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消防应急预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化学学院消防安全条例》,提高化学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应对突发火情、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边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有关人员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对火灾的扑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学院(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一、成立化学学院消防应急组织经院长批准成立由主管院长、院安全员、院综合管理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的消防应急指挥小组和由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若干消防应急行动小组(名单见附件:化学学院消防应急组织机构)。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处理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一切事宜。主管院长担任消防应急指挥小组组长,主管院长不在时按下列顺序担任应急消防指挥小组组长:院长→党委书记→院安全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各系、所、中心也应根据本单位情况成立消防应急小组,各单位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本单位应急小组负责人。二、火灾报警、接警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于支援。”智能火灾报警系统报火警时,当班人员应根据报警信息携带消防电话和必要的防护设备立即到达现场。发生的火灾较小而且可以控制时,现场人员可通过电话(或消防电话)向火灾报警系统值班人员(53143)和院办报告(51710);当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可通过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0119)和学校保卫部(52119)报警,还应及时向院办(电话51710)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报告(57907),同时通知相邻实验室的人员。消防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接到火灾报告后,迅速到达消防控制室组织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的疏散。向公安消防队和学校保卫部报警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单位:北京大学新化学楼;地址:成府路西口;起火房间的所在部位、燃烧物的类别;电话:62751710或62753143或其它便于消防队联系的电话。报119火警后,报警与接警组成员在道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根据火灾发生的部位引导消防车从化学楼北门、101教室南边的东侧门、化学楼南边的东侧门进入化学楼大院;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报警与接警组组长或着火房间负责人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了解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危险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三、应急疏散程序疏散引导组组长根据起火的部位和疏散的路线,在疏散通道楼梯口布置好疏散引导组成员,引导人员疏散。同时火灾发生部位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应协助指挥和疏导。消防广播:消防应急指挥小组组长通过消防广播通知楼内人员疏散时应表达以下内容:1.通报火场信息,稳定待疏散人员的情绪,避免发生慌乱;2.分楼层按顺序疏散(顺序:着火层→着火层以上楼层→着火层以下楼层);3.指引疏散方向、路线。疏散通道:化学楼的疏散通道为楼道、楼梯和南区两侧阳台。南区有东、西两侧楼梯及中部的主楼梯;北区有东楼梯和西楼梯(主楼梯);西区则利用南区和北区的楼梯疏散。各层楼道的楼梯口都设有“安全出口”常明灯。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楼道中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所指示的方向进行单向疏散。若疏散指示灯指引方向和火灾发生部位相同,则应向火灾发生部位相反方向疏散。楼内人员平时都应知晓自己所在位置及遭遇火灾时的疏散路线,了解化学楼的消防应急预案,为应对火灾做好准备。疏散须知:①服从疏散引导人员的指挥,②行动迅速而不慌乱,③通过烟雾区域时须用湿毛巾(或湿衣服等)捂住口鼻低姿行进,④不可使用电梯,⑤已疏散人员在楼外指定地点集合,未接到通知不得自动返回火灾现场。四、火灾扑救程序1.发生火情时在场人员应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并能安全撤离的情况下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扑救。例如:发生有机溶剂小面积着火,可用石棉布、湿抹布覆盖火焰直至扑灭,也可使用灭火器。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由于灭火器喷发出来的灭火剂具有一定的压力,使用时应避免打翻其它化学试剂,防止火势变大。2.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在扑救时不要轻易打开门窗,应切断本室的电源、气源,移走钢瓶等压力容器。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成员接到火灾警报后应立即到达火灾现场,着火点房间负责人应报告火灾的性质、房间内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存量,有无人员被围困等,灭火行动组组长根据房间负责人提供的信息组织本组成员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枪进行灭火,并及时向消防应急指挥小组组长通报火场情况。义务消防队重点部位组成员应分别到达消防水泵房和天然气总阀门处,等候命令随时启动消防泵或关闭楼内天然气总截门。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根据火场情况通知上述人员启动消防泵、关闭天然气总截门。3.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消防队到场后,灭火行动组应在公安消防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共同灭火。扑灭火灾后,疏散引导组成员应检查火场是否有新的火险隐患,并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处理好善后工作。五、安全防护与救护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应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现火场上有人受到火势的威胁,有生命危险,都必须首先救人。如确有人员受伤,化学学院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有义务护送伤员到医院就治,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救护组成员协助医院急救人员开展伤员的搜寻和救护工作。化学学院(2002年制定,2004年修订)附:化学学院消防应急组织机构消防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焦书明(或:院长→党委书记→院安全员→综合办主任)副组长:吕明泉成员:杨德胜、郁晓路、王秋报警与接警组组长:王秋成员:田曙坚、黄元红灭火行动组组长:吕明泉成员:周勇、李晖、马文华、王能东疏散引导组组长:郁晓路成员:范星河、李士杰、徐烜烽、张锦飞救护组组长:杨德胜成员:贺维军、潘伟、吴忠云重点部位值守人员:水泵房:黄崇武天然气总阀间:蔡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