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平方米,用以。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租赁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本协议租金实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折合为亩数,每亩每年租金为元,租金总额(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租地保证金在签订协议的同时,一次性缴纳租地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押金及租金。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提供场地。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临时性建筑物、以保证生产需要。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5、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间,必须保持场地平整,不得出现堆积及扬尘,影响村庄形象,给村民带来不必要的污染因素,在使用结束,解除租赁协议前五天,必须整平全部场地,并清理遗留的现场垃圾等事宜.???第六条:协议的解除1、本协议期限满后。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第七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八条: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第十条:附则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