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每年年初公司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考核细则和考核表,实行量化考核。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考核目标,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上下联动,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四、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各类事故突破全年控制指标的单位,在公司安全目标考核时按规定扣分,不得评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资格。五、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得好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目标任务完成得差的部门和责任人,要通过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隐患排查。公司各部门及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季、每年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五、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六、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二、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三、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四、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车辆维修制度、政策、标准、规范。二、提醒和督促单位车辆按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进行一、二级维护作业。三、二级维护和整车修理必须在具备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四、对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公司予以停运、罚款等处罚。五、车辆随车工具、设施应齐全完备,驾驶员要搞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六、车管员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并跟踪了解车辆是否认真进行了维修作业。七、车辆维修情况要及时填入车辆技术档案,并保存好车辆维修单据。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为加强对车辆的技术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二、车管员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三、积极推广应用车辆运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四、车辆技术管理应做到预防为主和技术经济相结合。五、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记载及时完整,不得任意更改,并妥善保管。六、积极组织职工进行车辆技术知识培训,提高职工专业技术水平和车辆管理水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凡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和公司领导,任何人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二、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三、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五、安全事故的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轻的一般安全事故由公司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的安全事故由公司成立调查组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六、公司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法规进行,认真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有效预防安全事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切实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发生责任死亡事故的责任追究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发生死亡1人的责任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处理外,对事故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事故单位应开展事故倒查,进行责任追究。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发生死亡2人的责任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处理外,对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警告,事故部门负责人在公司相关会议上做检讨。公司安全技术部应开展事故倒查,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相关管理责任。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发生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处理外,事故部门责任人向公司安委会做检讨,并罚款1000元。公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事故倒查,进行责任人追究,追究相关管理责任。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发生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处理外,事故部门责任人应引咎辞职,总公司相关责任人向市安委会做检讨。公司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倒查工作,追究相关管理责任。对重大隐患的责任追究五、在生产经营程中,被管理部门通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给予降职处理。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被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改的,对单位分管负责人给予降职处理和经济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给予解聘处理。(1)安全责任制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落实;(2)车辆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运行的(3)一月内出现2次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安全专项检查不合格单位的责任追究七、在公司或管理部门检查验收中,某一专项检查不合格的,对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口头警告。年内有两次上述同样问题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应向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做书面检查。八、未按管理部门要求组织开展汛期、暑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应向公司安委会做书面检查,连续两年存在同样问题的,单位安全主管责任人引咎辞职。对隐瞒事故行为责任追究九、隐瞒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虽为轻伤但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给予事故单位安全主管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其他过错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十、凡因采购的生产设备或设备配件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采购、验收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同时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十一、事故后发生,由于报告不及时或组织、指挥抢救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制度为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公司化管理程度,切实保障公司及驾驶员双方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包括:统一招聘、培训,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二、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制度包含驾驶员招聘办法、招聘程序,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办法、工资发放办法,考核奖惩办法方面的内容。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同时也为检查和事故调查提供真实的材料。三、安全文书档案主要包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安全事故档案、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公司安全文件、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档案等。四、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五、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更新。六、安全文书档案属于公司保密文件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公司的消防管理中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三、公司定期向员工开展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四、公司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五、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六、各单位应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门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为完善我司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我司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风险能力,确保运输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司危货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一、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其它相关领导成员: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其正、副经理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联系电话:0818-2632535)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指导公司各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的建设。2、负责与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将本市和全国近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通报到全司各基层单位,并督导各基层单位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措施。3、督查指导各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日常工作执行情况。4、负责承办全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收集工作。二、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否则,将按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2)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初步原因准确详实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2、施救原则(1)凡发生事故,公司及事故所在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到处置有条不紊,措施果断有力。(2)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大小,需调动基层单位的人员、物资、车辆、资金等,被调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3)实施抢救中,应先重伤,后轻伤,与有关部门、医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3、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由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长报告启动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迅速建立警戒线疏散围观人群,设法了解化学物品性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请求专业抢险,严禁冒险蛮干。4、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1、查明发生危化品运输严重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的原因。2、追究直接责任人,各管理环节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决定。3、按“五不放过”原则对责任单位进行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一、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