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预案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我处对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反应速度和协调能力,有效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结合我县公路系统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预案。一、《预案》范围本《预案》指突发性水灾、雪灾、雷击等自然灾害,我处管辖范围内可能发生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急性中毒6人以上(含6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及其它性质严重、造成所辖公路交通中断超过30分钟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其中包括:(一)公路安全保畅通预案(支01)(二)防汛预案(支02)(三)防雪灾预案(支03)(四)防火预案(支04)(五)防盗、抢预案(支05)(六)防危化品泄漏预案(支06)(七)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预案(支07)(八)防触电、防雷击预案(支08)(九)工程建设、道路养护安全预案(支09)(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预案(支10)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一)遇有上述范围的事件发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县公路站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指挥下,密切协作,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出其力、各负其责、调动本系统一切资源实施抗险救灾。(二)成立公路系统突发事件(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站长、站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站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站其他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站各下属各单位行政主管、站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担任。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站办公室、路政科、养护科、工程科、农路科、总工办、安保法制科等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报告、处理突发事件有关事宜,协助指挥部领导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应急处置程序启动,调集相关人力、物力及报告上级政府、提供参考意见并按照指挥部领导要求,解决突发事件处置相关工作。2、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组原则上按自然灾害、重、特大生产性事故发生地的单位(部门)组建,依照“按原地、按单位(部门)、按条件”原则,并针对自然灾害的属性、危害程度,及时、积极认真组织避灾、避险、减损、避害等相关应急事宜,由现场指挥组统一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现场指挥组组长原则上由现场职务最高者担任。3、成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综合信息组。具体负责各类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按程序报领导阅示后进行上传下达,反馈处理意见,草拟有关文件、汇报通知、通报等工作。信息组组长由站分管宣传领导担任,成员由站办公室、路政科、站安办等人员组成。4、成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协调组。具体负责联络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勘察险情、灾情,协调处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外部相关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组组长由分管养护领导担任,成员由处工程科、养护科、站办公室、路政科、农路科、总工办、站安保法制科等人员组成。5、成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车辆、抢险物资及抢险救灾人员的安排调用以及应急期间的生活安排。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站办公室、路政科、保法制科人员组成。6、成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会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善后事宜,提出处理意见,对抢险、救灾过程中有贡献同志提出立功、表彰建议,对有失职行为的人员提出处分建议。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分管处党务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站工会、财务科、安保法制科等人员组成。三、预案启动与响应(一)预案启动按事件(事故)属性由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指示。(二)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按总指挥令在第一时间开展行动。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及重、特大事故善后救援工作。(三)险情、灾情就是命令,预案启动后,对处置不力、欠作为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其它事项(一)站安委会根据条件、环境和人员的变化,适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二)每半年按站安全预案支预案(支01—支10)号在处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演练,积累经验,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构建我县和谐公路安全秩序而努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架构图(附表1)突发事件信息传递流程图(附表2)XXXXX公路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架构图(附表1)站领导站安全生产委员会站安全生产办公室路政大队超限检测站机关各科室养护公司工程公司监理公司设计公司XXXXX公路站突发事件信息传递流程图(附表2)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市公路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协调后勤保障组交通管制组灾情事故险情县(区)安监、公安、消防救护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成员单位分支机构副总指挥县区政府批示、指示、通知综合信息组专业技术组站安委会成员单位XXXXX公路站公路安全保畅通预案一、公路基本概况截止2012年底,全县公路总里程为2861.524公里(含村道里程);公路桥梁563座,27494.47延米。其中:(一)公路总里程中1、按行政等级分:国道110.902KM、省道108.736KM、县道442.65KM、乡道981.839KM。2、按技术等级分:一级公路114.199KM、二级公路421.893KM、三级公路263.995KM、四级公路2018.781KM、等外公路0KM。3、按路面类型分:有铺装路面2339.126KM,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324.418KM、水泥混凝土路面2014.708KM;简易铺装路面(次高级路面)0KM、未铺装路面522.398KM(中低级路面、低级路面、无路面)。(二)公路桥梁中:按跨径分:特大桥1座计1795.89延米(2004年交通部对特大桥、大桥的划分进行重新定义)、大桥31座计6475.54延米、中桥261座计13769.28延米、小桥270座计5453.76延米。二、组织机构县站成立公路安全保畅通领导小组,由站长、站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站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通办),设在站安保法制科。各下属单位成立相应机构。三、保畅通职责(一)恶劣天气及突发性事件影响公路通行时,根据情况需要,处路网办负责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做好管辖路段范围内路网调度和路网运行信息的采集、报送、处置工作。(二)保通办负责预案的启动及协调。(三)各下属单位按规定及时向站路网办上报路网运行信息,所辖路段一旦因恶劣气候及突发性事件影响交通畅通时,立即报告保通办启动应急预案,做好路网调度、现场处置、救援协调、物资供应等方面的工作,尽快恢复交通。四、道路安全保畅通组织网络为保证信息畅通和各级指挥组织的有效运行,以及事件突发后在最短时间内、用最有效手段消除各种灾害,县公路站建立道路安全保畅通组织网络,(见附一:XXXXX公路站道路安全保畅通组织网络图):五、恶劣气候应急措施各单位、部门应注意收集气象信息,接到恶劣天气(狂风暴雨、大雪、大雾、冰冻等)通报或通知时,按以下方案操作:(一)路政大队加大路面巡查密度和频率,随时报告路面信息。各单位应在一小时内及时将路损情况报告市处路网办。巡查中注意检查公路标志受损、路面障碍、路毁等情况,及时发现路面上的障碍物,遇有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清除,一时无法清除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二)养护部门加强对重点路段和桥梁养护力量,组织养护、清障人员和抢险设备做好上路清扫和清障准备工作,随时待命。(三)安全生产部门提前组织落实抢险设备,核实抢险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六、灾害情况应急措施由于恶劣天气、意外情况等原因造成公路发生严重灾害时,根据灾害性质,实施相应抢险措施和应急队伍。(一)发生严重大雪和冰冻时,路政人员保持不间断巡查。巡查中发现路上有故障车辆,及时提醒其设置警告标志,并在最短时间驶离该路段(可帮助其联系清障车辆)。养护部门组织人员在重点地段(桥梁、坡道、弯道等地段)做好准备工作,遇有压实雪和冰冻路段,人工抛撒融雪剂、防滑材料,做防滑处理。清扫积雪应先桥梁、匝道、高架桥部位,后其它路段。禁止在中央分隔带堆放积雪。如有长时间连续大雪和大面积冰冻,除机械和人工除雪除冰外,公路部门将报请政府主管部门争取沿线单位、群众和部队的支持。部分路段或全线出现积雪、冰冻或浓雾,对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应全力配合公安部门采取临时封闭管制。(二)发生大(暴)雨造成路面过(漫)水时,路政人员应在路面过(漫)水路路段两端设置警告、警示标志,并在路面过(漫)水路段路肩内侧设导向标志。养护部门组织道路抢险队伍在路面过(漫)水路段两侧堆筑防水堤,并全力抽、排路面积水。如漫水较深或过(漫)水路段较长,已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应立即向上级路网调度部门报告,并及时在道路起始口设置交通标志和通告,提醒过往车辆注意,指示车辆绕行或分流线路,积极配合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做好车辆的分流疏导工作。(三)由于洪涝等各种原因造成道路坍塌时,路政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在路面坍塌路段两端设置警告、警示标志,并将坍塌路段用隔离栅实施围栏隔绝。养护部门立即组织道路抢险队伍在坍塌路段实施抢修。如坍塌范围较大,已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迅速报告上级部门采取中断交通等管制措施。(四)如因各类恶劣天气及突发性事件造成我县高速公路封闭,发生车辆和人员大量分流等情况时,各相关下属公司(路政大队)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力度,疏导交通、维持秩序,保障公路畅通;组织抽调精干路政执法人员成立处理应急分队,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随时听从上级调遣,准备参与事件处理工作。七、实施方案的要求(一)将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各下属单位须健全抢险救援网络机构,明确各抢险组织责任人和具体职责任务,落实好抢险组织实施部门和抢险人员,备足抢险车辆、设备和物资。遇有险情,各抢险组织要随时听从指挥,按时到达现场,圆满完成各自的抢险救援任务。(二)各下属单位(路政大队)坚持上路巡查,在巡查中发现交通标志缺损以及公路出现事故隐患后立即处置,必要时及时上报相应的路网运行组织和相应抢险机构,以便快速安排解决。(三)遇有各类恶劣天气,各下属公司(路政大队)及直属大队要加大巡查密度,做好记录,遇到交通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应快速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四)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现场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路网办报告。(五)路网运行组织成员在遇有突发性事件和连续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道路安全运行情况并作出处置,必要时及时向上级汇报出现的问题,反馈有关信息。(六)各下属单位(路政大队)成立恶劣气候及突发性事件保障应急抢险分组,建立相应抢险处置预案和抢险值班制度,出现险情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险情及时报告。八、三级预警(一)黄色:三级预警根据气象部门的信息,本地区将出现暴雨、暴雪、八级以上台风,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危害,由市处保通办发布黄色预警,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对辖区道路(国省干线为主、迂回道路为辅)情况进行检查,对防灾害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二)橙色:二级预警根据道路建设及养护改善工程的需要,道路实施边施工、边通车或出现其它可能发生特大事故的隐患时,县站保通办发布橙色预警,要求下属单位(路政大队)、抓好施工路段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主动联系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期间安全保障预案,并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安全设施进行督导。(三)红色:一级预警辖区道路发生特大危化品泄漏及爆炸事故等特大中断交通事故,处保通办发布红色预警,各下属单位(路政大队)立即协助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对发生事故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并实施有效的交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