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项目监理人员日工作内容1、检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质检人员、安全人员、技术人员)是否到岗到位。2、进场机械性能是否良好,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按正确流程操作3、现场使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是否有原材料进场,是否需进行见证、平行检验4、现场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5、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质量缺陷,环水保是否符合要求7、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第二章质量控制2.1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最主要的目标之一,监理工程师要以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准则,搞好此项工作。监理机构要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控制开工关,严把工程进场材料质量关,严格搞好工序检测、验收、交接,做好中间质量检查以及现场质量验收。保证全部工程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本工程项目创优规划要求。同时与投资、进度控制相统一,以质量为重点按合同委托协议书、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为监理依据,坚持铁面无私、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科学公正、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通过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等原则措施来实施,2.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事前)首先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要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制订完备认真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还要认真审查下列施工准备情况:a、是否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参加设计人向承包人交底工作。受委托人委托组织或参加对设计图进行复查核对,优化和改善设计。对有关设计问题等提出合理化建议。b、依据委托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核对合同明确的劳力数量、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和型号,检查工程物资、材料等进场及布局情况,以及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到位情况等。c、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对定位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稳固可靠进行检查。d、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e、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委托人核备。f、审查汇总施工图数量,并按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进行列表比照,建立台帐,以便作为修订承发包合同和变更设计等的依据。g、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委托人审核。2.3施工过程的监理(事中)监理机构将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采用主动控制和事前控制的方法,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验收标准。a、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督促承包人认真履行工程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b、监督检查承包人的质保体系的运转情况,开展全员质量意识教育,将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落实到实处。对照检查承包人创优规划的落实情况,实现预期的创优目标。c、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d、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各种工程检查表相关内容必须检查。做到不漏检、不委托代检工程质量。对重点、关键工序坚持实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承包人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方会勘,重要及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委托人。严把原材料进场关,对于进场的原材料严格检查“五证”外,还必须进行抽样检(试)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坚决予以清除出施工现场;e、检查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同时监督抽查承包人的各种试验,如有疑议,监理应在建设方指定的试验室,对原材料、各类试件等取样抽检或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禁止进场和投入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离施工现场;f、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对工程的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关键工序的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检查。监督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各类试验,同时进行一定数量的平行抽检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抽样检查;g、按“验标”规定,对承包人自评的单位工程质量进行复查认定,按期用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核备;h、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i、对承包人的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度量衡的定期检验资料,保证度量衡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出监理记录,并通知承包人及时纠正。j、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返工处理,并记入工程监理日志。对发生重大、大的工程质量事故,参加事故分析会、督促承包人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承包人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责成其重新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并及时用书面材料报告委托人;k、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施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对单位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漏检,对重点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工程拟增加检查频率;L、搞好联合创优,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m、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遵守“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质量责任和义务n、禁止监理工程师委托代检工程质量。2.4过程控制中采取的主要监理手段2.4.1规定质量控制程序:监理程序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各方约定共同遵守的监理工作规则,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要求各级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监理程序,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验标要求和合同约定。2.4.2巡检和旁站:施工过程中采取跟踪检查、旁站监督、定期例检、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施工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关键工序及工艺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方案是否符合;监督检查承包人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施工等,及时清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旁站应做出详细记录,真实反映施工全过程,总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抽查旁站记录,以确保施工质量。2.4.3量测:量测是监理人员在质量监理中对几何尺寸控制和检查的重要手段。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整,无法修整的进行返工;2.4.4试验和抽检:试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试验的项目、频率、内容、仪器、方法应当符合合同和试验规程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包括材料的性能、各种混合材料的配比、成品的强度等要有试验数据,没有试验数据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站人员要对各种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等试验项目随机抽样核查,承包人须提供条件。2.4.5指令性文件: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有质量记录。监理工程师通过规定的指令对承包人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使其加以重视或进行修改,以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2.4.6工序控制: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序质量,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施工。1)制定工序质量控制计划。2)建立工序质量检查和保证制度。3)进行工序分析、分清主次、重点控制。4)对工序质量实施跟踪动态控制。5)对设置的工序活动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2.4.7其他控制方法:1)建立完善的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体系。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3)建立完善的工程试验、检测系统。4)重点核查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工程创优规划,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创优目标。5)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6)严格旁站监理制度,严把各工序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交接2.5监理报审制度及有关要求2.5.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报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同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一并报监理审核。接到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项目总监将即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审议,并将审查结果报业主批准后通知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院内容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改动时,应报监理工程审查同意,监理工程师有权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技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2.5.2工程开工申请的报审: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应提前三天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准备条件等的说明。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审表后,既审查方案、措施,并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若准备工作符合要求,具备了开工条件,即可签认开工申请,同意开工。2.5.3工程进度计划报审:工程开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按合同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或横道图,并报审;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实际进展情况,按月(季)编制详细的月(季)度进度计划,并要求在每月完成工程量报表的同时上报,季度计划要求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同内上报(季末25日前),同时填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表,一并送监理工程师审批。2.5.4建筑材料、构配件试验、检验的报审:施工用钢材、水泥等主要结构性用材,必须按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进行严格的复试(验)工作,对每批进场钢材,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建筑材料证明书,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取样,对进场的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水泥,每200吨为一个验收批,按要求复试所有送检复试的材料,其试验报告均须经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对施工用其他材料、制品、构件等均需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报业主同意后方可使用,对变更用材料,也须事前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否则不予结算。凡进场的材料或同意采购的材料,均需按程序及时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2.5.5施工测量放样的报审: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的测量、定位及其放样工作,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和认可。对基础放样或±0.00以上每隔一——三层放样后,施工单位及时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连同原始测量记录资料,在施工开始前一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并应及时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测,审阅后签认。2.5.6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报验:隐蔽工程必须进行报验,未经报验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自行隐蔽的工程,监理工程有权对隐蔽工程进行剖检,剖检所发后的全部费用,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对工序或隐蔽工程的报验,应首先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备齐有关附件(隐蔽单、工程或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相关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填写工程报验单,于工程隐蔽前24小时报送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订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无条件地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对已完项目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并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包括质量自评资料和混凝土、沙浆强度报告等),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协同有关方面现场检查验收后,提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2.5.7对质量缺陷(质量问题、事故)的处理要求所谓质量缺陷,即指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它分为一般性质量缺陷、较严重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三类,对质量缺陷的片理应掌握下述原则:A前道工序的缺陷,在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之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B施工方必须执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意见。C施工方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和措施须经监理工程批准方可实施。D质量缺陷处理完后须经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对不同类型的质量缺陷采取不同处理措施、步骤。a.一般性质缺陷,如混凝土出现蜂窝、麻面、钢筋绑所松扣、间距不均等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向施工单位下达口头批令、责令施工负责人及时进行局部处理或整修,当修复后的工程能满足设计及验收标准的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即可验收。b.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如主要部位钢筋移位,混凝土出现大的空洞等,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这类难以通过局部处理和整修得以修复的,监理工程师可视情况以“监理通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