并书面作出方案比较和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的推荐报告,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以及与此有关的各项补充协议(2)负责审查各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资质,包括施工(生产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进行详细审核和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送委托人。(3)定期对施工合同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