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及落实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2017年3月交流内容一政策规定及主要内容二政策落实及申报要求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60条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133条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放宽研发活动范围、扩大研发费用范围、简化费用归集与核算、减少审核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研发人员范围、研发费用归集、申报及备案管理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主要内容研发活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帐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外聘研发人员: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即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加计扣除特别事项委托研发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加计扣除特别事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涉及委托、合作研究开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第六条:未申请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计扣除特别事项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加计扣除备查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加计扣除备查资料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实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链接→系统链接申报加计扣除流程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异议,系统通知企业(在地税纳税的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有异议,从系统中提交市技术市场办信息录入系统注册项目鉴定结果打印属于不属于直接进入“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或链接进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申报加计扣除办理流程示意图在国税纳税的企业在系统中打印表格一、企业注册二、建立年度基本信息三、填写项目研发情况表四、填写项目计划书五、上传立项决议书六、填写研究成果报告和效用情况说明七、项目辅助账填报八、项目费用归集表九、提交具体流程一、企业注册点击首页“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按实际情况填写企业信息,检查无误点击“提交”按钮。登录并编辑企业信息注册提交后,登录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默认密码123456。登陆系统在“企业信息”-“编辑企业”中上传三证并提交。(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注册审核企业提交的注册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项目申报。审核时所填写信息有误,将退回企业,企业按站内消息指出的问题进行更正、并上传证件后提交。二、建立加计年度基本信息企业进行项目申报,首先需要建立年度基本信息。点击左侧菜单“项目申报”---在右侧页面点击添加抵扣年度基本信息,进入添加页面。填写企业年度基本信息表进入信息表选择“申报抵扣年度”并填写该年度企业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自动转入该年度项目申报页面。注意:“企业所属行业”选择时有二级目录的应选择二级目录。填写的数字为整数三、填写研发项目情况表填写或选择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所有研发人员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进入项目下一步骤操作。2016年后的研发项目无需填写2016年后的研发项目无需填写项目情况表如委托开发项目可不填写负责人及研发人员,但需上传委托合同和技术附件、技术合同登记表(受托方提供的)、填写合同登记号。项目情况表填写常见问题1.项目名称应能反映研究开发的内容或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不要简单以产品名称作为项目名称。2.上传附件提示“没有数据”或者点击“添加文件”没有反应,请使用IE的兼容模式。四、填写项目计划书按要求填写计划书并点提交按钮进入下一步操作。填写项目计划书为什么要做?做什么?怎么做?做了之后达到什么目的?计划研究内容尽量详细、具体填写项目计划书在此上传该项目完整的计划书。如有单位立项时对本项目的评审意见,可在此上传。五、上传立项决议书将立项决议书制作成电子档,并上传到系统中。立项决议书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转入下一步操作页面(研究成果报告)六、填写研究成果报告和效用情况说明按要求填写项目研究成果报告和效用情况说明,确认无误后点提交按钮进入下一步操作。填写研究成果报告和效用情况说明按照计划书所确定的研发内容及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写出在一定时间内或加计年度内是怎样按照设立的研究方法和工艺技术路线去开展研究、实验、验证的具体过程,通过具体的开发过程发现了什么问题、解决了什么问题,通过实验验证说明技术或工艺成熟程度简述研发任务提出的理由填写研究成果报告和效用情况说明经过一定时间内的开发工作解决了什么关键技术,项目的创新点在什么方面。注意上传材料:只上传与研发过程和成果有关的材料,如研发过程中的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专利申请受通知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如上传报告无法压缩到上传件的要求,可只需上传报告的目录,原件备查。所传附件是研发过程的证明材料,必须上传七、项目辅助账填报项目辅助帐填报有两个入口,一个是从企业工作台项目列表中的右边点击“辅助账填报”即可进入项目的辅助账导入和填报;另一个入口是费用归集表中表头右侧有“辅助账填报”按钮,点击该按钮可直接进入项目的辅助账导入和填报。八、填写项目费用归集表按要求填写项目费用归集表,确认无误后点保存按钮至此项目填报工作完成,系统将转入该企业所有申报项目列表页面。如果企业在系统中导入填写了辅助帐,此表将自动生成。如果没有填写辅助帐,就需要进行填写。九、项目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填写完毕,企业财务与技术部门确认各自信息无误后,企业可以在项目申报列表页面点击“提交”将项目提交到税务部门进行项目核定。加计扣除有关事项跨年申报项目往年申报已经通过科技局鉴定,并且项目状态为“完成鉴定”或者项目在所属税务机关处备案并且状态为“项目已归档”,才能跨年申报。在项目申报列表中找到需要跨年的项目,点击后面“跨年申报”按钮,系统将会生成下一年的项目,企业需要进入生成的项目中将变化的数据、人员、抵扣年度工作、研究成果报告和效用情况说明并上传有关附件、项目费用归集表等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加计扣除有关事项项目在系统中的状态暂未提交:企业可对项目信息编辑提交税务:税务主管部门正对该项目进行审理项目已归档:税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暂无异议或市技术市场办完成鉴定的项目正在预审:市技术市场办正在对该项目进行鉴定正在受理:市技术市场办正在对该项目进行鉴定正在办理:市技术市场办正在对该项目进行鉴定加计扣除有关事项市国税备案要求企业所得税在国税部门征管的纳税人按照本系统要求完整录入、上传加计年度研发项目电子信息后,在本系统内打印留存备查资料清单、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表,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年度申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备案,其它需提交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系统主页“用户须知”栏目)加计扣除有关事项市地税要求:申报加计扣除的项目信息录入系统,各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异议的项目提交市技术市场办进行项目鉴定。备案材料:鉴定意见书和在本系统内打印留存备查资料清单、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表,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最终根据地税的具体要求进行)。留存备查资料清单项目表项目表项目表加计扣除有关事项项目鉴定鉴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