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公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全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工作,完善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机制,优化劳务公司考核评价配置,促进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公司分供方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制订《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劳务招议标按公司商务部相关规定执行。2职责分工2.1公司项目管理部职责2.1.1贯彻并落实上级单位关于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的总体要求与部署,严格执行上级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办法。2.1.2根据局的统一要求,负责公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的准入、培训、使用、定期评价,指导下级单位、项目部对劳务公司考核评价。2.1.3公司项目管理部是公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的归口部门。2/13(1)负责公司范围内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工作的服务与监督;(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的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和考核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工作;(3)负责建立并管理公司的劳务公司考核评价库,定期发布公司劳务公司资源的评价结果,并将结果上报给局项目管理部。2.2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职责2.2.1贯彻并落实上级单位关于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的总体要求与部署,严格执行上级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2.2.2根据上级单位的统一要求,负责分公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的准入、培训、使用、定期评价,指导项目部对劳务公司考核评价。2.2.3分公司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的归口部门。(1)负责分公司范围内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管理工作的服务与监督;(2)负责建立、健全分公司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的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和考核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工作;(3)负责建立并管理分公司的劳务公司考核评价库,定期评价劳务公司,并将结果上报给公司项目管理部。3/133管理内容3.1劳务公司准入管理劳务公司的准入是指公司通过中国建筑集中采购云筑网平台注册后成为临时劳务公司。实施平台:云筑网。3.1.1劳务公司注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与局、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局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资质证明等;(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资金情况、保证能力、工程业绩等。(4)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3.1.2劳务公司注册流程(1)劳务公司在云筑网上填写《劳务公司准入资格预审表》(附件1),并在线提交注册相关资料,申请加入劳务公司考核评价库;(2)云筑网平台自动筛查劳务公司考核评价的匹配性,对于符合注册要求的劳务公司予以注册并自动生成劳务公司编号。3.1.3注册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4/13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上述证件必须包括年检页;(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3)劳务公司实际履约负责人;(4)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5)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等);(6)自有技术力量、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和资金等情况;(7)质量认证体系证书(若有);(8)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证书(若有);(9)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证书(若有);(10)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司的公章。3.1.4劳务公司准入审批各单位在劳务招标业务中若使用临时劳务公司的,需要对该临时劳务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准入考察,在云筑网平台上完成临时劳务公司的准入审批,审批通过后该临时劳务公司成为待评价劳务公司,以首次合作等级列入《合格劳务公司名册》。3.1.4.1资格预审各级单位严格审核临时劳务公司提交的注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若资料符合要求且该临时劳5/13务公司未在局、公司的黑名单中,则填写《临时劳务公司审查意见表》(附件2),并组织准入考察。3.1.4.2准入考察(1)考察组织:对劳务公司的考察,应由公司/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其考察组为公司/分公司相关部门以及抽取的项目经理组成;(2)考察内容:包括劳务公司的实体性、实际履约负责人、合法有效性、劳务公司负责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是否为法定授权人(委托人)、施工所需工种、人数能力、施工所需机具及设备、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施工能力、以往业绩和信誉;(2)考察形式:可灵活掌握,采取一种或多种适当的方式进行,如进行面试、到已竣工或在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走访或咨询与拟考察劳务公司合作过的施工企业、向建设主管部门咨询、要求在指定的地点做样板等;(3)考察小组形成考察意见填入《临时劳务公司审查意见表》,发起准入审批。3.1.4.3准入审批各级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临时劳务公司审查意见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在云筑网平台审批《劳务公司初评结果单》(附件3)进行准入审批。3.1.4.4纳入名册通过准入审批的临时劳务公司成为待评价劳务公司,6/13以首次合作等级列入《合格劳务公司名册》(附件4),各级单位主管部门应将待评价劳务公司的注册相关资料、《临时劳务公司审查意见表》及《劳务公司初评结果单》(通过云筑网平台打印)装订保存。3.2分类管理(1)劳务公司分为成建制劳务公司、劳务小班组。(2)如具有不同资质或多种专业的劳务公司,首次申请加入劳务公司考核评价库应依据该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分类,实际业务中若涉及多种类别可向所在资源库的分子企业申请添加类别。3.3劳务公司评价管理评价方式(1)对劳务公司的评价采取动态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2)动态评价:月度评价,项目在管理过程中根据上月合作情况对劳务公司进行评价;(3)定期评价:季度评价,分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根据上一季度合作情况对劳务公司进行评价;年度评价,公司对上一年度合作的劳务公司进行评价。评价主体评价方评价主体组织实施评价频次动态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部门月度定期评价分公司分公司生产副总分公司主管部季度公司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公司主管部门年度7/13评价指标动态评价指标(1)服务的及时性;(2)服务的质量;(3)安全及文明施工;(4)配合性;(5)诚信经营。定期评价指标(1)施工质量;(2)施工工期;(3)安全生产;(4)文明施工;(5)工资支付;(6)工作配合。评价流程动态评价项目部根据《劳务公司动态评价表》(附件5)对劳务公司进行月度评价后,上报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由分公司编制《劳务公司月度评价汇总表》(附件6),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定期评价(1)分公司季度评价分公司根据《劳务公司定期评价表》(附件7)对劳务公司进行季度评价,编制《劳务公司季度评价汇总8/13表》(附件8),经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并将季度评价情况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2)公司年度考评公司根据《劳务公司定期评价表》(附件7)对劳务公司进行年度评价,并结合项目月度动态评价和分公司季度定期评价,编制《劳务公司年度评价汇总表》(附件9),并统计出劳务公司评价综合得分,经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将年度评价情况上报局项目管理部。评价流程及权重划分定期评价分值=分公司定期季度评价得分×40%+公司年度定期评价得分×60%评价综合得分=项目月度动态评价平均分值×40%+定期评价分值×60%分级管理3.3.6.1项目月度评价按照《劳务公司月度评价汇总表》进行分级,满分100分,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A档,75(含75分)~90分为B档,60(含60分)~75分为C档,60分以下的为D档。分公司季度评价按照《劳务公司季度评价汇总表》进行分级,满分100分,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A档,75(含75分)~90分为B档,60(含60分)~75分为C档,609/13分以下的为D档。公司年度评价按照《劳务公司年度评价汇总表》进行分级,满分100分,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劳务公司”,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劳务公司”;“合格劳务公司”中,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质劳务公司”,75(含75分)~90分,为“诚信劳务公司”,60(含60分)~75分,为“一般劳务公司”。3.3.6.2如劳务公司在公司或分公司范围内服务多个项目,在月度、季度、年度评价过程中,按该劳务公司考核得分中的平均分对其进行评价,若该劳务公司评价得分有低于60分的,则按最低分作为对其的评价得分。3.4不合格劳务公司管理3.4.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将劳务公司列入不合格劳务公司,在《合格劳务公司名册》中除名:(1)一年内项目部月度考核累计3次D档或6次C档(D档等同于2次C档);(2)一年内分公司季年度考核累计1次D档或2次C档(D档等同于2次C档);(3)一年内公司年度考核累计1次D档;(4)年度评价为不合格的;(5)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公司或项目部积极解决问题的;10/13(6)发生一般质量、环境事故,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3.4.2不合格劳务公司审批流程发生上述行为的,由分公司主管部门填报《不合格劳务公司审批表》(附件10),经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从分公司《合格劳务公司名册》中予以除名,纳入《不合格劳务公司名册》(附件11),即时上报公司进行备案。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上报局项目管理部,实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3.4.3不合格劳务公司的处理(1)不合格劳务公司两年内不得参与项目的招标采购业务。(2)不合格劳务公司两年后能提供实质性改进证据,证明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公司、分公司可重新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列入《合格劳务公司名册》,可重新参加投标。3.5劳务公司黑名单管理3.5.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将劳务公司列入黑名单,在《合格劳务公司名册》中除名:(1)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以上的;(2)发生较大质量、环境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1/13(3)恶意敲诈企业,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的;(4)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5)进度严重滞后(3个月以上),拒不增加施工人员,且阻扰项目自行增加施工人员,情节恶劣的;(6)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群体性事件,影响企业正常工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7)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3.5.2劳务公司黑名单审批流程发生上述行为的,由分公司主管部门填报《劳务公司黑名单审批表》(附件12),经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核,上报公司项管部批准后,从《合格劳务公司名册》中予以除名,纳入《劳务公司黑名单》(附件13),即时上报公司备案。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上报局项目管理部,实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3.5.3劳务公司黑名单的处理(1)立刻解除合同;(2)在全司予以通报,该公司不得再参与四局及局属各单位名义进行的任何招标采购业务,各单位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其进行交易;(3)给公司造成损害的,依法向其追究损害赔偿责任;(4)必要时向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举报,并配合有关机构开展取证调查。12/133.6合格劳务公司管理3.6.1公司或分公司在劳务招标业务中,必须从相应的《合格劳务公司名册》中选择合格劳务公司参与业务招投标。3.6.2分公司的《合格劳务公司名册》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按季度上报公司,公司的《劳务合格公司名册》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按年度上报局项目管理部。3.6.3分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提交《合格劳务公司名册》,各公司对所属分公司的劳务公司考核评价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并管理本单位的《合格劳务公司名册》。3.6.4公司应于每年度首月30日前向局项目管理部上报上年度本单位的《合格劳务公司名册》。3.6.5合作满一年(合同到期前)且合作良好的合格公司,原则上继续列入《合格劳务公司名册》;两年以上未有合作的合格劳务公司需重新考察方能继续列入《合格劳务公司名册》。3.7劳务投诉管理3.7.1投诉接管部门如项目部存在违规情况;劳务公司存在违约情况;因劳务公司原因存在重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