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庆春东路(新塘路至之江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三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庆春东路(新塘路-之江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位于庆春东路(钱江路-富春路段)及(富春路-新塘河段往南50米)范围内,由杭州市庆春路过江隧道有限公司开发,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浙江伟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本工程施工内容:乔木、灌木、地被种植、土方造型、园路、广场铺装、廊架、厕所、亲水平台以及景观灯、园路路灯、园路养护喷灌用水管网等水电工作;绿化种植包括大香樟、银杏、广玉兰、榉树、无患子、白玉兰、金桂、日本樱花、骨力红梅、红枫、鸡爪槭、碧桃等大小乔木3200多株,竹类800多平方,春鹃、红叶石楠、南天竹、大花六道木、八角金盘、金森女贞等灌木植物30000多平方。是一个包括景观土建、园林小品、土坡造型、植物造景、园林水电等多个园林要素相交叉的综合性园林景观工程。二、安全监理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4.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或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1)工程合同签定后,承包单位应根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大纲一并提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2)安全监理工程师一般在十五曰之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3)承包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做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承包单位修改后应再报安全监理工程师按上述(1)、(2)条规定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4)对于修改、变更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和义务提请建设单位给予充分考虑和解决。(5)安全技术措施未批准前,监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2.开工(1)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是指现场开工所需的用地及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已完成,符合开工条件,安全措施到位,开工时所需的现场及通往现场的通道,承包单位已接受并已履行了现场接管手续。(2)工程计划已按期提交并已批准,承包单位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到位。3.审批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及应注意的事项:调查承包单位实现进度计划的能力和不利因素:①了解承包单位进场机具及技术装备情况、机具的实际工作性能、使用效率、配套状况;②分析承包人制定的计划是否考虑了如下因素:计划的施工便道是否可行,易受气候影响的工程是否选择了合理的时间;选择的料源是否可靠等;③审查影响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和施工安排顺序,并对关键线路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关键线路施工的工序安排进行研究;④审查承包单位的计划是否对清理与掘除工作留有足够的时间,其计划安排与建设单位提供现场的时间是否协调。4.审查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安全监理是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但作为安全监理人员,不可能对每一工程或分项工程的每一部分进行全面的监控,只是在有怀疑和认为需要时进行部分抽检,因此工程开工前应尽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成立承包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要求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承包单位按安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承包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要求承包单位的自检人员有良好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承包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5.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漏电开关、安全围护网等)检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助手在安全设施未到前,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1)承包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2)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3)必要时可要求承包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提供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以便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确定该安全设施采用与否。6.检查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机械对承包单位运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1)应对进场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认真检查和记录。(2)当发现承包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投标书的填写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补充。(3)对施工机械的配套使用应做细致分析,以满足施工和安全要求。(4)对承包单位直接用于网络计划关键线路工程的机械生产能力、效率、性能及周转情况应进行特别细致的检验。(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主要采用抽检、巡视、旁站和全面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施全面的、动态的监控,并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指令、工程事故报告等方式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应该检查的安全内容:①检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如实设置。住地及工地应有安全警示标语,项目部及工房应贴有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②生产、生活房屋及发电机房、仓库等是否符合防火、防盗、防洪、防风、防爆的要求。③检查现场用电安全。电线必须用绝缘物支撑,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跨越道路时应进入地下或穿管保护。电气设备维修时,一般应停电作业,否则应有可靠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④各种施工机械应做到工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及工后保养制度。⑤土方开挖时,必须自上而下的顺序放坡进行,严禁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⑥对搭设的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应检查其强度和稳定性,立柱要直,要设置合理的横撑,各种螺栓必须拧紧,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⑦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加强监理对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现场监理每天巡视或旁站监理时,都要先检查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指令纠正,驻段监理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监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在监理月报中报告检查结果。(四)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四、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1、土方工程: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3)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4)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5)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6)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脚手架:1)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2)脚手架设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3)脚手架施工方案、使用安全措施、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3、模板施工: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2)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强度要求;3)模板设计图中细部构造的大样图、材料规格、尺寸、连接件等是否齐全;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5)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4、交叉作业:1)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3)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5、临时用电:1)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2)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3)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4)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5)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6)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7)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8)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批。五、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达到杭州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目标。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3)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到:1)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5、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1)施工用电施工用电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架设。夜间施工危险、潮湿场所具有适度照明。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建筑材料等。脚手架与外电架空层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与10KV以下的架空层路边线,最小水平不得小于2m,否则必须采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屏、围护片等进行全封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施工用电室外线路用绝缘电线沿墙或架设在专用电线杆架空敷设“三相五线”制,固定在绝缘字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室外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护套线,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手持照明灯具,危险和潮湿场所以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铁质材料制作,导线从下底面进线和出线,并有防水弯,底面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