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仓储保存期限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2.职责:2.1.仓库:负责物品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2.2.品质:负责超期物品的抽检。2.3.生产部:配合仓库和品质对物料进行全检。3.管理规定:3.1物品的储存期限见附件(以原材料或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日期计算)。3.2仓管员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须标识出来,填写《报检单》备注送检原因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3.4检验后应做好相应的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中。3.5仓库对超期或重新送检不合格者,经判定不能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于《报废清单》中。物料仓储保存期限种类物料保质期备注五金3年线材2年双面胶1年铝型材3年亚克力3年酒精6个月油墨6个月塑料类3年