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迎汛应急预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迎汛指挥部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1总则1.1编制指导思想按照市应急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总结运用奥运、国庆成功经验,以建设世界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本市交通行业防汛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全面提升本市交通行业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1.2编制目的贯彻“六个落实”和“二个确保”,即: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抢险预案、落实防汛抢险队伍、落实防汛抢险物资、落实防汛抢险应急运力、落实防汛避险措施。确保汛期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立交桥、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桥梁、铁路道口安全畅通;确保汛期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境内长途汽车、省际客运及水域游船安全运营。1.3编制原则按照安全第一、全民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1.4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养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北京市公路条例》、《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因其他人为或自然原因引发的洪涝灾害。本预案实施的重点是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立交桥、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桥梁、铁路道口、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保障防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运、运输工作以及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1.6事件等级为有效处置本市交通行业各类防汛突发事件,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1.6.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指事态比较简单,影响范围较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厘米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情况;因突降大雨,山区公路发生500立方米以内的塌方,影响交通安全;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只需要调度直接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或所在区县的力量和资源既能够处置。1.6.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影响程度较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或出现极端降雨,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因突降暴雨,山区公路发生500立方米-5000立方米的大面积塌方,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市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及区县的力量和资源共同进行处置。1.6.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指事态复杂,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因强降雨或极端降雨,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城市道路造成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因强降雨,山区公路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塌陷等重大险情,造成交通中断;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市级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1.6.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发生全市性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因强降雨或极端降雨,多处地下设施被淹,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50厘米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因强降雨,山区公路出现大面积山体滑坡、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交通中断;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将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动首都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1.7汛期及雨量等级1.7.1我市的汛期是6月1日至9月15日;最容易发生暴雨的季节是7、8两个月,7月10日至8月10日称为“主汛期”;最容易发生洪涝灾害的时间是“七下八上”(即7月下旬和8月上旬),称为“大汛时期”。1.7.2降雨量是在防汛中首先要关注的重要技术数据。水文气象规定:小雨:24小时降雨量在10毫米以下;中雨:24小时降雨量在10—24.9毫米;大雨:24小时降雨量在25—49.5毫米;暴雨:24小时降雨量在50—99.9毫米;大暴雨:24小时降雨量在100—199.9毫米;特大暴雨: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极端降雨:局地小时降雨大于70毫米。2组织机构与职责2.1指挥部组成2.1.1市交通委安全迎汛指挥部由总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成员组成。总指挥:刘小明市交通委主任常务副指挥:刘缙市交通委副主任副指挥:孙中阁市交通委路政局局长刘通亮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局长张庆祝市交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成员:晏明市公交集团总经理张树人市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王亚忠市首发集团总经理贾维市公联公司总经理张彤市祥龙公司总经理王绍基北京京港地铁公司总经理孙祥保华北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张毅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总经理谢文明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宗竹芝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总经理王继全北京国投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海义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处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主任:李海义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处长副主任:许书英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副处长联系人:李宾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科员成员: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全体同志2.2指挥部职责2.2.1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立交桥、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桥梁、铁路道口、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并监督落实应急防范措施。2.2.2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运、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并监督落实应急防范措施。2.3指挥部领导职责2.3.1总指挥:负责宣布进入和解除本市交通行业紧急防汛期,下达启动市交通行业安全迎汛应急预案和防汛抢险调度命令,在汛期内负责本市交通行业防汛抢险的统一指挥、调度工作。2.3.2常务副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交通行业防汛抢险工作。2.3.3副指挥:按照总指挥、常务副指挥的要求,做好本行业防汛抢险的指挥协调工作。2.3.4指挥部成员:承担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做好本单位的防汛组织实施工作。2.4指挥部办事机构组成及职责2.4.1办公室:2.4.1.1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预防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情况;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组织开展工作;2.4.1.2负责组织协调本市交通行业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包括车辆的储备、防汛物资的调用,水毁公路、桥梁、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负责组织检查交通行业各单位防汛重点部位的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委防汛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本市交通行业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4.2路政抢险组:由委路政局牵头,主要负责人由委路政局主管领导担任,由市公联公司、市首发集团、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华北高速公路公司、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北国投主管领导组成。负责开展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立交桥、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桥梁、铁路道口、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应急防范措施。2.4.3物资运输组:由委运输管理局牵头,主要负责人由委运输管理局和市祥龙公司主管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和市级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承担防汛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储备和调运,落实应急防范措施。2.4.4客运保障组:由委运输管理局和交通执法总队牵头,主要负责人由委运输管理局和市交通执法总队主管领导担任。由市公共交通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北京京港地铁公司的主管领导组成。负责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机场、火车站、省际客运场站等公共交通枢纽地区交通安全秩序。由市公交集团配备150部客车,市祥龙公司配备50部客车,各游船经营单位足额配备救生船(艇)、救护器材和救护人员,随时准备防汛工作的紧急征用。2.5各单位职责2.5.1委路政局:负责组织市管道路(因道路病害形成积水)、一般公路的积滞水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立交桥、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桥梁、铁路道口、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应急防汛措施;负责做好路政行业各单位的防汛安全监管工作。2.5.2委运输管理局:负责做好汛期公共交通安全保障及市级防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储备、调运、运输工作;负责做好客、货运营单位的防汛安全监管工作。2.5.3交通执法总队:负责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2.5.4市公交集团:负责组织好汛期公共电汽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转移疏散受灾群众;转运生活、生产物资和各类抢险器材;快速修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汛期正常运营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5.5市地铁运营公司:负责所辖已开通地铁线路汛期正常运营工作,包括车辆维护、设备维修、大修、轨道、路基、桥梁、隧道以及地铁线路上的站房维修,确保安全运营工作。2.5.6市首发集团:负责所辖建设工地和运营高速公路的防汛抢险工作。2.5.7市公联公司:负责三环路、四环路、德外大街、西外大街等城区快速路及临时接养的城市主干道等道路的防汛抢险工作。2.5.8市祥龙公司:负责市级防汛抢险运输和物资储备任务;做好汛期相关公共交通安全运输保障工作。2.5.9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地铁四号线汛期正常运营工作,包括车辆维护、设备维修、大修、轨道、路基、桥梁、隧道以及地铁线路上的站房维修,确保安全运营工作。2.5.10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负责的本市市管道路、桥梁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远郊区县在内的所有郊区国道、市道和县道一般公路、桥梁的防汛抢险工作。2.5.11华北高速公司:负责对京沪高速——原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段)的主线路面、路基;桥梁、隧道、涵洞、泵站和其它相关设施;收费站广场(黑色路面)及站区匝道;服务区进出口匝道的防汛抢险工作。2.5.12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全线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全线畅通。2.5.13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负责京通快速路主路及桥梁的防汛安全工作。2.5.14北京国投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国道110(高速国道主干线G7),自昌平德胜口至延庆下营52公里。3现场指挥及突发事件报告3.1现场指挥3.1.1因降雨,在管辖的城市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山区公路出现塌方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时:(一)视情况,委路政局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及主要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前往突发事件现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工作。(二)因该事件发生影响公共交通正常运营时,视情况,委运输管理局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前往突发事件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协调工作。(三)当必要时,市交通委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前往突发事件现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工作。3.1.2因降雨,发生地铁车站雨水倒灌、公共交通运营受阻等险情,造成影响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时:(一)视情况,委运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