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国旗下讲话明天,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借国旗下讲话的时机,给大家宣讲三点有关宪法的知识。一、国家宪法日的由来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二、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三、我国宪法的作用主要有哪些?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根据宪法,我国已经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共有1109部。这些法律法规,为遵守它的人撑起了保护伞,给缺乏法治精神的人装上了警示器。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愿我们所有人能自觉培育法治信仰,坚守住做人最基本的底线,使我们的生活更和谐,更平安,更幸福!201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