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下发《宣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现将《宣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此预案认真执行,并根据此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于3月15日前将本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报市局社会福利科。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2宣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保障我市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在院人员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各种突发安全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市民政局成立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长:何永启(市民政局副局长)副组长:许邦友(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成员:彭华(市民政局福利科科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管五保工作副局长。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许邦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2719002应急联系电话:213966013905631361。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的,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3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1、安全事故实行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一把手负责制。2、县市区民政局为本辖区内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3、市领导小组根据县市区民政局的请求,可以随时在全市民政系统内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4、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乡(镇)、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县市区民政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6、市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47、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火灾安全事故1、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报告敬老院、社会福利、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安全事故组织机构。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6、情形严重的,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7、县市区民政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8、市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5(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查整改。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当地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6、县市区民政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7、市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1、烧煤或烧木炭取暖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要改变传统习惯,要划定专区供院民集中烤火,烤火时,要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监督,临睡前将木炭燃尽或用水浇灭。6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并拨打或委托他人拨打120请求援助。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当地民政局汇报。6、县市区民政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7、市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1、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员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2、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74、对受伤在院老人、职工及时救治。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当地民政局汇报。6、县市区民政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6、市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六、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七、本预案由宣城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