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旅游局二○○八年七月目录1.总则1.1概况1.2目的1.3原则1.4依据1.5适用范围1.6旅游突发事件分类1.7旅游突发事件分级2.指挥、办事机构及其职责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3.预警3.1预警分级3.2预警发布3.3预警响应3.4预警解除4.应急响应4.1基本响应4.2分级响应4.3分类响应5.信息报告与发布25.1信息报告5.2信息发布6.各区县实行属地管理7.后期处置7.1善后工作7.2调查与评估8.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8.1宣传教育8.2培训及演练9.预案管理9.1预案制定9.2预案审核9.3预案修订9.4预案实施附件1.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示意图2.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3.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通讯录4.北京市区县旅游应急机构通讯录3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概况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这里荟萃了中国灿烂的文化艺术,留下了包括6大世界文化遗产、7000余项文物古迹在内的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处处蕴藏着浓郁的历史文化底韵,彰显着古都风采。目前,全市共有星级饭店817家,等级旅游景区154家,旅行社844家。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且较敏感的产业,极易受到外部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例如,自然界中的地震、水灾、火灾、异常恶劣气候等;经济领域中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主要客源国经济危机、外汇汇率波动、能源危机等;健康因素中的流行性疾病等,它们或对游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破坏旅游生态资源,或导致旅游者改变目的地,从而给旅游业带来巨大损害,甚至是致命的打击。因此,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势在必行。1.2目的为了适应北京旅游行业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41.3原则1.3.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和救助。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作用。1.3.3属地救护,就近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发生地区(县)政府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动员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3.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旅游突发事件报告时,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及时处置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地区或本市旅行社组团外出游览而发生的各类旅游突发事件。本预案指导全市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1.6旅游突发事件分类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1.6.1自然灾害导致的游客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等。1.6.2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客运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1.6.3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旅游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1.6.4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港澳台和外国游客伤亡事件、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件等。1.6.5上述突发事件导致的游客滞留时间过长、投诉或上访人数过多、影响较大的其它事件。61.7旅游突发事件分级各类旅游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1.7.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1.7.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或1至4人中毒死亡的。1.7.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9人以下食物中毒的。2.指挥、办事机构及其职责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1.1指挥机构2.1.1.1北京市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市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2.1.1.2必要时,在应急协调小组的基础上组建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临时应急指挥部由市领导、市旅游局及各相关委办局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负责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市旅游局局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2.1.2工作职责72.1.2.1北京市旅游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旅游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修订市和区(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处置旅游突发事件;指导各区(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开展较大、一般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分析、总结全市年度应对旅游突发事件工作;承办市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2.1.2.2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本市重大、较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决定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与市政府、各委办局、区(县)政府及其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2.1.2.3成员单位及职责市旅游局:负责牵头落实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处置措施和信息沟通。市委宣传部: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市民委:协助处理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旅游突发事件。市公安局: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市民政局:协调做好旅游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遗体处理、殡葬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保障与监督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在旅游突发事件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道路、公路、桥梁的抢修与恢复工作;负责在旅游突发事件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8市卫生局:负责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对旅游突发事件中伤病人员开展紧急医疗救援。市工商局:协助做好对旅游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执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各类旅游场所各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及检验检测,参加相关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对公园等场所内的游乐设施加强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组织对本市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市政府外办:负责协助协调小组办公室开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涉及外籍和港澳在京人员、机构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助市委宣传部确定对外新闻发布口径,协助处理涉及外国及港澳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市信访办:负责提供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上访信息,协助处置因旅游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陆地和水上旅游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市消防局:负责对涉及消防的旅游突发事件的救援抢险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本市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做好属地救援、安抚及相关善后工作。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2.2.1办事机构9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与安全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旅游局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与安全管理处处长任副主任。两办公室合署办公,办事机构设在市旅游局综合与安全管理处,并根据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在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或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启动时,两办公室相应进入工作状态。两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一是大型旅游活动组,由市旅游局旅游促进一处处长和旅游促进二处处长任组长;二是住宿单位组,由市旅游局饭店餐饮管理处处长任组长;三是旅游景区组,由市旅游局综合与安全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四是旅行社组,由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任组长;五是后续事务处理组,由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市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处长、市旅游局执法大队队长、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2.2.2工作职责2.2.2.1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具体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及部门;负责了解、提供相关旅游突发事件信息,督促相关小组落实任务;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县)旅游局制订(修订)本级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组织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10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2.2.2.2五个工作组的职责大型旅游活动组:负责协助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追踪了解、提供、上报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信息;追踪做好大型活动事故相关人员的安抚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提交事故整改报告,完成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住宿单位组:负责协助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全市住宿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追踪了解、提供、上报相关旅游突发事件信息;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住宿、用餐游客的安抚工作;负责督促住宿单位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提交事故整改报告;完成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旅游景区组:负责协助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全市等级旅游景区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追踪了解、提供、上报相关旅游突发事件信息;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提交事故整改报告;完成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旅行社组:负责协助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11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北京地区旅行社组团或地接时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追踪了解、提供、上报相关旅游突发事件信息;督促旅行社做好中、外游客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提交事故整改报告;完成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后续事务处理组: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信息上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就相关事项与市政府法制办、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联系及工作协调;负责对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管理原因引发突发事件的旅游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因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完成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3.预警3.1预警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即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并依次采用蓝色(提供相关信息)、黄色(提示注意事项)、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