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件第六章施工合同管理第一节施工合同概述精品课件6.1.1施工合同的概念指承包方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方验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其中,建筑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精品课件6.1.1施工合同的概念6.1.2施工合同的特点:(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3)合同内容的复杂性与多样性(4)合同管理的严格性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是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精品课件6.1.3施工合同的作用明确了在施工阶段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保护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精品课件6.1.4施工合同的订立(1)订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初步设计已经批准;②有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③建设资金和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④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⑤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有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⑥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必须是法人。精品课件6.1.4施工合同的订立(2)应遵守的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等价有偿原则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原则精品课件6.1.4施工合同的订立(3)合同订立程序:要约、承诺要约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投标文件)承诺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只能向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内容一致,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中标通知书)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招标公告)精品课件6.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施工合同范本的组成:作为推荐使用的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1)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成立后生效)。标准化的协议书格式文字量不大,需要结合承包工程特点填写的约定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精品课件6.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通用条款。“通用”的含义是,所列条款的约定不区分具体工程的行业、地域、规模等特点,只要属于建筑安装工程均可适用。通用条款是在广泛总结国内工程实施中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基础上,参考FIDIC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相关内容的规定,编制的规范承发包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化条款。通用条件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十一部分,47个条款。通用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原文照搬。精品课件6.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3)专用条款。由于具体实施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各不相同,施工现场和外部环境条件各异,因此还必须有反映招标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的专用条款的约定。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部分只为当事人提供了编制具体合同时应包括内容的指南,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具体工程项目编制专用条款的原则是,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精品课件6.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4)附件。范本中为使用者提供了“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标准化附件,如果具体项目的实施为包工包料承包,则可以不使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表。精品课件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精品课件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最优先: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某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550天,中标人投标书中工期也是550天。但施工合同中,开工日期为1997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1999年7月20日,日历天数为581天。监理的工期目标应该是多少天?为什么?监理的工期目标应该是581天。施工合同文件组成不包括招标文件,根据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合同协议书比投标书具有优先权。)精品课件6.2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义务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约定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以便承包人能够及时接收适用的施工现场,按计划开始施工。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约定三通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如要求承包人自己从水源地(如附近的河中取水)或自己用柴油机发电解决施工用电,也应在专用条款内明确精品课件6.2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义务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开通时间和应满足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时间精品课件6.2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义务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发包人提供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时间。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分项明确约定放线依据资料的交验要求.以便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理地区分放线错误的责任归属。精品课件6.2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义务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约定具体的时间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约定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精品课件6.2施工合同承包人义务通用: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属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承包工作范围内包括部分施工图设计任务,则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设计资质等级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和文件要求(可能属于施工承包人的设计分包人)精品课件6.2施工合同承包人义务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约定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具体名称和时间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需要约定具体的工作位置和要求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需要约定设施名称、要求和完成时间精品课件6.2施工合同承包人义务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约定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内容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精品课件6.2施工合同承包人义务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约定需要保护的范围和费用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根据施工管理规定和当地的环保法规,约定对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精品课件6.2.3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一)工程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定义的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两种情况。1、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发包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全部或者部分负责合同的履行管理。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中称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监理组织的总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全面负责受委托工程的监理工作。精品课件6.2.3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工程师的姓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承包人的任何义务。2.发包人派驻代表:对于国家未规定实施强制监理的工程施工,发包人也可以派驻代表自行管理。精品课件6.2.3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施工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发包人代表是经发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其姓名、职务、职责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但职责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相互交叉。双方职责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明确双方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3.工程师易人: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人需要撤换工程师,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的约定及前任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精品课件6.2.3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二)工程师的职责委派具体管理人员发布指令、通知及时履行自己的职责作出处理决定6.2.4项目经理的产生和职责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组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